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醫糾參考-校醫失職導致教授猝死遭罰 告清華大學終審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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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醫糾參考-校醫失職導致教授猝死遭罰 告清華大學終審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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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醫失職導致教授猝死遭罰 告清華大學終審敗訴
2011年07月12日 08:42 來源:京華時報 孫思婭
清華大學教授蔣某在清華大學醫院內猝死後,醫院對當班醫生李某作出處罰2萬元等決定。對此不服,李某將清華大學告上法庭。昨天記者獲悉,認定醫院處理措施並無不當,市一中院終審駁回了李某的起訴。
清華大學醫院醫生李某起訴稱,她于1996年2月任職于清華大學醫院,從事醫師職業。2009年10月8日,李某在內科病房值夜班。當時75歲的急性白血病、肺部感染、心房纖顫患者蔣教授猝死。後患者家屬向清華大學醫院投訴,醫院于2009年10月22日認定此事是醫療責任事故,要求她賠償2萬元,並取消了她競聘骨幹崗位的資格。李某認為,醫院沒有認定醫療事故的資格,作出的處理決定事實認定錯誤,程式違法,缺乏法律依據,並起訴要求法院撤銷處理決定。
清華大學稱,醫院從未對醫療爭議事件是否為醫療事故進行過認定,李某違反《執業醫師法》等法律規範,存在嚴重的醫療過錯行為,醫院對此事的處理合法,對李某的醫療過錯行為的處理程式也並無不妥。

庭審時,清華大學提交了由蔣教授家屬書寫的《關於蔣教授死亡事件的陳述》。文中提到,蔣教授晚7點體溫突然上升,達到了38.5度,並伴有心悸、心前區不適、憋氣呼吸不暢和大汗淋漓現象。其間,他們曾多次找到李某,希望她馬上處置,但直至蔣教授沒有知覺時,李某才來到病房,此時蔣教授已經沒有了心跳。

清華大學還提交會議記錄稱,2009年10月12日、22日,清華大學醫院兩次開會討論蔣教授一事的處理。最終的結論為:當班醫生李某應該負全責,並於 22日作出了處理決定。處理決定稱,2009年10月8日,李某值班時,對蔣教授家屬的呼叫,沒有及時巡視以及請家屬參與心肺復蘇,造成了患者家屬的投訴,給醫院帶來了嚴重的不良影響。經院領導多次協商,以經濟賠償5萬元結案。(現)決定由李某個人承擔40%的賠償金額,並取消現任及明年競聘骨幹崗位資格,扣除當月優質服務獎50元
此外,李某于2009年10月12日寫給蔣教授家屬的道歉信中,也有這樣一段話,“主要原因是我對他的疾病認識不足,儘管跟家屬進行了口頭交代、溝通,並下了醫囑,但是沒有及時親自到床旁看病人,為此我深表歉意,患者的突然猝死,是我沒有估計到的”。
對於這些證據,醫生李某均不肯認可。她稱,會議記錄上並沒有她的簽字,道歉信也是“被迫所寫”。
最終,法院認為,依據清華大學提交的李某道歉信、蔣教授家屬提交的《關於蔣教授死亡事件的陳述》及李某的陳述,可以認定她在值班時,對蔣教授家屬的呼叫未能及時巡視及請家屬參與心肺復蘇,並由此工作失誤,導致了病人家屬的投訴。清華大學對李某的處罰並無不妥,判決駁回李某的起訴。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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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love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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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陸醫糾參考-校醫失職導致教授猝死遭罰 告清華大學終審敗訴

文章 truelovecoco »

對岸哪有法治可言?
根本不用送醫鑑-->這反而對醫師有利??
所以醫師反而不用像台灣一般罰到傾家蕩產...
看來馬政府應推銷這些新聞....看會不會增加醫師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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