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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女神(Goddess of Justice,Lady Justice)的雕像,通常有眼罩遮去雙目;原因是主持正義時,女神要客觀公正、不畏權勢、不受利誘。當然,好事之徒會質疑,眼睛被遮住,東西南北都不分,又要如何明察秋毫呢?女神如何揮舞正義之劍,確實令人好奇!由一些案例裡,也許可以稍稍揣摩司法女神的招數。
救護車鳴笛疾駛時,如果有人惡意阻擋,當然會激起公憤。可是,稍微細究,救護車和消防車都是救急,可以鳴笛闖紅燈。兩者的輕重大小,還是有些差距;消防車救火,火勢可能延燒,潛在的災害很可觀。相形之下,救護車通常只載運一位病患。因此,阻撓消防車和救護車,不該一視同仁。
另一方面,早期消防車是民營,現在普遍是公有。救護車則不然,除了公立醫療院所之外,民間的醫療院所也有救護車。既然是民營單位,就少不了有營利的成分──開快些可以多救人,也可以多獲利!因此,阻撓公家和民間的救護車,情節似乎也有差別。
此外,同樣是傷害侵權,因對象不同,所以承擔不同責任;觀念上似簡單明瞭,實務上卻有層次之分。擦撞進口車和國產車,賠償高低不同,理所當然。然而,不小心撞傷一個人,這人是工人、教師、醫生、律師、天王/天后,賠償就有很大差別;雖然同樣地理所當然,可是已有點令人困惑。更極端的是,如果走路時聽到別人叫自己名字,猛回頭,手肘不小心敲到一個人;這個人剛好是蛋殼頭(egg shell head),頭骨脆弱如蛋殼,結果倒地不起而長眠。那麼,是不是還要負起完全的責任呢?
既然是蛋殼頭,自己最知道自己的情況,是不是該採取某些防備的措施呢?就像在瓷器店裡,明清陶瓷不能和量產的瓷器放在一起,自己的利益不設法維護,其他人的責任將相對減小。
在更複雜的情形裡,要辨認好幾位當事人的作為,並且課以對應的責任。兩位好友一起去狩獵,聽到遠處草叢裡一陣碎動唏嗦,以為是狐狸。兩人同時舉槍扣扳機,一聲慘叫,草叢後蹣跚走出一人倒地;身中兩槍,一槍打中心臟,另一槍在大腿。只有一槍會致死,而在科技不發達的歲月,還沒有彈道比對,兩人的責任如何?兩槍傷人致死,只有一槍是關鍵所在,另一槍無關生死。然而,在無從查明真相之下,可能只好各打50大板,兩人共同承擔過失致死的責任。
法院只完成程序
另外一個例子,兩輛機車違規,鬧區裡高速蛇行;結果其中一輛猛撞上行人,而另外一輛僅僅差之毫釐。對於這兩輛機車,雖然行徑同樣危險挑釁,可是結果不同。一位可能是故意傷害,很可能要入牢服刑;另一位卻是危險駕駛,可能只是罰鍰或吊銷駕駛執照了事。
無論是救護車、消防車、蛋殼頭、瓷器店、兩獵槍或兩機車的事例,都涉及法律和司法運作。如果把法律看成是遊戲規則,很多人會認為,法律是在追求公平正義;然而,由這些例子可以看出,其實不然。在面對光怪陸離的案件時,法院的主要目的,是完成程序,讓案件有一個結果;至於結果是否使真相大白,並不一定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為真相可能無從探知,而所有的人(當事人、家屬、司法人員)都還要活下去。在某種意義上,有決定比沒有決定好,錯(?)比空好!
由這個角度來看,正義女神遮住雙目的原因之一, 也許是有意的:在主持正義時,選擇性地運用視力;這麼做,或許更能彰顯正義的長遠價值!
<熊出沒注意>作者為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中國科技大學講座教授
正義的邏輯(熊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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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正義的邏輯(熊秉元)
經濟學者談正義, 還是很功利.darkduck 寫: 消防車救火,火勢可能延燒,潛在的災害很可觀。相形之下,救護車通常只載運一位病患。因此,阻撓消防車和救護車,不該一視同仁。 <熊出沒注意>作者為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中國科技大學講座教授
就算是功利觀點, 荒野的自焚和路邊倒地的AMI, 誰更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