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連方瑀退斑膏」台中榮總醫師觸法
(中國時報)
另一篇: (中華日報)
涉採購偽藥 醫師被訴
《2011/05/17 20:45》
中央社/台中 17日電 台中榮總皮膚科主任沈瑞隆於民國 92年至 96年間,涉嫌以「衛材消耗品」名義,採購「 HQ霜」等偽藥供病患使用。沈瑞隆今天遭台中地檢署起訴,並求刑 1年半;但他否認犯罪。
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指出,沈瑞隆明知佳妙公司製造的「 HQ霜」及京美公司製造的「 HQ凝膠」,並非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的含藥化妝品,也沒有取得藥物許可證,屬於藥事法規範的偽藥。
地檢署說,沈瑞隆於 92年至 96年間,以「衛材消耗品」或「醫學美容材料」名義,向佳妙公司與京美公司採購 HQ霜與 HQ凝膠,再交由其他醫師供應給不特定雷射美容患者作為去除黑斑等用途。
沈瑞隆涉嫌違反藥事法的行為, 97年間遭衛生單位查獲而移送法辦。雖然沈瑞隆否認犯罪,辯稱只是單純在單據上蓋章,並不知道採購的是偽藥。
但檢察官認為,沈瑞隆長期在採購單據上蓋章,又未依正常程序送交醫院的藥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顯然事先知情採購偽藥,因而偵查終結後予以起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 1年 6個月,且建議併科罰金新台幣 300萬元。
引進「連方瑀退斑膏」台中榮總醫師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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