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4 中國時報 【黃天如/台北報導】
塑化劑受害持續擴大,前衛生署長楊志良主張利用「一罪一罰」的罰款,成立補償救濟基金;衛生署諮詢的專家學者及立法委員,則建議修法要求食品業者比照藥害救濟,定期撥出一定比例盈餘成立基金,作為民眾受害時的補償救濟之用。衛生署長邱文達表示,罰款用來設立基金有一定的困難,目前沒有共識。
「塑化劑事情搞這麼大,全台有哪一個人沒喝過毒飲料?」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表示,他支持利用「一罪一罰」的罰款,成立補償救濟基金,但不是分給個人,而應用來加強監督食品安全。「應該把業者的不當得利通通沒收,用來成立公益基金!」但是,他不贊成比照台電等單位發給回饋金的模式,將基金用於補償個人,而應用於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專款專用於監督國人食品安全。
中華民國毒物學學會理事兼發言人楊振昌則提議,將業者的罰金以成立基金的方式統籌起來,作為未來證明因塑化劑受害民眾的醫療照護,才能安定人心。楊振昌說,即使沒有這次的塑化劑遭人為蓄意添加食品風波,台灣人使用塑膠製品泛濫,相關研究已證實,國人血液中塑化劑濃度的背景值,明顯高於其他先進國家,政府也應該有所作為,不要低估塑化劑對人體健康危害的風險。
行政院已指示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研議,必要時不排除修法,要求食品業者比照藥害救濟,定期撥出一定比例盈餘成立基金,作為民眾受害時的補償救濟之用。
全台哪個人 沒喝過毒飲料? 學者:一罪一罰 設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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