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手術治狐臭 醫師未清血腫判賠24萬元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1.04.21 02:50 am
李姓女子因狐臭困擾,到台北市一家診所做狐臭刮除手術,但術後腋下劇痛、皮膚瘀青,她不滿洪姓醫生處理不當,告上法院。台北地院依據醫事鑑定結果,認定醫師未立即清除血腫,有醫療疏失,判他應賠李女24萬多元。
李女因天生腋下多汗並有異味,困擾不已,她經人介紹至台北市整型診所看診,由洪姓醫師施作內視鏡旋轉刀狐臭刮除手術,不料手術結束後,李女右側腋下劇痛,洪姓醫生稱是兩側皮膚剝離範圍不同,屬正常現象。
李女3天後回診,腋下皮膚呈現大片紫色瘀青,醫師卻閃爍其辭,稱「慢慢會好」等語敷衍。李女不堪疼痛,到台安醫院求診,才發現手術時皮膚沒有貼好、出血未止,導致皮膚組織壞死,日後需植皮改善。
李女氣的控告動手術的洪姓醫師醫療疏失,求償200萬元。洪姓醫師認為,傷口疤痕與色素沉澱是手術可能的併發症,他並無疏失。
法官根據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結果,認為李女是手術止血或包紮壓迫不足時,發生血腫,醫師未立即清除血腫導致病人皮膚壞死,認定洪姓醫師確有醫療疏失。
【2011/04/21 聯合報】@ http://udn.com/
女手術治狐臭 醫師未清血腫判賠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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