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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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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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MK »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 ... 00500.html

2011-08-31 中國時報 【衛漢庭】

台大與成大移植團隊不慎造成五位器官受贈者移植到愛滋器官,成為台灣醫療史上器官移植的重大疏失,社會各界無不表達驚懼及錯愕,也引發了許多討論。做為一個愛滋團隊的臨床精神科醫師,筆者想讓大眾轉個思路,從感染者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那就是普遍感染者「不敢告知與現身」的荒謬處境。

 報載,這位器捐者的家屬們,事前雖然知情這位男子具同志身分且有憂鬱病史,但直到他墜樓身亡,全然不知道他是位感染者。這無疑代表了,愛滋是一個「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雞尾酒療法發展與抗病毒藥物技術的進步,早已讓愛滋成為了可以良好控制並且傳染性極低的慢性疾病。然而,罹患了一個如此重大的慢性疾病,此男子的家人及親友當中卻無一人得知,這是極為荒謬的。諷刺的是,這樣的荒謬情境卻幾乎是常態!許多感染者死守自己的祕密,至死方休。沒有人知道他在哪一間醫院看診,看了哪一位醫生,吃了什麼藥,在什麼時候因為藥物的副作用拉肚子起疹子,又或在哪一個深夜裡發燒顫抖。

在性病防治所或是各大醫院的領藥處,可以常常見到感染者領了藥,就馬上將藥包藥盒當場撕掉,把藥丸一粒一粒藏起來,裝在維他命罐裡做為掩飾。當有人問起了感染者在吃什麼藥,就用維他命、健康食品、肝藥來簡單帶過。掛號單、收費單、領藥單,診斷書,張張都是機密不能見光的文件。更多時候,感染者已經發燒住院了,依然用虛弱的身體要求醫師,不要透露太多病情給非必要的人知情…,這些謙卑的請求,在在透露感染者生存環境的坎坷。

「不能說出口的苦,是最苦的」。由於大眾無知與恐懼,逼著許多感染者「入櫃」。某種角度,我們惡劣的社會歧視氣氛,也成為這起不幸的醫療氣氛的幫兇。是這個社會「惡意」,逼著感染者們「不敢說」,而造成的「沒有人知道」。諷刺的是,原本以為病毒會燒成骨灰,沒想到卻隨著「善意」的器官捐贈,悄悄進入了別人的身體,而引起社會嘩然與恐慌。

從精神醫學的觀點來看,「支持系統」是決定任為一個感染者的預後最關鍵的因子之一,不論是生理上或是心理上。家人親友的支持、陪伴、與同理心,對於一個各方面都相對脆弱的感染者,其保護力是無可估算的。而我們的「惡意」,只會造成感染者薄弱支持系統的崩解與毀滅。

愛滋是一個各種疾病汙名集大成的疾病,鮮少有其他的疾病能相比。愛滋的接納與社會態度,更直接反應社會的集體同理心與進步程度。我們應從教育開始,不能只做到「疾病衛教」,更要深入延伸到「疾病體認」,例如「感染者陪伴」或是「同理心訓練」。感染者真實的生活在我們身邊,並不是只要「不亂來」、「很乖」、「很自愛」,愛滋病就是完全與我們無關的「外星病」。同時,感染者的醫療照顧中,也應更廣角地結合感染科、精神科、牙科、大腸直腸外科、神經內科等多科的全人照顧。

筆者希望,針對此次事件,社會應該深切檢討對於愛滋感染者的社會氣氛。我相信,感染者們有自己的生命力與韌性,感染者也不需要只是高調而慈悲的關懷口號;更為重要的,是社會真誠而踏實的認識、接納,與同理心。(作者為台北榮總精神部總醫師,同志諮詢熱線愛滋小組成員)
Y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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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YSL »

健保IC卡不能註記『HIV+』
總可以註記『不要器官捐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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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a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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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Thanatos »

YSL 寫:健保IC卡不能註記『HIV+』
總可以註記『不要器官捐贈』吧
+1或不能器官捐贈

人生哪有辦得完
知是夢幻哪來坎
理上辦事存善念
忽然夢了記得返
Hu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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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Hugin »

「不能說出口的苦,是最苦的」。由於大眾無知與恐懼,逼著許多感染者「入櫃」。
================================
問題在於大眾缺乏對疾病的常識所導致的恐懼
註記甚麼其實不是重點
只要觀念不改
註記不宜器捐,就換成歧視不宜器捐的病人罷了

醫護應能夠得知此一資訊的原因不同於一般民眾
若是醫護人員不能得知資訊,治療易有盲點
更重要的是變相增加其他患者感染的風險
除了器械問題,也因為醫護人員本來就比一般人更容易接觸所有患者的體液傷口

減少民眾的無知與恐懼,是哪個尸位素餐單位的責任啊? (打小人)
kwo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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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kwojohn »

.
最後由 kwojohn 於 週二 8月 12, 2014 12:05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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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帽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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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草帽小子 »

英文翻譯怪怪的 (咦)
1984:
當記憶已經靠不住,書面記錄也經過偽造,
到這個時候,
黨宣稱他們改善了人們的生活條件,人們也只能相信了。
hem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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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hemot »

一堆『死道友,不死貧道』的說法。要醫生醫,又不給人家知道,充分預防。誰比較自私啊!
NO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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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NOYL »

健保卡上什麼都不能註記 但是又推行雲端電子病歷
真搞不懂上頭的想法

這個捐贈者 是疾管局 (或其他衛生主管機關?)列管的病例
卻還要從新抽血 驗一次
這個制度 實在有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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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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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lupin »

患者的理論,覺得有趣:
真正的秘密,可能是從原本可以查詢變成不能查詢的其間,到底新增了哪些個案,而這些個案中,可能有些身份敏感者或有力人士在其中,所以用一些奇奇怪怪的理由讓管道關閉。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ron2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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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ron200e »

傳染病要通報
至少要註明 lEVEL 1 ~ N
依照 醫療人員機密等級 可開啟 不同級 病人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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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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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空空空 »

NOYL 寫:健保卡上什麼都不能註記 但是又推行雲端電子病歷
真搞不懂上頭的想法

這個捐贈者 是疾管局 (或其他衛生主管機關?)列管的病例
卻還要從新抽血 驗一次
這個制度 實在有很大的問題
這個就是醫療浪費
重複的檢驗
brian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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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brian1968 »

空空空 寫:
NOYL 寫:健保卡上什麼都不能註記 但是又推行雲端電子病歷
真搞不懂上頭的想法

這個捐贈者 是疾管局 (或其他衛生主管機關?)列管的病例
卻還要從新抽血 驗一次
這個制度 實在有很大的問題
這個就是醫療浪費
重複的檢驗
不單單只是浪費 (阿飄)
而且增加了再幫其抽血醫療同仁得愛滋的機會 (怒火中燒) (怕怕)
新青安

一貸傳一代
人走債還在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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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施肇榮 »

hemot 寫:一堆『死道友,不死貧道』的說法。要醫生醫,又不給人家知道,充分預防。誰比較自私啊!
真的不知道
" 依法律規定 " 應告知醫事人員而不告知醫事人員
就僅止於處罰
或 " 基於防治需要者 " 到底指的是誰

這些問題不解決
愛滋防疫還是有很大的漏洞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 12 條 感染者有提供其感染源或接觸者之義務;就醫時,應向醫事人員告知其已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第 14 條
主管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感染者之姓名及病歷等
有關資料者,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者外,對於該項資料,不得洩漏。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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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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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4
文章: 4667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9, 2008 9:45 am
來自: 中壢平鎮

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sjchen »

施肇榮 寫:
hemot 寫:一堆『死道友,不死貧道』的說法。要醫生醫,又不給人家知道,充分預防。誰比較自私啊!
真的不知道
" 依法律規定 " 應告知醫事人員而不告知醫事人員
就僅止於處罰
或 " 基於防治需要者 " 到底指的是誰

這些問題不解決
愛滋防疫還是有很大的漏洞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 12 條 感染者有提供其感染源或接觸者之義務;就醫時,應向醫事人員告知其已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第 14 條
主管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感染者之姓名及病歷等
有關資料者,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者外,對於該項資料,不得洩漏。
所以應該要告知醫護人員
而我們要保密-不是很單純嗎
昂首千丘遠,嘯傲風間;
堪尋敵手共論劍,高處不勝寒 !!!
pk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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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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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pkjiang »

這種「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就是因為愛滋團體自己塑造出來的
你越想保密,外界的誤解就越大
這是誰造成的?不就是這些當事人自己造成的嗎?
今天你不是立法來阻止歧視,而是立法讓自己更受歧視
marie
Intern
Intern
文章: 14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17, 2011 2:56 pm

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marie »

這篇文章寫的真好!!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應該再度修法,把一些過度膨脹的權益修掉
免得貽害大眾
(目前連HIV帶原者的配偶/性伴侶都沒有管道知道自己枕邊人已染病呢!)
yoshi100
CR
CR
文章: 946
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07, 2007 5:09 pm

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yoshi100 »

反正B肝,C肝,HIV很多都不能捐,卡上註記就是寫不宜移植或捐血。
就跟沒法當兵的人一樣,就是寡人有疾。
壞人卡
V3
V3
文章: 3015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3, 2006 11:46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5號

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壞人卡 »

NOYL 寫:健保卡上什麼都不能註記 但是又推行雲端電子病歷
真搞不懂上頭的想法

圖檔

圖檔
每週工時42小時 不要不如勞工了 (微笑)
壞人卡
V3
V3
文章: 3015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3, 2006 11:46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5號

Re: 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文章 壞人卡 »

marie 寫:這篇文章寫的真好!!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應該再度修法,把一些過度膨脹的權益修掉
免得貽害大眾
目前連HIV帶原者的配偶/性伴侶都沒有管道知道自己枕邊人已染病呢!)

如果後來發現被枕邊人欺騙染上愛滋


內心憤恨不平(被背叛).... 接著 捉交替

圖檔

我相信 (被背叛後)有這種想法的人
會有 多不多 不敢說
每週工時42小時 不要不如勞工了 (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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