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OPINION/X1/6555567. ... z1WOgnTOPC
【聯合報╱胡萬炯/中研院博士後研究員(台北市)】
2011.08.29 02:34 am
最近有兩則有關愛滋病的重要醫療新聞,一件是林口長庚的懷孕麻醉科醫師未知而被愛滋病患噴濺的血液汙染。另一件是台大醫院未知而移植愛滋病患的器官給其他病人,並對開刀的醫護人員造成風險,造成極大的醫療疏失。
目前焦點集中於台大在電話確認愛滋快篩中的失誤,將reactive聽錯成non-reactive。當然我們可以將標準流程改成陰性/陽性,或是positive/negative,也可要求一定要有電腦或紙本資料的再確定。但快篩至少也需一兩個小時,且有偽陰性問題,而此事件的背後,其實是愛滋病病患隱私權與公眾利益的兩難。
以台大事件為例,病人長期在新竹馬偕醫院追蹤治療,也被當地衛生局愛滋防治列管,但病患因為失足墜樓,被送到從未就醫過的南門醫院急救。南門醫院完全不知此病患為愛滋病患。外傷病患常有大量出血噴濺的情形,當時急救的醫護人員,即已暴露在愛滋病感染的風險之中。另外,為保障病人隱私,病人的父母並不知兒子是愛滋病患,後來更陰錯陽差,南門醫院又連絡台大,做出器官捐贈的決定。如果急救時,南門醫院即知道此病患為愛滋病患,不但可保護自己的醫護人員,更可避免後面器官移植的重大失誤。一線醫護人員有權知道病患是否為愛滋病患。
有人批評,南門醫院及台大醫院沒有去詢問新竹衛生局,該病患是否為愛滋病患。但是急救和器官移植都是分秒必爭,對每個急救病患都去詢問當地衛生機關,根本不切實際。
因此筆者想到,最近將施行的智慧健保卡,可儲存病患的重要病歷資料。若該病患的健保智慧卡載明有愛滋病,不就可避免這一連串錯誤嗎?
有人懷疑,一旦實施此制度,愛滋病患的隱私將無由保障。因此,一定要有周全的配套措施,如美國的HIPPA即對病患隱私作了極萬全保障。我們要規定,要閱讀此健保智慧卡的人一定只能是為照顧此病患的醫護人員,因此要同時使用醫護人員卡,才能讀出病患的重大病歷,而且每次登錄必留下紀錄。若發生病歷外洩,也可知源頭在哪。
另外,病患有權要求醫療院所出具清單,說明哪位醫護人員曾閱讀了他的電子病歷。
愛滋病患隱私權與公眾利益,的確是個兩難,但若我們將一切的配套措施、標準流程及法律規章做好,即可避免類似憾事發生,增進病患以及醫護人員的共同福祉。
【2011/08/29 聯合報】
【難得好文,有條理&知道重點何在】智慧健保卡註愛滋病例 隱私公益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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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難得好文,有條理&知道重點何在】智慧健保卡註愛滋病例 隱私公益兼顧
[quote="MK"]http://udn.com/NEWS/OPINION/X1/6555567. ... z1WOgnTOPC
【聯合報╱胡萬炯/中研院博士後研究員(台北市)】
2011.08.29 02:34 am
有人批評,南門醫院及台大醫院沒有去詢問新竹衛生局,該病患是否為愛滋病患。但是急救和器官移植都是分秒必爭,對每個急救病患都去詢問當地衛生機關,根本不切實際。
因此筆者想到,最近將施行的智慧健保卡,可儲存病患的重要病歷資料。若該病患的健保智慧卡載明有愛滋病,不就可避免這一連串錯誤嗎?
有人懷疑,一旦實施此制度,愛滋病患的隱私將無由保障。因此,一定要有周全的配套措施,如美國的HIPPA即對病患隱私作了極萬全保障。我們要規定,要閱讀此健保智慧卡的人一定只能是為照顧此病患的醫護人員,因此要同時使用醫護人員卡,才能讀出病患的重大病歷,而且每次登錄必留下紀錄。若發生病歷外洩,也可知源頭在哪。
另外,病患有權要求醫療院所出具清單,說明哪位醫護人員曾閱讀了他的電子病歷。
愛滋病患隱私權與公眾利益,的確是個兩難,但若我們將一切的配套措施、標準流程及法律規章做好,即可避免類似憾事發生,增進病患以及醫護人員的共同福祉。
胡先生的提議算是一個可行的辦法
不過其中一點資訊有誤
在去年以前可以向當地衛生局查感染病患
但是, 台大不能查新竹的病患資料 因為跨區
其次 必須以書面傳真方式 蓋感控承辦人員職章 不能由其他醫護人員打電話去衛生局詢問
所以若感控人員沒有24小時待命...
就算發生在去年 也查不到
但是今年 這個管道已斷了 連HIV指定治療醫院也不行
理由是保護病患隱私權
【聯合報╱胡萬炯/中研院博士後研究員(台北市)】
2011.08.29 02:34 am
有人批評,南門醫院及台大醫院沒有去詢問新竹衛生局,該病患是否為愛滋病患。但是急救和器官移植都是分秒必爭,對每個急救病患都去詢問當地衛生機關,根本不切實際。
因此筆者想到,最近將施行的智慧健保卡,可儲存病患的重要病歷資料。若該病患的健保智慧卡載明有愛滋病,不就可避免這一連串錯誤嗎?
有人懷疑,一旦實施此制度,愛滋病患的隱私將無由保障。因此,一定要有周全的配套措施,如美國的HIPPA即對病患隱私作了極萬全保障。我們要規定,要閱讀此健保智慧卡的人一定只能是為照顧此病患的醫護人員,因此要同時使用醫護人員卡,才能讀出病患的重大病歷,而且每次登錄必留下紀錄。若發生病歷外洩,也可知源頭在哪。
另外,病患有權要求醫療院所出具清單,說明哪位醫護人員曾閱讀了他的電子病歷。
愛滋病患隱私權與公眾利益,的確是個兩難,但若我們將一切的配套措施、標準流程及法律規章做好,即可避免類似憾事發生,增進病患以及醫護人員的共同福祉。
胡先生的提議算是一個可行的辦法
不過其中一點資訊有誤
在去年以前可以向當地衛生局查感染病患
但是, 台大不能查新竹的病患資料 因為跨區
其次 必須以書面傳真方式 蓋感控承辦人員職章 不能由其他醫護人員打電話去衛生局詢問
所以若感控人員沒有24小時待命...
就算發生在去年 也查不到
但是今年 這個管道已斷了 連HIV指定治療醫院也不行
理由是保護病患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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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難得好文,有條理&知道重點何在】智慧健保卡註愛滋病例 隱私公益兼顧
唉 真的是一針見血 可惜又被顢頇的衛生官員打槍了
已經出事了 還要繼續蠻幹下去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xqne.html
健保卡加註愛滋病 健保局:窒礙難行
更新日期:2011/08/29 13:31 鍾禎祥
【台灣醒報記者鍾禎祥台北報導】台大醫院器官捐贈風波,突顯出台灣管理愛滋病患的漏洞,有學者今天投書媒體,建議在智慧健保卡上加註愛滋病例,並提出相關隱私配套。健保局副局長黃三桂回應,健保局對此開過無數場公聽會,但民間團體堅稱此舉侵害人權,且在智慧健保卡上加註罹患愛滋病違反我國法律,他說「技術的確很簡單,但推行很困難。」
台大醫院誤將愛滋病患器官移植給等待器官捐贈者,造成5名無辜病人受害。中研院博士後研究員胡萬炯今天投書聯合報,在「智慧健保卡 註愛滋病例」一文中指出,台大醫院固然有醫療疏失,但該愛滋病患是失足墜樓,急救和器官移植都是分秒必爭,要醫院追蹤每個病患有無愛滋病,根本不切實際。
胡萬炯認為,最近將施行的智慧健保卡可儲存病患資料,若該病患的智慧健保卡載明有愛滋病,就可避免這一連串錯誤。有關隱私權的疑慮,他也建議可參考美國HIPPA的作法,要閱讀健保卡的人需使用醫護人員卡,未來若發生病歷外洩,也可輕易找出外洩者。
對此,黃三桂表示,要在智慧健保卡上加註資料,技術上是非常簡單的事。他說,一開始在設計智慧健保卡時,也考慮過加註病例的作法,但遭到民間人權團體極力反對。
人權團體認為,台灣對病患資料保護並不周全,最常被拿來舉例的就是胡志強病歷外洩事件,連台中市長都不能保證自己資料安全,更別說一般市井小民。健保局雖然對此開了無數場公聽會和座談會,但支持與反對者依然各持已見。
另外,黃三桂也指出,若在智慧健保卡上加註記號,能看見資料的人不僅是醫護人員,病人在掛號、批價時也會顯示出來,「健保卡要經好多手。」與胡萬炯設想的狀況並不相同。
衛生署官員也強調,在智慧健保卡加註愛滋病例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2條規定「主管機關實施調查時不得侵害感染者之人格及隱私」,若不修法是不可能推行加註愛滋病的政策。
已經出事了 還要繼續蠻幹下去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xqne.html
健保卡加註愛滋病 健保局:窒礙難行
更新日期:2011/08/29 13:31 鍾禎祥
【台灣醒報記者鍾禎祥台北報導】台大醫院器官捐贈風波,突顯出台灣管理愛滋病患的漏洞,有學者今天投書媒體,建議在智慧健保卡上加註愛滋病例,並提出相關隱私配套。健保局副局長黃三桂回應,健保局對此開過無數場公聽會,但民間團體堅稱此舉侵害人權,且在智慧健保卡上加註罹患愛滋病違反我國法律,他說「技術的確很簡單,但推行很困難。」
台大醫院誤將愛滋病患器官移植給等待器官捐贈者,造成5名無辜病人受害。中研院博士後研究員胡萬炯今天投書聯合報,在「智慧健保卡 註愛滋病例」一文中指出,台大醫院固然有醫療疏失,但該愛滋病患是失足墜樓,急救和器官移植都是分秒必爭,要醫院追蹤每個病患有無愛滋病,根本不切實際。
胡萬炯認為,最近將施行的智慧健保卡可儲存病患資料,若該病患的智慧健保卡載明有愛滋病,就可避免這一連串錯誤。有關隱私權的疑慮,他也建議可參考美國HIPPA的作法,要閱讀健保卡的人需使用醫護人員卡,未來若發生病歷外洩,也可輕易找出外洩者。
對此,黃三桂表示,要在智慧健保卡上加註資料,技術上是非常簡單的事。他說,一開始在設計智慧健保卡時,也考慮過加註病例的作法,但遭到民間人權團體極力反對。
人權團體認為,台灣對病患資料保護並不周全,最常被拿來舉例的就是胡志強病歷外洩事件,連台中市長都不能保證自己資料安全,更別說一般市井小民。健保局雖然對此開了無數場公聽會和座談會,但支持與反對者依然各持已見。
另外,黃三桂也指出,若在智慧健保卡上加註記號,能看見資料的人不僅是醫護人員,病人在掛號、批價時也會顯示出來,「健保卡要經好多手。」與胡萬炯設想的狀況並不相同。
衛生署官員也強調,在智慧健保卡加註愛滋病例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2條規定「主管機關實施調查時不得侵害感染者之人格及隱私」,若不修法是不可能推行加註愛滋病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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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難得好文,有條理&知道重點何在】智慧健保卡註愛滋病例 隱私公益兼顧
靠
是醫護人員工作環境安全重要
還是愛滋人權重要
台灣愛滋多少人?醫療人員多少人??
我們總人數不輸給愛滋的拉
也可以請全國警義消一起支持
可以發起臉書
請所有醫護人員, 全國警義消支持"智護健保卡加記重大傳染疾病"
要求立委修法
展現我們團結實力
如果連這個都做不到
政府看扁大家衛生署看扁大家
是醫護人員工作環境安全重要
還是愛滋人權重要
台灣愛滋多少人?醫療人員多少人??
我們總人數不輸給愛滋的拉
也可以請全國警義消一起支持
可以發起臉書
請所有醫護人員, 全國警義消支持"智護健保卡加記重大傳染疾病"
要求立委修法
展現我們團結實力
如果連這個都做不到
政府看扁大家衛生署看扁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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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難得好文,有條理&知道重點何在】智慧健保卡註愛滋病例 隱私公益兼顧
既然這樣,還推啥狗屁電子病歷?
以後AIDS的病人,電子病歷都自動馬賽克以免外洩
想像1:
查詢電子病歷:
"This is a 27 year-old male patient with a past history of "XXOO" for years. Otherwise, he denies any systemic disease before.
下面所有因為伺機性感染住院的病歷全部空白。
想像2:
住院醫師與銀蛋最喜歡care AIDS的病人,因為電子病歷可以少打一本!
AIDS病患病歷會外洩,一般人就不會喔?
虧之前還講得信心滿滿不會外洩。
以後AIDS的病人,電子病歷都自動馬賽克以免外洩
想像1:
查詢電子病歷:
"This is a 27 year-old male patient with a past history of "XXOO" for years. Otherwise, he denies any systemic disease before.
下面所有因為伺機性感染住院的病歷全部空白。
想像2:
住院醫師與銀蛋最喜歡care AIDS的病人,因為電子病歷可以少打一本!
AIDS病患病歷會外洩,一般人就不會喔?
虧之前還講得信心滿滿不會外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