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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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2i5c.html
更新日期:2010/03/22 16:16
(中央社記者徐瑞婷台北22日電)衛生署正研擬「醫療傷害救濟(補償)條例」草案,立法之後,醫療糾紛將不論過失可先請領救濟金,最高300萬元。因生產、手術、麻醉而造成的嚴重傷殘、死亡,都在適用範圍。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今天在立法院指出,醫療過程中本身就有許多風險,如80歲長者開刀死亡風險比較高,許多醫療糾紛很難釐清是否為醫療過失所致,因此,衛生署希望推動「無論過失的補償救濟制度」,與交通事故的第3責任險概念不同。
石崇良說,按照醫療傷害救濟補償條例草案規劃,國人未來因為生產、手術、麻醉等醫療介入而傷殘、死亡,而非疾病本身而傷殘、死亡者,可以不論過失,先獲得一定金額補償。補償金將比照藥害救濟金額,最高新台幣300萬元。
他表示,由於「不論過失」,基金來源將由病人與醫療機構雙方各按比例分擔,個案通過委員會審查後,就可領取救濟金。草案預計4月底送入行政院院會。990322
更新日期:2010/03/22 16:16
(中央社記者徐瑞婷台北22日電)衛生署正研擬「醫療傷害救濟(補償)條例」草案,立法之後,醫療糾紛將不論過失可先請領救濟金,最高300萬元。因生產、手術、麻醉而造成的嚴重傷殘、死亡,都在適用範圍。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今天在立法院指出,醫療過程中本身就有許多風險,如80歲長者開刀死亡風險比較高,許多醫療糾紛很難釐清是否為醫療過失所致,因此,衛生署希望推動「無論過失的補償救濟制度」,與交通事故的第3責任險概念不同。
石崇良說,按照醫療傷害救濟補償條例草案規劃,國人未來因為生產、手術、麻醉等醫療介入而傷殘、死亡,而非疾病本身而傷殘、死亡者,可以不論過失,先獲得一定金額補償。補償金將比照藥害救濟金額,最高新台幣300萬元。
他表示,由於「不論過失」,基金來源將由病人與醫療機構雙方各按比例分擔,個案通過委員會審查後,就可領取救濟金。草案預計4月底送入行政院院會。9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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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還有更離譜的
如附件
如附件
-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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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82險醫療法第15條之1及82條修正草案掃描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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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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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奇怪基金來源將由病人與醫療機構雙方各按比例分擔,個案通過委員會審查後,就可領取救濟金。草案預計4月底送入行政院院會。
你的施政只能由人民給你的稅金裏扣
可以立個法又叫民間另外再掏錢嘛?
不然這樣好了
再多立個「不想工作救濟(補償)條例」法,「養小孩救濟(補償)條例」法,「流浪教師救濟(補償)條例」法,「休閒娛樂救濟(補償)條例」法........
全台灣每個人都可請領救濟金,簡直是世界大同,馬政府政績冠絕古今.....
至於錢嘛?
一樣,"民間按比例分攤"就好了
- 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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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基金來源將由病人與醫療機構雙方各按比例分擔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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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那這樣 某基金會 想必會推動
病歷中文化+ SOAP立即登錄IC卡 + 不准有"打ㄨ"不申報之藥物
她們的CEO是不是"指導患者用病歷控告醫師"的專家? 大家自己說
然後拿這300萬聘....來指導.....討個公道及誠意
病歷中文化+ SOAP立即登錄IC卡 + 不准有"打ㄨ"不申報之藥物
她們的CEO是不是"指導患者用病歷控告醫師"的專家? 大家自己說
然後拿這300萬聘....來指導.....討個公道及誠意
◆鬼島『呼醫死基金會』仇醫教母 希望全民告死台灣醫師,全民仇恨台灣醫師(這樣別人才不會認為她瘋了,心理變態),就算告不倒也不讓台灣醫師賺到錢,最好全部財產替人民交保費或被健保扣光罰光,然後不准哀不准反抗,否則就是沒醫德應弔銷醫師執照!不是這樣嗎? 希望事實沒被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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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師悲慘食物鍊
仇醫基金會-(吃)->嗜血媒體-(吃)->民粹政府-(吃)->醫界無間道-(吃)->可憐小醫師(醫療崩壞)
長期跟仇醫教母裡應外合的大老,你的心態是怎樣? 現在改革成醫療崩壞您還滿意嗎? 請鬼拿藥單, 您連人或鬼都分不清楚了,還能鑑別診斷嗎?
醫界同胞要團結,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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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師悲慘食物鍊
仇醫基金會-(吃)->嗜血媒體-(吃)->民粹政府-(吃)->醫界無間道-(吃)->可憐小醫師(醫療崩壞)
長期跟仇醫教母裡應外合的大老,你的心態是怎樣? 現在改革成醫療崩壞您還滿意嗎? 請鬼拿藥單, 您連人或鬼都分不清楚了,還能鑑別診斷嗎?
醫界同胞要團結,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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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那受 仇醫人士慫恿 OR 缺錢 的,MK 寫: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2i5c.html
更新日期:2010/03/22 16:16
(中央社記者徐瑞婷台北22日電)衛生署正研擬「醫療傷害救濟(補償)條例」草案,立法之後,醫療糾紛將不論過失可先請領救濟金,最高300萬元。因生產、手術、麻醉而造成的嚴重傷殘、死亡,都在適用範圍。
不會通通都去告
把它都"變成醫療糾紛"
不就可先拿300萬再說了!? (偽可愛)
慘囉 慘囉 (怕怕)
◆鬼島『呼醫死基金會』仇醫教母 希望全民告死台灣醫師,全民仇恨台灣醫師(這樣別人才不會認為她瘋了,心理變態),就算告不倒也不讓台灣醫師賺到錢,最好全部財產替人民交保費或被健保扣光罰光,然後不准哀不准反抗,否則就是沒醫德應弔銷醫師執照!不是這樣嗎? 希望事實沒被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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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師悲慘食物鍊
仇醫基金會-(吃)->嗜血媒體-(吃)->民粹政府-(吃)->醫界無間道-(吃)->可憐小醫師(醫療崩壞)
長期跟仇醫教母裡應外合的大老,你的心態是怎樣? 現在改革成醫療崩壞您還滿意嗎? 請鬼拿藥單, 您連人或鬼都分不清楚了,還能鑑別診斷嗎?
醫界同胞要團結,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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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師悲慘食物鍊
仇醫基金會-(吃)->嗜血媒體-(吃)->民粹政府-(吃)->醫界無間道-(吃)->可憐小醫師(醫療崩壞)
長期跟仇醫教母裡應外合的大老,你的心態是怎樣? 現在改革成醫療崩壞您還滿意嗎? 請鬼拿藥單, 您連人或鬼都分不清楚了,還能鑑別診斷嗎?
醫界同胞要團結,團結真有力!
- S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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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台灣最好了
健保便宜又大碗
醫不好的話.萬一重殘死傷.政府還會補助
總有一天我想在台灣吃飯應該不用花錢呢!!
所以台灣最好了,我們已經從三民主義的民生慢慢的進化到馬克思的共產主義了呢!! 厲害吧∼
健保便宜又大碗
醫不好的話.萬一重殘死傷.政府還會補助
總有一天我想在台灣吃飯應該不用花錢呢!!
所以台灣最好了,我們已經從三民主義的民生慢慢的進化到馬克思的共產主義了呢!! 厲害吧∼
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依照新聞的內容,"基金來源將由病人與醫療機構雙方各按比例分擔",根本是強迫醫療機構無條件出錢,政府拿來「補助」....Sawa 寫:台灣最好了
健保便宜又大碗
醫不好的話.萬一重殘死傷.政府還會補助
總有一天我想在台灣吃飯應該不用花錢呢!!
所以台灣最好了,我們已經從三民主義的民生慢慢的進化到馬克思的共產主義了呢!! 厲害吧∼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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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照立委附件內容dtemer92 寫:附件看過了施肇榮 寫:還有更離譜的
如附件
不過不是很了解 "還有更離譜的"
願聞其詳??
台灣每個快往生者家屬只要把病患留在醫院死亡(不論任何疾病, 有無開刀),
甚至只要看過醫師, 病患後來院外死亡(比如1個月前看感冒, 病患1個月後死了),
然後找理由(即使這理由很荒唐)搞個醫療糾紛, 不經法院審判, 家屬就可以先拿到300萬,
也就是癌末死亡, 心臟病死亡 , 腦中風死亡....只要對原門診主治醫師或急診醫師質疑都可以先拿300萬
法案一過, 醫糾每年大概暴增個100-200倍吧, 台灣每個死者家屬都可以要300萬(多數家庭10年都還存不到300萬),
台灣每年差不多死15萬人, 照大老說的, 10萬人死於醫療疏失, 所以要準備3000-4500億
http://tw.myblog.yahoo.com/mannatech-tw ... =2574&sc=1
"和信治癌中心 黃達夫院長表示,和信醫院的願景為「尊重生命 健康」並且要求員工要成功落實於醫院環境中。黃院長不僅相當重視病人的權益外,更要求員工能確實做到自省、自制以及利他的行為,並且整個組織是建立在彼此信任、合作和追求共識的基礎上,以提供病人最適當、完善的服務。此外,黃院長亦表示,台灣每年約有十萬人死於醫療疏失,故和信醫院在選擇醫院的領導人時,不僅會慎選具善良、重視他人權益特質的人選當作接班人外,更透過與學校的建教合作,從基礎教育去成功培育下一世代醫生的正確醫學倫理觀念。"
執政黨有這種天才立委官員, 不倒也難
最後由 kcl2780 於 週四 8月 04, 2011 11:10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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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也好 到時醫師看診就真的是布施了.......... (抽一成就好)kcl2780 寫:照立委附件內容dtemer92 寫:附件看過了施肇榮 寫:還有更離譜的
如附件
不過不是很了解 "還有更離譜的"
願聞其詳??
台灣每個快往生者家屬只要把病患留在醫院死亡(不論任何疾病, 有無開刀),
甚至只要看過醫師, 病患後來院外死亡(比如1個月前看感冒, 病患1個月後死了),
然後找理由(即使這理由很荒唐)搞個醫療糾紛, 不經法院審判, 家屬就可以先拿到300萬,
法案一過, 醫糾每年大概暴增個100-200倍吧, 台灣每個死者家屬都可以要300萬(多數家庭10年都還存不到300萬),
台灣每年差不多死10多萬人, 所以要準備3000億
執政黨有這種天才立委官員, 不倒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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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把汽車強制險理賠方式拿來比較醫療責任險理賠方式 會讓人笑掉大牙,
醫療責任險我也認為有其必要, 但絕非立委想的那樣
車禍死亡只占總死亡人數極少比例
但所有死亡人數(幾乎100%)都可說和醫療有關(車禍死亡送到醫院的也算, 已經死幾個小時送到醫院的也算...)
只要患者死前1個月有看過西醫中醫牙醫, 都可以賴給醫療, 沒看過醫生的死後也趕緊送到急診賴醫院,
不用經過醫審會和法院就有錢領,
差不多每年15萬死者的家屬都可以領300萬救濟金了,
不懂法律, 醫療和經濟的人可以當立委嗎,還是執政黨的..
醫療責任險我也認為有其必要, 但絕非立委想的那樣
車禍死亡只占總死亡人數極少比例
但所有死亡人數(幾乎100%)都可說和醫療有關(車禍死亡送到醫院的也算, 已經死幾個小時送到醫院的也算...)
只要患者死前1個月有看過西醫中醫牙醫, 都可以賴給醫療, 沒看過醫生的死後也趕緊送到急診賴醫院,
不用經過醫審會和法院就有錢領,
差不多每年15萬死者的家屬都可以領300萬救濟金了,
不懂法律, 醫療和經濟的人可以當立委嗎,還是執政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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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腦殘的利委跟關員不斷的對民眾洗腦
1.人不會病死,只會被醫死 (點頭.....)
2.只要在醫院死,醫院跟醫師就要"付"醫療責任 (拍手...拍手...)
3.以前告醫師才拿的到錢,現在先給你300萬,還可以再告醫師 (叫好..)
4.當然不能增加賤保費,經費當然是醫師"強制"吐出來,不然別想加入公會領執業執照 (歡呼....)
-------------------------------------
官真好當,民真好騙,醫真好賤
1.人不會病死,只會被醫死 (點頭.....)
2.只要在醫院死,醫院跟醫師就要"付"醫療責任 (拍手...拍手...)
3.以前告醫師才拿的到錢,現在先給你300萬,還可以再告醫師 (叫好..)
4.當然不能增加賤保費,經費當然是醫師"強制"吐出來,不然別想加入公會領執業執照 (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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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真好當,民真好騙,醫真好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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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24
- 註冊時間: 週四 7月 21, 2011 7:47 pm
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lupin 寫:依照新聞的內容,"基金來源將由病人與醫療機構雙方各按比例分擔",根本是強迫醫療機構無條件出錢,政府拿來「補助」....Sawa 寫:台灣最好了
健保便宜又大碗
醫不好的話.萬一重殘死傷.政府還會補助
總有一天我想在台灣吃飯應該不用花錢呢!!
所以台灣最好了,我們已經從三民主義的民生慢慢的進化到馬克思的共產主義了呢!! 厲害吧∼
我是肝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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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一 9月 18, 2006 7: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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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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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02, 2007 4:53 pm
- 來自: 春城何處不飛花
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要騙選票也不是這種騙法吧!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唯殺盜淫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楞嚴經·卷四》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唯殺盜淫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楞嚴經·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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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
- 文章: 821
- 註冊時間: 週五 10月 27, 2006 7:02 pm
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基本的原則應該是這樣 :
不論過失都有救濟三百萬,這是民眾的醫療風險保險,
跟醫責險相差十萬八千里,這種保險應該是由政府代民眾或民眾自己付錢投保才對,跟醫療機構或醫事人員一點關係都沒有
有關過失的強制醫責險也是應該要辦的,不過是為了醫事人員的執業風險,有過失時敗訴的賠償由醫責險支付,避免判決金額太高,醫生沒錢,民眾勝訴,有可以自嗨的判決書,卻一分錢也拿不到,醫生也只好跑路,這種雙輸的情形,這確實要跟刑法除罪(輕罪)化,並考慮健保下規劃的醫事人員待遇一起立法,法院比較能下合理的判決金額上限
那份文是連基本的歸責原則都張冠李戴了
不論過失都有救濟三百萬,這是民眾的醫療風險保險,
跟醫責險相差十萬八千里,這種保險應該是由政府代民眾或民眾自己付錢投保才對,跟醫療機構或醫事人員一點關係都沒有
有關過失的強制醫責險也是應該要辦的,不過是為了醫事人員的執業風險,有過失時敗訴的賠償由醫責險支付,避免判決金額太高,醫生沒錢,民眾勝訴,有可以自嗨的判決書,卻一分錢也拿不到,醫生也只好跑路,這種雙輸的情形,這確實要跟刑法除罪(輕罪)化,並考慮健保下規劃的醫事人員待遇一起立法,法院比較能下合理的判決金額上限
那份文是連基本的歸責原則都張冠李戴了
並非人民守法就是法治
政府遵守法律原則 不輕易侵害人民權益 才是法治國
政府遵守法律原則 不輕易侵害人民權益 才是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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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
- 文章: 821
- 註冊時間: 週五 10月 27, 2006 7:02 pm
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我想原則應該是這樣
1. 無涉過失之醫療風險補償保險
不論醫方有無過失者,均一律給付最高三百萬
這是醫療風險保險,
可以設計如藥害救濟,只針對醫療上無過失者給付補償金,
也可以設計成不論醫療上有無過失,只要有傷害均給付補償金,
但是保費的來源,就應當如藥害救濟由藥商提撥一部分金額,代民眾投保,因為藥商是藥品的訂價者,
無涉過失之醫療風險補償保險應當是由醫療服務的定價者投保,在健保的情形,就目前的制度下應該是健保局代民眾投保
保費的來源就是由健保局經由醫療服務的售價調整來支應,
當然這一定會撼動目前的制度,總額之外必須加收保險附加費,
所以當權者故意混淆與下面醫責險的區別
2. 涉及過失的醫事責任險則是另一回事,這是過失者該負的責任,
這方面確實可以藉修改醫療法來推動,
醫事責任險是與醫療服務者的過失歸責有關的,要給保險公司利益上的誘因,
設立醫事責任險的強制性則與保障受害人有關,避免醫事人員無財力可賠償,
但這又牽涉到健保規劃下的醫事人員收入,究應提撥多少比例才不會影響醫事人員的生活與從業意願?醫事人員收入與保險費率與保額都是連動相關的.
我國其實已經是實質上的公醫制,
幾乎所有的醫療服務都在健保的規制下,
健保給付規定已凌架醫學論文,成為治療準則,
較差的材料會導致較差的醫療結果,大概沒有人認為是錯的,
較低的收入也會限制醫事人員投保責任險的能力,
再加上醫療服務關係到人身健康,法院賠償可能過高,
所以在健保的規制下,醫責險應有上限,醫責險費率應有上限,
法院判決也應參考醫責險上限.
但是如何決定上限與費率就是大問題,與健保給的利益也相關
去刑化與否,我沒意見,但是過失的處罰,應該就行政,刑事,民事 作全盤的考量,要考慮的太多,所以設計難度很高
小結:
就制度設計來說醫責險2的部分難度較高,就法條通過的機會來說,醫療無過失補償險1過的機會較低,但是我認為應該先推1的醫療無過失補償險,因為現階段醫療爭議事件賠償金大多少於三百萬,且無過失的傷害占了八成以上,先推1會減少2的初期費率與出險機率,才有機會慢慢推動2
1. 無涉過失之醫療風險補償保險
不論醫方有無過失者,均一律給付最高三百萬
這是醫療風險保險,
可以設計如藥害救濟,只針對醫療上無過失者給付補償金,
也可以設計成不論醫療上有無過失,只要有傷害均給付補償金,
但是保費的來源,就應當如藥害救濟由藥商提撥一部分金額,代民眾投保,因為藥商是藥品的訂價者,
無涉過失之醫療風險補償保險應當是由醫療服務的定價者投保,在健保的情形,就目前的制度下應該是健保局代民眾投保
保費的來源就是由健保局經由醫療服務的售價調整來支應,
當然這一定會撼動目前的制度,總額之外必須加收保險附加費,
所以當權者故意混淆與下面醫責險的區別
2. 涉及過失的醫事責任險則是另一回事,這是過失者該負的責任,
這方面確實可以藉修改醫療法來推動,
醫事責任險是與醫療服務者的過失歸責有關的,要給保險公司利益上的誘因,
設立醫事責任險的強制性則與保障受害人有關,避免醫事人員無財力可賠償,
但這又牽涉到健保規劃下的醫事人員收入,究應提撥多少比例才不會影響醫事人員的生活與從業意願?醫事人員收入與保險費率與保額都是連動相關的.
我國其實已經是實質上的公醫制,
幾乎所有的醫療服務都在健保的規制下,
健保給付規定已凌架醫學論文,成為治療準則,
較差的材料會導致較差的醫療結果,大概沒有人認為是錯的,
較低的收入也會限制醫事人員投保責任險的能力,
再加上醫療服務關係到人身健康,法院賠償可能過高,
所以在健保的規制下,醫責險應有上限,醫責險費率應有上限,
法院判決也應參考醫責險上限.
但是如何決定上限與費率就是大問題,與健保給的利益也相關
去刑化與否,我沒意見,但是過失的處罰,應該就行政,刑事,民事 作全盤的考量,要考慮的太多,所以設計難度很高
小結:
就制度設計來說醫責險2的部分難度較高,就法條通過的機會來說,醫療無過失補償險1過的機會較低,但是我認為應該先推1的醫療無過失補償險,因為現階段醫療爭議事件賠償金大多少於三百萬,且無過失的傷害占了八成以上,先推1會減少2的初期費率與出險機率,才有機會慢慢推動2
並非人民守法就是法治
政府遵守法律原則 不輕易侵害人民權益 才是法治國
政府遵守法律原則 不輕易侵害人民權益 才是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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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導教授
- 文章: 9419
-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31, 2011 9:20 pm
- 來自: 桃園
Re: 醫療傷害不論過失 擬最高救濟300萬
唉
這條法案通過那天
就是我停止執業的時候吧
病人快死了--都還撐著到醫院死----因為你們醫院設備不足,沒有立刻接上葉克膜,所以死掉,300萬入袋
就算是到院前死亡--因為急救失敗所以....300萬
就算是死3天了,也發黑腐爛了,因為你們沒有把他救活----所以還是300萬
這台灣病了.....
這條法案通過那天
就是我停止執業的時候吧
病人快死了--都還撐著到醫院死----因為你們醫院設備不足,沒有立刻接上葉克膜,所以死掉,300萬入袋
就算是到院前死亡--因為急救失敗所以....300萬
就算是死3天了,也發黑腐爛了,因為你們沒有把他救活----所以還是300萬
這台灣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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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2
- 文章: 219
- 註冊時間: 週一 4月 07, 2008 1: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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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四 7月 21, 2011 7:47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