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特偵組!
教唆+串供+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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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1.04.19
前中信銀董事長辜仲諒返台傳出與特偵組的「交換條件」說,上午在高院審理紅火案時,因辜仲諒聲請傳喚3名律師作證,還原了的整個過程,當時辜仲諒為了返台時不被羈押,在特偵組檢察官提供「個人意見」下,配合返台,未料,檢方得以將給扁家的3億元與紅火案獲利流向不明的部分進行聯結,卻讓辜仲諒身陷紅火案。
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傳訊辜仲諒審理紅火案,同時以證人身分傳喚傅祖聲、陳明及現任中信金控法務長金延華到庭作證。傅祖聲律師證稱,紅火的獲利最後全部都回流中信金的體系,辜仲諒完全不清楚紅火獲利的流向。傅說,經過他的調查,陳俊哲將紅火獲利用在公司不可能報銷的支出,包括陳俊哲在日本花了220萬美金購置不動產、購買昂貴的小提琴等開銷,等同是流入私人口袋。
與律師陳明負責聯繫辜仲諒返台的中信金法務長金延華證稱,在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赴日密訊辜仲諒時,辜仲諒因清楚自己與紅火獲利無關,且感受越方如檢察官很有正義感,才願意返台協助扁案的偵辦。
不過,金延華證稱,當時檢察官告訴辜仲諒,扁向辜家索取的3億元,可能構成藉勢藉端勒索財物,辜仲諒並沒有不法意圖,屬於被害人,且辜仲諒若能返台,可作出對扁案的貢獻,適用證人保護法,辜仲諒因為家庭因素,為了換取返台不被羈押,才在給特偵組的陳報狀中,將紅火案的3億元獲利與給扁家部分進行聯結。
紅火案開庭 辜仲諒律師:返台換不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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