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局資料】台灣愛滋病防治政策與愛滋相關法令規定

為因應愛滋病患器官捐贈引起的重大事件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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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罹患愛滋暴增 高學歷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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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HEALTH/HEA1/6531269 ... z1WE4IKFIx

【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2011.08.17 09:34 am


役男罹患愛滋而免役的人數逐年增加,台北市前年僅十三人,去年暴增為卅三人,增加了兩倍多;新北市去年有四十四人因愛滋免疫,都創下兩市的新高紀錄。桃園、高雄、新竹等縣市役男罹患愛滋,亦同樣逐年增加。


新北市兵役徵集科股長洪崇璉指出,愛滋役男人數飆升,截至七月底已高達五十九人,一年尚未結束,已再創新高,罹病役男也從過去以注射毒品感染為主,轉為高學歷、非藥毒癮者為主。

台北市兵役處處長朱亞虎說,北市罹患愛滋病役男亦有逐年上升趨勢,前年十三人,去年增為卅三人,今年到目前為止已有廿三人,預估人數還會再往上攀升。

新北市民政局指出,近年愛滋免疫的疫男,已轉向高學歷、非藥毒癮者為主,推斷罹患愛滋可能與性行為有關;今年五十九名愛滋免役的役男,有四十四位是五月至七月徵集的大專以上役男。

洪崇璉說,體檢時發現役男疑似感染愛滋,會通知他們「血液檢查有問題」,並安排至榮總或台大等醫學中心複檢。約有六成役男已「心裡有數」,當市府通知他們初檢未過時,就主動表明「我大概知道原因」。

不少父母不知兒子為何免役,一再向公所、市府詢問,但「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規定只能通知當事人,不能告知父母,工作人員只好請家長「回去問問您的小孩。」

也有役男的女友,在男友被判須複檢時,就主動致電市府詢問「他是否有愛滋」,坦承她本身也是愛滋患者。

桃園平均一年約有十到廿餘名役男,體檢時確定罹患愛滋病,被列入免役體位。高雄市役政科股長林玉棉說,今年役男體檢一萬六千多人,被檢出罹患愛滋者廿六人,去年十八人。新竹縣今年通報的愛滋病役男有兩人,衛生局認為個案數看似不多,但以往有時是「零」。

屏東縣列管愛滋人口有六百多人,今年雖尚未發現有役男罹患愛滋,但愛滋年齡層確有下降趨勢。

【2011/08/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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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網站】愛滋虛擬博物館(有收錄完整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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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役男罹患愛滋暴增 高學歷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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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大學錄取率90%, 當然高學歷居多, (賊)
台灣是個寶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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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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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役男罹患愛滋暴增 高學歷居多

文章 sucker »

這什麼X條例? (打小人)
病人不到最後一刻...決不坦承有愛滋病 (怕怕)
https://youtu.be/rVNbkeZbwHw

人生苦短 要督趁早 我督故我在

『隱約雷鳴,陰霾天空,但盼風雨來,能留你在此』
『隱約雷鳴,陰霾天空,即使天無雨,我亦留此地』

我願化身石橋,受那五百年風吹,五百年日曬,五百年雨淋,只求她從橋上經過

真愛 無私 善良 寬恕 信心 希望
善待身邊的人 找到生命的意義
用積極樂觀又充滿正能量的心態
活在當下 開心面對未來的每一刻



瑞莎的瑞星韻律體操協會 https://risingstar-rg.tw/
歡迎大家捐款支持 (眼汪汪) (眼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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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局資料】台灣愛滋病防治政策與愛滋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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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doc
台灣愛滋病防治政策與愛滋相關法令規定.pdf
主管機關除了只想到罰鍰之外,不應該檢討相關法令及規定出了問題嗎!?

PDF檔案出處:(疾管局)
http://www.ccd.org.tw/upload/news/429/upfile.pdf

1.PDF檔第32頁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五條
醫事人員除因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外,應經當事人同意及諮詢程序,始得抽取當事人血液進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查。
  ->IC卡為何不強制寫入?!
    (比照重大傷病)
    (但是換新卡後,資料就不見了,健保局為何長久以來不積極處理這些問題?!)
  ->為何無法線上查詢患者就醫資料?!    

2.PDF檔第34頁
  受檢者未檢查或拒絕受檢
   –主管機關應再行通知或逕依本條例第23條第1項規定處罰
   –醫事機構應告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進行後續追蹤及處罰
     .受檢者主動至醫事機構就醫,醫師評估需做HIV檢查者,經醫事人員諮詢後拒
      絕受檢,醫事機構應告知主管機關,由主管機關進行後續追蹤及處罰

3.PDF檔第36頁
  .主管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感染者之姓名及病歷等有關資料
   者,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者外,對於該項資料,不得洩漏,違反處3萬以
   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原送驗單位應將HIV檢驗結果以密件將主動告知當事人,發現陽性個案應依法通報外,
   不得任意通知雇主、學校或其他相關單位及人員,以保障民眾就學、就醫、就業、安
   養權益及個案隱私。如要告知家屬,需個案同意始得為之
   -->若患者不同意告知家屬,但因有突發狀況,又該如何處理?! 
      
4.PDF檔第37頁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二條
   .感染者有提供其感染源或接觸者之義務;就醫時,應向醫事人員告知其已感染人類
    免疫缺乏病毒。
   .主管機關得對感染者及其感染源或接觸者實施調查。但實施調查時不得侵害感染者
    之人格及隱私。
   .感染者提供其感染事實後,醫事機構及醫事人員不得拒絕提供服務。
     ->第12條之罰則於第23條
       個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醫事機構處新臺幣三十萬元
       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5.PDF檔第38頁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醫事人員有關部分
您沒有權限檢視這篇文章所附加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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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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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疾管局資料】台灣愛滋病防治政策與愛滋相關法令規定

文章 hsu »

法律條文照抄而已
沒有針對條文解釋
例如所謂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者是甚麼意思
既然愛滋病是如此重要的疾病
為何不針對接觸者、感染源強制檢查
人事問題PM
歡迎提供資料
僅供通過認證之醫師會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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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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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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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役男罹患愛滋暴增 高學歷居多

文章 vsdog »

之前就遇過小愛住院
當科Vs周日才剛查完房
父母跑來要值班醫師解釋病情
我的處理是
請護理人員轉告病人
自己跟父母說得甚麼病
不然我會根據病歷解釋 (怒火中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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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沒責任?!】(舊聞)消防員救人 觸血染愛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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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b5/8/4/17/n2084682.htm


【大紀元4月17日訊】(據民視新聞報導)台北縣消防局出現全國首例,消防員在救護過程中,感染愛滋的個案,這名消防員,2006年底出勤救護一名女煙毒犯,傷口不慎碰觸到煙毒犯的血液,事隔8個月,身體出現高燒不退症狀,體重驟降10公斤,抽血檢查確定染病。

當時,消防員據報出勤的對象,是一名煙毒犯,在沒有告知是愛滋病患的情況下,消防員沒有招架之力,染上了愛滋病。

消防員起初不以為意,直到8個月後,身體不適,陸續出現紅疹、高燒不退症狀,體重驟降10公斤,在2007年底趕緊抽血檢查,確定罹患愛滋病。

一整年早已陸續出勤178次,消息傳出,消防員個個戒慎恐懼,更加留意自身安全,而全國第一起因公患病的消防員,消防局也表示,將尊重意願,調任合適的單位服務,並給予補助。(http://www.dajiyuan.com)

4/17/2008 1:02:04 AM
pkjiang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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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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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役男罹患愛滋暴增 高學歷居多

文章 pkjiang »

vsdog 寫:之前就遇過小愛住院
當科Vs周日才剛查完房
父母跑來要值班醫師解釋病情
我的處理是
請護理人員轉告病人
自己跟父母說得甚麼病
不然我會根據病歷解釋 (怒火中燒)
不過如果你真的跟父母說病患有得愛滋病的話
目前來說是會觸犯法律喔
而且不只這樣,如果你沒有保護他的資料讓外人(包含其他非直接照顧他的醫護人員)知道的話,也一樣會觸犯法律的
之前麻醉科醫師被愛滋血液噴到不是沒有原因的

目前進行醫療行為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每個人都視為可能有愛滋病患
我今年好像已經驗出四還五個愛滋病患出來了 (怕怕) (怕怕) (怕怕)
這年頭真的請大家要多保重 (失魂)
vsdog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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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94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26, 2009 4:40 pm

Re: 役男罹患愛滋暴增 高學歷居多

文章 vsdog »

pkjiang 寫:
vsdog 寫:之前就遇過小愛住院
當科Vs周日才剛查完房
父母跑來要值班醫師解釋病情
我的處理是
請護理人員轉告病人
自己跟父母說得甚麼病
不然我會根據病歷解釋 (怒火中燒)
不過如果你真的跟父母說病患有得愛滋病的話
目前來說是會觸犯法律喔
而且不只這樣,如果你沒有保護他的資料讓外人(包含其他非直接照顧他的醫護人員)知道的話,也一樣會觸犯法律的
之前麻醉科醫師被愛滋血液噴到不是沒有原因的

目前進行醫療行為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每個人都視為可能有愛滋病患
我今年好像已經驗出四還五個愛滋病患出來了 (怕怕) (怕怕) (怕怕)
這年頭真的請大家要多保重 (失魂)
罰15萬 或 賠上無辜的受捐贈者的性命
哪一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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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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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役男罹患愛滋暴增 高學歷居多

文章 MK »

vsdog 寫:
pkjiang 寫:
vsdog 寫:之前就遇過小愛住院
當科Vs周日才剛查完房
父母跑來要值班醫師解釋病情
我的處理是
請護理人員轉告病人
自己跟父母說得甚麼病
不然我會根據病歷解釋 (怒火中燒)
不過如果你真的跟父母說病患有得愛滋病的話
目前來說是會觸犯法律喔
而且不只這樣,如果你沒有保護他的資料讓外人(包含其他非直接照顧他的醫護人員)知道的話,也一樣會觸犯法律的
之前麻醉科醫師被愛滋血液噴到不是沒有原因的

目前進行醫療行為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每個人都視為可能有愛滋病患
我今年好像已經驗出四還五個愛滋病患出來了 (怕怕) (怕怕) (怕怕)
這年頭真的請大家要多保重 (失魂)
罰15萬 或 賠上無辜的受捐贈者的性命
哪一個重
根據法律的規定...

是前者比較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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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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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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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役男罹患愛滋暴增 高學歷居多

文章 throne »

pkjiang 寫:
vsdog 寫:之前就遇過小愛住院
當科Vs周日才剛查完房
父母跑來要值班醫師解釋病情
我的處理是
請護理人員轉告病人
自己跟父母說得甚麼病
不然我會根據病歷解釋 (怒火中燒)
不過如果你真的跟父母說病患有得愛滋病的話
目前來說是會觸犯法律喔
而且不只這樣,如果你沒有保護他的資料讓外人(包含其他非直接照顧他的醫護人員)知道的話,也一樣會觸犯法律的
之前麻醉科醫師被愛滋血液噴到不是沒有原因的

目前進行醫療行為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每個人都視為可能有愛滋病患
我今年好像已經驗出四還五個愛滋病患出來了 (怕怕) (怕怕) (怕怕)
這年頭真的請大家要多保重 (失魂)
那只好跟父母解釋說: 病人罹患的疾病根據目前呆灣法律規定只能通知當事人,不能告知父母...... (偽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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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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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役男罹患愛滋暴增 高學歷居多

文章 hitachi »

throne 寫:
pkjiang 寫:
vsdog 寫:之前就遇過小愛住院
當科Vs周日才剛查完房
父母跑來要值班醫師解釋病情
我的處理是
請護理人員轉告病人
自己跟父母說得甚麼病
不然我會根據病歷解釋 (怒火中燒)
不過如果你真的跟父母說病患有得愛滋病的話
目前來說是會觸犯法律喔
而且不只這樣,如果你沒有保護他的資料讓外人(包含其他非直接照顧他的醫護人員)知道的話,也一樣會觸犯法律的
之前麻醉科醫師被愛滋血液噴到不是沒有原因的

目前進行醫療行為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每個人都視為可能有愛滋病患
我今年好像已經驗出四還五個愛滋病患出來了 (怕怕) (怕怕) (怕怕)
這年頭真的請大家要多保重 (失魂)
那只好跟父母解釋說: 病人罹患的疾病根據目前呆灣法律規定只能通知當事人,不能告知父母...... (偽可愛)
(GOODJOB) (GOODJOB)
要當病人的面嗎??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chen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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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7月 01, 2010 5:26 pm

Re: 【疾管局資料】台灣愛滋病防治政策與愛滋相關法令規定

文章 chen1202 »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愛滋行動聯盟發起「反對健保IC卡註記愛滋」,兩天已有六十個團體及四千兩百人連署,聯盟呼籲加強愛滋教育,個人及醫護人員接觸大量體液及血液時,應把所有人當可能的感染者,做好標準防護措施。

資深感染者B先生疾呼,不應把台大器官移植不遵守程序的疏失,轉要感染者當墊背!他曾在急診時表明是愛滋感染者,護士立刻加兩層手套並戴上口罩;另曾因痔瘡求診,兩家醫院各以設備不足、只需服藥為由,將他當「人球」,第三家醫院才為他手術。

香港愛滋防治基金會成員JOEY,感染二十一年,體格健美,他透露:「自己曾陷入憂鬱、想自殺,如今認為生活品質比活得長久更重要,因為接受自己,也能接受別人拒絕自己!」

法律學者張宏誠說,大法官曾釋憲應保障穩私權,健保卡註記有違憲之虞。<愛滋聯盟成員林宜慧說,社會上存在更多從未檢驗的黑數,且感染者具有檢驗不出的空窗期,健保卡註記無助器官移植安全>,應以捐贈當下檢驗為準。

露德協會秘書長徐森杰指出,愛滋病毒離開人體三十秒至三分鐘就會死掉,唾液和汗水病毒量稀少不具傳染力,握手、擁抱、吃飯、游泳、泡湯、共用馬桶,都不會被感染,只有非全程使用保險套的不安全性行為、母子垂直傳染、共用針頭、輸血才可能感染。


<愛滋聯盟成員林宜慧說,社會上存在更多從未檢驗的黑數,且感染者具有檢驗不出的空窗期,健保卡註記無助器官移植安全>
經常看到這樣沒有邏輯性的說法
簡單用個比喻好了有一個雷區懷疑可能埋了一萬個地雷
某掃雷部隊已經找出了五千顆地雷插上旗標
在後面部隊要通過時有人說反正還有五千顆沒找出來
所有地區都仍應當成未清除
已發現地雷插上旗標並無助於部隊安全通過
因此應該把旗標通通去掉嗎
這樣的說法能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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