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剛
中國深圳
更新時間 2011年6月9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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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在多麼奢華的療養院,人也會產生來自精神的孤獨。(新華社圖片)
73歲的姜老漢獨自人把四個女兒養大,如今,為了讓女兒將半身不遂的他從養老院接回家,老人兩次自殺未遂後最終將四個女兒起訴。(6月9日《京華時報》)
曾經,我們抨擊養老院護工對老年人的「冷血」,我們呼籲養老保障體系的健全。可是當姜老漢把閨女都拉扯大、成了家,子女卻都不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時,我們不禁要問:養老,除了制度,還需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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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再奢華的療養院,沒有了家人的脈脈溫情,人也會產生來自精神的孤獨。父母要的只是子女的愛,可這對姜老漢來說卻如此奢侈。除了大女兒外,幾乎每一個女兒都會拿出足以搪塞的理由來拒絕贍養老人。養老院的護工可能因為缺乏親情的紐帶而對老人冷漠,可是面對哺育自己長大的父親,子女卻忍看他老無所依,這究竟是什麼道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更多的法律是止步於對不贍養老人的子女的懲戒。這其實暗含了子女應是贍養老人的最「堅挺」後盾。法律用自身的強制力除了給予子女以法律上的警戒,卻不能給予老人精神的寬慰。法律站在這裏,而子女卻了然無跡,這讓法律情何以堪?
想起一個故事,春秋時期,一個小孩叫做原穀,他的父親不孝敬父母,看到老父親病了不能勞動,就拿一個筐把他抬到野外拋棄。拋掉爺爺後,父親原穀就把筐背在背上,對爸爸說:等你將來老了,跟爺爺一樣的時候,我還拿它抬你呀!原穀一句話點醒了父親。父親趕快磕頭謝罪,又把父親用筐抬回,頤養終年。護犢之心,人皆有之。姜老漢雖然狀告子女,卻更希望和解,因為他誠恐「讓子女背上不孝的罵名」。我不知道姜老漢的子女在關心自己子女而拒絕贍養自己父親時,是否意識到他們給後輩樹立了一個怎樣的榜樣?
我不相信這樣的故事不會觸及姜老漢女兒的神經,我也始終善良的相信她們確實有難言之隱。道理我們都懂,真正到自己踐行的時候卻異常困難。子女零零散散的抱怨,和哺育自己子女的辛酸異彩紛呈,只是,為了減輕自己現實的重擔,在良知面前毅然選擇的逃避,這是理由還是冠冕堂皇的借口?這不是我們的孝道教化太生硬,也不是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而是在現實面前,他們選擇的不是自私嗎?
如果自己的子女也冷漠,我們的社會要怎麼辦?我們拿什麼理由來讓社會的保障體系為那些不孝子女買單?親情與愛的缺失,你們撓到了社會的痛處。我們也只能說:那些為人父母的子女們,在愛你們子女的同時,請再愛你們的父母一次。
注:《大家談中國》的文章不代表BBC的立場和觀點
BBC 《大家談中國》 子女也「冷漠」,社會怎不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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