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帽小子 寫:先自費治療
再拿收據到健保局申請退費才是正常的方法吧
三家大小醫院都做核磁共振檢查??
版主: 版主021
huangjauwen 寫:這種事前說我可以自費的
等到都好了
又去告醫生
說明明健保有給付
為什麼我還要自費
健保局又去搞醫生,
最後就沒有醫師願意走這種體制外的方法了
尤其是這種拚命想東想西的患者或家屬
最容易搞這種事
後來我也懶得想了
反正照規定來吧
照規定來----大家排隊不想排找別人
不照規定來-----病人要搞你,健保局要搞你,連醫院也要搞你..............
這有甚麼Shangyih 寫:急著開刀 健保給付審查要3週
更新日期:2011/08/22 04:21
〔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位陳姓男子的七旬老母,上個月因為背部疼痛難耐就醫檢查,研判脊椎退化壓迫神經,須開刀治療,沒想到醫生卻告知醫院作業,加上健保局審查,前後約須三個星期才知健保是否給付,陳男向本報投訴,批評此種規定缺乏彈性,等於逼迫民眾自費治療,對於一刻都無法等的病患根本是折磨。
民眾痛批逼自費治療
陳某向本報投訴表示,七十二歲的母親因背部劇烈疼痛,前往醫院進行核磁共振檢查,三家大小醫院都認為是脊椎退化壓迫神經,須開刀治療。上月就醫後,醫生告知因屬高價、危險手術,須送健保局「事前審查」才知是否給付,但醫院作業約須一星期,加上健保局審核,前後約須三個星期。
陳男表示,母親候診時有一名同樣症狀的老農告訴她,因實在痛到受不了,只好自費開刀,三節脊椎共花了三十多萬,建議給付方式應該更有彈性,可以治療和審查並行,若審核不通過,再由民眾自費治療。
健保局中區業務組表示,依據審核辦法規定,針對危險、昂貴的手術和特殊材料與藥品進行事前審查,因審核都是專業醫生,除避免醫療資源濫用,也能對於治療方式和材料進行「雙重確認」,避免患者接受不適當的治療。
健保局︰可事後送審
中區業務組並表示,法定的審核時間最長十四天,不過一般時間都不會這麼長,若情況緊急,醫師也可事先傳真報備進行治療,事後再送上資料審查,並非毫無彈性。
54條應該爭取改為,醫療費用由醫事服務機構先行收取,保險對象持收據向保險人申請費用,保險人可依醫療專業意見決定給付部分或全額金額。施肇榮 寫:這有甚麼Shangyih 寫:急著開刀 健保給付審查要3週
更新日期:2011/08/22 04:21
〔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位陳姓男子的七旬老母,上個月因為背部疼痛難耐就醫檢查,研判脊椎退化壓迫神經,須開刀治療,沒想到醫生卻告知醫院作業,加上健保局審查,前後約須三個星期才知健保是否給付,陳男向本報投訴,批評此種規定缺乏彈性,等於逼迫民眾自費治療,對於一刻都無法等的病患根本是折磨。
民眾痛批逼自費治療
陳某向本報投訴表示,七十二歲的母親因背部劇烈疼痛,前往醫院進行核磁共振檢查,三家大小醫院都認為是脊椎退化壓迫神經,須開刀治療。上月就醫後,醫生告知因屬高價、危險手術,須送健保局「事前審查」才知是否給付,但醫院作業約須一星期,加上健保局審核,前後約須三個星期。
陳男表示,母親候診時有一名同樣症狀的老農告訴她,因實在痛到受不了,只好自費開刀,三節脊椎共花了三十多萬,建議給付方式應該更有彈性,可以治療和審查並行,若審核不通過,再由民眾自費治療。
健保局中區業務組表示,依據審核辦法規定,針對危險、昂貴的手術和特殊材料與藥品進行事前審查,因審核都是專業醫生,除避免醫療資源濫用,也能對於治療方式和材料進行「雙重確認」,避免患者接受不適當的治療。
健保局︰可事後送審
中區業務組並表示,法定的審核時間最長十四天,不過一般時間都不會這麼長,若情況緊急,醫師也可事先傳真報備進行治療,事後再送上資料審查,並非毫無彈性。
老羊大力推薦
(羊主導修正後的行政院版)
立法院通過的二代健保法
更狠
第 53 條
保險人就下列事項,不予保險給付:
一、住院治療經診斷並通知出院,而繼續住院之部分。
二、有不當重複就醫或其他不當使用醫療資源之保險對象,未依保險人輔
導於指定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但情況緊急時不在此限。
三、使用經事前審查,非屬醫療必要之診療服務或藥物。
四、違反本保險規定之有關就醫程序。
第 54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保險對象之醫療服務,經保險人審查認定不符合本法規定者,其費用不得向保險對象收取。
所以是說....施肇榮 寫:這有甚麼Shangyih 寫:急著開刀 健保給付審查要3週
更新日期:2011/08/22 04:21
〔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位陳姓男子的七旬老母,上個月因為背部疼痛難耐就醫檢查,研判脊椎退化壓迫神經,須開刀治療,沒想到醫生卻告知醫院作業,加上健保局審查,前後約須三個星期才知健保是否給付,陳男向本報投訴,批評此種規定缺乏彈性,等於逼迫民眾自費治療,對於一刻都無法等的病患根本是折磨。
民眾痛批逼自費治療
陳某向本報投訴表示,七十二歲的母親因背部劇烈疼痛,前往醫院進行核磁共振檢查,三家大小醫院都認為是脊椎退化壓迫神經,須開刀治療。上月就醫後,醫生告知因屬高價、危險手術,須送健保局「事前審查」才知是否給付,但醫院作業約須一星期,加上健保局審核,前後約須三個星期。
陳男表示,母親候診時有一名同樣症狀的老農告訴她,因實在痛到受不了,只好自費開刀,三節脊椎共花了三十多萬,建議給付方式應該更有彈性,可以治療和審查並行,若審核不通過,再由民眾自費治療。
健保局中區業務組表示,依據審核辦法規定,針對危險、昂貴的手術和特殊材料與藥品進行事前審查,因審核都是專業醫生,除避免醫療資源濫用,也能對於治療方式和材料進行「雙重確認」,避免患者接受不適當的治療。
健保局︰可事後送審
中區業務組並表示,法定的審核時間最長十四天,不過一般時間都不會這麼長,若情況緊急,醫師也可事先傳真報備進行治療,事後再送上資料審查,並非毫無彈性。
老羊大力推薦
(羊主導修正後的行政院版)
立法院通過的二代健保法
更狠
第 53 條
保險人就下列事項,不予保險給付:
一、住院治療經診斷並通知出院,而繼續住院之部分。
二、有不當重複就醫或其他不當使用醫療資源之保險對象,未依保險人輔
導於指定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但情況緊急時不在此限。
三、使用經事前審查,非屬醫療必要之診療服務或藥物。
四、違反本保險規定之有關就醫程序。
第 54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保險對象之醫療服務,經保險人審查認定不符合本法規定者,其費用不得向保險對象收取。
原來行政院的板本是由 " 醫療院所負責 "Home 寫:54條應該爭取改為,醫療費用由醫事服務機構先行收取,保險對象持收據向保險人申請費用,保險人可依醫療專業意見決定給付部分或全額金額。施肇榮 寫:這有甚麼Shangyih 寫:急著開刀 健保給付審查要3週
更新日期:2011/08/22 04:21
〔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位陳姓男子的七旬老母,上個月因為背部疼痛難耐就醫檢查,研判脊椎退化壓迫神經,須開刀治療,沒想到醫生卻告知醫院作業,加上健保局審查,前後約須三個星期才知健保是否給付,陳男向本報投訴,批評此種規定缺乏彈性,等於逼迫民眾自費治療,對於一刻都無法等的病患根本是折磨。
民眾痛批逼自費治療
陳某向本報投訴表示,七十二歲的母親因背部劇烈疼痛,前往醫院進行核磁共振檢查,三家大小醫院都認為是脊椎退化壓迫神經,須開刀治療。上月就醫後,醫生告知因屬高價、危險手術,須送健保局「事前審查」才知是否給付,但醫院作業約須一星期,加上健保局審核,前後約須三個星期。
陳男表示,母親候診時有一名同樣症狀的老農告訴她,因實在痛到受不了,只好自費開刀,三節脊椎共花了三十多萬,建議給付方式應該更有彈性,可以治療和審查並行,若審核不通過,再由民眾自費治療。
健保局中區業務組表示,依據審核辦法規定,針對危險、昂貴的手術和特殊材料與藥品進行事前審查,因審核都是專業醫生,除避免醫療資源濫用,也能對於治療方式和材料進行「雙重確認」,避免患者接受不適當的治療。
健保局︰可事後送審
中區業務組並表示,法定的審核時間最長十四天,不過一般時間都不會這麼長,若情況緊急,醫師也可事先傳真報備進行治療,事後再送上資料審查,並非毫無彈性。
老羊大力推薦
(羊主導修正後的行政院版)
立法院通過的二代健保法
更狠
第 53 條
保險人就下列事項,不予保險給付:
一、住院治療經診斷並通知出院,而繼續住院之部分。
二、有不當重複就醫或其他不當使用醫療資源之保險對象,未依保險人輔
導於指定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但情況緊急時不在此限。
三、使用經事前審查,非屬醫療必要之診療服務或藥物。
四、違反本保險規定之有關就醫程序。
第 54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保險對象之醫療服務,經保險人審查認定不符合本法規定者,其費用不得向保險對象收取。
專業治療癌症的大醫院施肇榮 寫:原來行政院的板本是由 " 醫療院所負責 "Home 寫:54條應該爭取改為,醫療費用由醫事服務機構先行收取,保險對象持收據向保險人申請費用,保險人可依醫療專業意見決定給付部分或全額金額。施肇榮 寫:這有甚麼Shangyih 寫:急著開刀 健保給付審查要3週
更新日期:2011/08/22 04:21
〔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位陳姓男子的七旬老母,上個月因為背部疼痛難耐就醫檢查,研判脊椎退化壓迫神經,須開刀治療,沒想到醫生卻告知醫院作業,加上健保局審查,前後約須三個星期才知健保是否給付,陳男向本報投訴,批評此種規定缺乏彈性,等於逼迫民眾自費治療,對於一刻都無法等的病患根本是折磨。
民眾痛批逼自費治療
陳某向本報投訴表示,七十二歲的母親因背部劇烈疼痛,前往醫院進行核磁共振檢查,三家大小醫院都認為是脊椎退化壓迫神經,須開刀治療。上月就醫後,醫生告知因屬高價、危險手術,須送健保局「事前審查」才知是否給付,但醫院作業約須一星期,加上健保局審核,前後約須三個星期。
陳男表示,母親候診時有一名同樣症狀的老農告訴她,因實在痛到受不了,只好自費開刀,三節脊椎共花了三十多萬,建議給付方式應該更有彈性,可以治療和審查並行,若審核不通過,再由民眾自費治療。
健保局中區業務組表示,依據審核辦法規定,針對危險、昂貴的手術和特殊材料與藥品進行事前審查,因審核都是專業醫生,除避免醫療資源濫用,也能對於治療方式和材料進行「雙重確認」,避免患者接受不適當的治療。
健保局︰可事後送審
中區業務組並表示,法定的審核時間最長十四天,不過一般時間都不會這麼長,若情況緊急,醫師也可事先傳真報備進行治療,事後再送上資料審查,並非毫無彈性。
老羊大力推薦
(羊主導修正後的行政院版)
立法院通過的二代健保法
更狠
第 53 條
保險人就下列事項,不予保險給付:
一、住院治療經診斷並通知出院,而繼續住院之部分。
二、有不當重複就醫或其他不當使用醫療資源之保險對象,未依保險人輔
導於指定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但情況緊急時不在此限。
三、使用經事前審查,非屬醫療必要之診療服務或藥物。
四、違反本保險規定之有關就醫程序。
第 54 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保險對象之醫療服務,經保險人審查認定不符合本法規定者,其費用不得向保險對象收取。
也就是說:那是醫療院所與病人間的債務問題。
老羊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對
硬要改成 " 不得向保險對象收取 "
這樣會變成只要是健保審查不給付的項目
病人只能到沒健保特約的醫院就醫
這兩個方案都比mowball 寫:專業治療癌症的大醫院施肇榮 寫:
原來行政院的板本是由 " 醫療院所負責 "
也就是說:那是醫療院所與病人間的債務問題。
老羊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對
硬要改成 " 不得向保險對象收取 "
這樣會變成只要是健保審查不給付的項目
病人只能到沒健保特約的醫院就醫
哪一家沒跟健保特約
54條 就是 高價治癌藥物審查不過的話
病人不準醫的去死方案
或是 醫院不準收錢的倒閉方案
放清兵入關的可是吳三桂啊~~~~Shangyih 寫:急著開刀 健保給付審查要3週
健保局中區業務組表示,依據審核辦法規定,針對危險、昂貴的手術和特殊材料與藥品進行事前審查,因審核都是專業醫生,除避免醫療資源濫用,也能對於治療方式和材料進行「雙重確認」,避免患者接受不適當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