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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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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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sun yc »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2011/05/10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326655.shtml

九年多前農曆春節期間,大客車駕駛楊登富因頭痛、發燒到醫院急診,最後因腦血腫死亡;最高法院認為,神經外科醫師陳怡龍未充分告知家屬開刀的必要性,又未及時為楊動刀,致楊死亡,判決陳和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應連帶賠償楊的家屬九百萬餘元確定。

楊過世後,留下當時七十三歲老母、四十五歲的妻子,不滿一歲到六歲的四名子女。

判決指出,二○○一年一月廿六日,四十三歲的楊登富頭痛、發燒三天不退,自行開車到現已改制的台北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急診,醫院當晚通知家屬發出病危通知單。

第二天,神經內科醫師經由電腦斷層發現楊登富腦內水腫,會診神經外科醫師陳怡龍後,陳懷疑楊因腦動靜脈畸形,導致腦內出血,認應做腦血管攝影,並建議家屬將楊轉至台大醫院遭拒。

第三天下午五時,楊病況明顯惡化,家屬簽署手術同意書,楊的頭髮也被剃光等著動刀,陳怡龍卻向家屬表示,未做腦血管攝影就貿然開刀,猶如開車沒有地圖,危險性極大,家屬決定不開刀。楊隨即於第四天凌晨五時許不治。

楊妻認為醫院、醫師有過失,起訴索賠。一、二審法院判楊家敗訴,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結果翻轉。更一審認為,從醫審會的鑑定報告可知,不管楊腦血腫的成因為何,如果陳怡龍當時開刀摘除楊的腦血腫,降低顱內壓,楊不致死亡。

此外,家屬雖曾同意不開刀,但陳怡龍並未充分告知開刀的必要性,及不開刀的危險性。
auricle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8839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來自: 黑心島國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auricle »

看來各種急症的衛教單張都得準備好 ,不然永遠都是"告知不完全" . (偽可愛)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59129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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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yc 寫:並建議家屬將楊轉至台大醫院遭拒。

第三天下午五時,楊病況明顯惡化,家屬簽署手術同意書,楊的頭髮也被剃光等著動刀,陳怡龍卻向家屬表示,未做腦血管攝影就貿然開刀,猶如開車沒有地圖,危險性極大,家屬決定不開刀。楊隨即於第四天凌晨五時許不治...........

此外,家屬雖曾同意不開刀,但陳怡龍並未充分告知開刀的必要性,及不開刀的危險性。
如果手術下去 失敗了 法官說法就是:

第一 沒有先做血管攝影就開下去 猶如沒有地圖就開車,危險性極大,

第二 家屬雖曾同意開刀,但陳怡龍並未充分告知不開刀的可能性,及開刀的危險性

第三 家屬雖不同意將楊轉至台大醫院,但陳怡龍並未充分告知轉至台大的必要性,及不轉至台大的危險性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施肇榮 »

auricle 寫:看來各種急症的衛教單張都得準備好 ,不然永遠都是"告知不完全" . (偽可愛)
醫療法第 73 條
醫院、診所因限於人員、設備及專長能力,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
整治療時,應建議病人轉診。但危急病人應依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先予
適當之急救,始可轉診。
前項轉診,應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以後建議轉診時:
1.口頭說明外,轉診單寫明轉診原因
2.書面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
3.請病人家屬簽收
4.註明時間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歐伊斯特拉夫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5249
註冊時間: 週一 1月 04, 2010 11:19 am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歐伊斯特拉夫 »

施肇榮 寫:
auricle 寫:看來各種急症的衛教單張都得準備好 ,不然永遠都是"告知不完全" . (偽可愛)
醫療法第 73 條
醫院、診所因限於人員、設備及專長能力,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
整治療時,應建議病人轉診。但危急病人應依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先予
適當之急救,始可轉診。
前項轉診,應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以後建議轉診時:
1.口頭說明外,轉診單寫明轉診原因
2.書面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
3.請病人家屬簽收
4.註明時間
好吧!

就算醫師少講幾句話

賠634 太超過

刑事下無罪下的民事賠償會這麼高嗎? (咦)
Easyplayer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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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03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7:13 pm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Easyplayer »

auricle 寫:看來各種急症的衛教單張都得準備好 ,不然永遠都是"告知不完全" . (偽可愛)
我覺得....各學會應當制定制式的衛教單張....
三頁四頁十頁都無妨....
我們解釋過後....
再把衛教"本"....塞給病人....
如此....法院較難有告知不完全的認定....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施肇榮 »

歐伊斯特拉夫 寫:
施肇榮 寫:
auricle 寫:看來各種急症的衛教單張都得準備好 ,不然永遠都是"告知不完全" . (偽可愛)
醫療法第 73 條
醫院、診所因限於人員、設備及專長能力,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
整治療時,應建議病人轉診。但危急病人應依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先予
適當之急救,始可轉診。
前項轉診,應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以後建議轉診時:
1.口頭說明外,轉診單寫明轉診原因
2.書面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
3.請病人家屬簽收
4.註明時間
好吧!

就算醫師少講幾句話
賠634 太超過
刑事下無罪下的民事賠償會這麼高嗎? (咦)
醫事鑑定 + 神外醫學會專業 + 法官心證 = 天威難測、無法預期

小小的醫師只能在其他的注意義務上著手,保留證據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施肇榮 »

Easyplayer 寫:
auricle 寫:看來各種急症的衛教單張都得準備好 ,不然永遠都是"告知不完全" . (偽可愛)
我覺得....各學會應當制定制式的衛教單張....
三頁四頁十頁都無妨....
我們解釋過後....
再把衛教"本"....塞給病人....
如此....法院較難有告知不完全的認定....
以前曾經建議過,但
1.嫌麻煩
2.怕病人看完後,跑了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H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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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9
註冊時間: 週日 5月 08, 2011 11:33 pm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HCH »

真令人無言
看來以後連沒能力開刀也不行了 (怕怕)
gucci37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6977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2, 2008 10:22 pm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gucci37 »

image 寫:
sun yc 寫:並建議家屬將楊轉至台大醫院遭拒。

第三天下午五時,楊病況明顯惡化,家屬簽署手術同意書,楊的頭髮也被剃光等著動刀,陳怡龍卻向家屬表示,未做腦血管攝影就貿然開刀,猶如開車沒有地圖,危險性極大,家屬決定不開刀。楊隨即於第四天凌晨五時許不治...........

此外,家屬雖曾同意不開刀,但陳怡龍並未充分告知開刀的必要性,及不開刀的危險性。
如果手術下去 失敗了 法官說法就是:

第一 沒有先做血管攝影就開下去 猶如沒有地圖就開車,危險性極大,

第二 家屬雖曾同意開刀,但陳怡龍並未充分告知不開刀的可能性,及開刀的危險性

第三 家屬雖不同意將楊轉至台大醫院,但陳怡龍並未充分告知轉至台大的必要性,及不轉至台大的危險性
(GOODJOB) (GOODJOB) (無盡漩渦) (被咬了)
2019-01-04 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蔡英文:不接受九二共識、一國兩制
2019-01-04 蔡英文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被按讚 柯P諷:一日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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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5 劉結一提習「告台灣同胞書」 柯P:他總是要講他該講的話 還好啦
肉咖
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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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076
註冊時間: 週一 11月 27, 2006 4:24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13號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肉咖 »

施肇榮 寫:
醫事鑑定 + 神外醫學會專業 + 法官心證 = 天威難測、無法預期
小小的醫師只能在其他的注意義務上著手,保留證據

(omg) (omg) (omg)
(壓力) (壓力) (壓力)
不打針 (微笑) 就是不打針 (微笑)
Easyplayer
V1
V1
文章: 1603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7:13 pm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Easyplayer »

施肇榮 寫:
Easyplayer 寫:
auricle 寫:看來各種急症的衛教單張都得準備好 ,不然永遠都是"告知不完全" . (偽可愛)
我覺得....各學會應當制定制式的衛教單張....
三頁四頁十頁都無妨....
我們解釋過後....
再把衛教"本"....塞給病人....
如此....法院較難有告知不完全的認定....
以前曾經建議過,但
1.嫌麻煩
2.怕病人看完後,跑了
1. 誰嫌麻煩....??學會....??醫師....??
2. 跑了也不怕....老實說....收入扣掉風險....這種錢不賺也罷....
何況....大家說好統一解釋....比較安全....
lijen
V2
V2
文章: 2055
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12, 2008 12:20 pm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lijen »

施肇榮 寫:
auricle 寫:看來各種急症的衛教單張都得準備好 ,不然永遠都是"告知不完全" . (偽可愛)
醫療法第 73 條
醫院、診所因限於人員、設備及專長能力,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
整治療時,應建議病人轉診。但危急病人應依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先予
適當之急救,始可轉診。
前項轉診,應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以後建議轉診時:
1.口頭說明外,轉診單寫明轉診原因
2.書面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
3.請病人家屬簽收
4.註明時間
拒絕轉診的話
要留下哪些紀錄?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施肇榮 »

lijen 寫:
施肇榮 寫:
auricle 寫:看來各種急症的衛教單張都得準備好 ,不然永遠都是"告知不完全" . (偽可愛)
醫療法第 73 條
醫院、診所因限於人員、設備及專長能力,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
整治療時,應建議病人轉診。但危急病人應依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先予
適當之急救,始可轉診。
前項轉診,應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以後建議轉診時:
1.口頭說明外,轉診單寫明轉診原因
2.書面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
3.請病人家屬簽收
4.註明時間
拒絕轉診的話
要留下哪些紀錄?
轉診屬於建議,無法強制

既然是要轉診
當然是設備、人員、技術不足等情事
這些須加以記錄

重點是在於73條第2項
要應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
並能證明已交付給病人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施肇榮 »

Easyplayer 寫:
施肇榮 寫:
Easyplayer 寫:
auricle 寫:看來各種急症的衛教單張都得準備好 ,不然永遠都是"告知不完全" . (偽可愛)
我覺得....各學會應當制定制式的衛教單張....
三頁四頁十頁都無妨....
我們解釋過後....
再把衛教"本"....塞給病人....
如此....法院較難有告知不完全的認定....
以前曾經建議過,但
1.嫌麻煩
2.怕病人看完後,跑了
1. 誰嫌麻煩....??學會....??醫師....??
2. 跑了也不怕....老實說....收入扣掉風險....這種錢不賺也罷....
何況....大家說好統一解釋....比較安全....
醫學會、醫師、醫院都有

情況再糟一點,或許才會被重視

在這之前,不想賠錢的,要自己多注意(以最高法院判決的要求為準)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stockk
V2
V2
文章: 2501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18, 2011 8:58 am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stockk »

要應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
並能證明已交付給病人

病人拒絕轉診怎麼會收下 (咦) (咦)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施肇榮 »

stockk 寫:要應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
並能證明已交付給病人

病人拒絕轉診怎麼會收下 (咦) (咦)
病人拒絕轉診時
醫師自己記錄在病歷中
也請護士記錄在護理紀錄中(第三人)

這時候醫師就只能盡設備、能力範圍而為
千萬不是擺爛
不做為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asyplayer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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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03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7:13 pm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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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肇榮 寫:
Easyplayer 寫:
施肇榮 寫:
Easyplayer 寫:
auricle 寫:看來各種急症的衛教單張都得準備好 ,不然永遠都是"告知不完全" . (偽可愛)
我覺得....各學會應當制定制式的衛教單張....
三頁四頁十頁都無妨....
我們解釋過後....
再把衛教"本"....塞給病人....
如此....法院較難有告知不完全的認定....
以前曾經建議過,但
1.嫌麻煩
2.怕病人看完後,跑了
1. 誰嫌麻煩....??學會....??醫師....??
2. 跑了也不怕....老實說....收入扣掉風險....這種錢不賺也罷....
何況....大家說好統一解釋....比較安全....
醫學會、醫師、醫院都有

情況再糟一點,或許才會被重視
在這之前,不想賠錢的,要自己多注意(以最高法院判決的要求為準)
唉....還以為夠糟了~~~~
謝謝施大提醒....
Easyplayer
V1
V1
文章: 1603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7:13 pm

Re: 未即時開刀 醫師判賠900萬

文章 Easyplayer »

施肇榮 寫:
stockk 寫:要應填具轉診病歷摘要交予病人
並能證明已交付給病人

病人拒絕轉診怎麼會收下 (咦) (咦)
病人拒絕轉診時
醫師自己記錄在病歷中
也請護士記錄在護理紀錄中(第三人)

這時候醫師就只能盡設備、能力範圍而為
千萬不是擺爛
不做為
以經定讞....好像啥也來不及了....
當初可以主張不轉診"依設備、能力範圍"....
不做為對病人最好....??

再來是....刑事無罪....民事判賠....
民事部份是否可主張....大白菜....家屬的支出更多....
所以沒造成損害....
感情會被判的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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