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是對病人
對醫護人員亦同
病人隱瞞病情
傷害的不只是醫護人員
危及的更是每天就醫的85萬人次的病人
就傳染病預防而言
中間的傳遞者必須阻斷
病人隱瞞愛滋病情
正是愛滋傳染預防的大漏洞
不能因為過度保護個人隱私
而有害公眾的利益
愛滋團體太自私了
很丟臉
MK 寫: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558165.shtml
【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2011.08.30 03:54 am
台大醫院誤移植愛滋病患器官,健保卡是否註記愛滋感染者身分的議題,再度浮上檯面。愛滋團體提醒,醫療作業疏失才是問題的癥結,曝光愛滋感染者身分,恐讓感染者陷困境,無助於保障醫護人員權益。
露德協會秘書長徐森杰說,保障醫護及病人權益安全,不是把感染者「凸顯出來」,而是應「把所有人當感染源」,採全面防護措施,特別是在侵入性醫療時;畢竟並非所有愛滋感染者皆已通報列管,醫護人員面對檢驗空窗期或高危險群者,「難道就不須防護」?
「我們醫療體系準備好了嗎?」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說,最新調查顯示,一至四成感染者曾因身分揭露而就醫被拒,不少感染者告知醫師愛滋病史後,本來建議動手術的醫療處置,被改為「吃藥就好」;去年一位感染者,更是在手術前告知醫護人員時,被「請」下手術台。
徐森杰說,醫護都曾承諾穿上白袍的那一刻,不因病人身分而有差別待遇;不計成本地保障醫護人員的工作安全,減少工作風險,才能真正減少醫護對部分疾病的歧視。近年亞洲國家中,被公認對愛滋感染者最沒有歧視的是香港醫療體系,香港醫院標準防護措施「到位」,普遍認為「當醫師排斥病人,是很丟臉的」。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在通用醫療紀錄或健保卡特別註記愛滋感染者身分,國外並無前例,將徵詢法界、權益促進團體意見後,若有必要才研議修法。
【2011/08/30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