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年欠稅案 財部擬追訴期再延5年
陳年欠稅老案追繳,明年三月追訴期就將屆滿,財政部為了不讓1263億元欠稅款泡湯,昨日將稅捐稽徵法送立法院審查,部分立委對於財政部這段期間,追討無力,等到期限快到了,才跟立法院要求延長追溯期,覺得財政部態度過於消極,要求財政部提出積極查緝辦法,全案最後送朝野協商。
目前陳年欠稅案件共八萬多件,係96年3月5日前移送行政執行的「老」欠稅案,許多欠稅大戶名列其中,包括黃任中家族、前台中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等,由於追訴期只剩一年,若不修法延長追訴期,上述欠稅款明年3月5日將一筆勾消,財政部因此火速推動稅捐稽徵法修正案,
但立委認為,財政部還有一年的努力時間,現在就舉白旗,要求將追稅期再延長5年,態度太過消極、因循怠惰,形同浪費行政與社會成本。立委賴士葆則指出,財政部若認真追稅,半年也會有成績,不應再拖到未來5年。況且,此修法還有違背大法官「從新、從輕」的解釋。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財政部積極「防止新欠、清理舊欠」,去年8~12月就追回9千多萬元。因「欠稅大赦」到期,近1300億元的欠稅款將被註銷,不符合社會期待,希望可延後5年,也就是從明年延長至106 年。
財政部資料,欠稅金額中約有一成可以追回,一年平均可追回140~150億元,遠遠趕不上欠稅累計的數字。立委許添財批評,以目前的追稅績效,即使延長5年也不見得能追回多少稅款,不但浪費行政成本,還讓很多被「錯殺的」人頭負責人與破產民眾永無翻身之日。
北市健保費不也如此
台灣欠稅:欠愈多 欠愈久 就一筆勾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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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欠稅:欠愈多 欠愈久 就一筆勾消
當初立法限制追討期就是要提醒公務人員努力辦事gary 寫:我支持延長追討期限
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
5年都不做的事
再給他10年還是一樣的怠惰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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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欠稅:欠愈多 欠愈久 就一筆勾消
這些欠稅的大戶名下財產早就轉到其他人頭
即使你強制執行也查封不到東西
應該用刑法: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併附帶民事撤銷損害債權之脫產行為,才能真正替國庫拿到錢
即使你強制執行也查封不到東西
應該用刑法: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併附帶民事撤銷損害債權之脫產行為,才能真正替國庫拿到錢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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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欠稅:欠愈多 欠愈久 就一筆勾消
施肇榮 寫:當初立法限制追討期就是要提醒公務人員努力辦事gary 寫:我支持延長追討期限
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
5年都不做的事
再給他10年還是一樣的怠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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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灣欠稅:欠愈多 欠愈久 就一筆勾消
法律關係為求安定性jeffery 寫:施肇榮 寫:當初立法限制追討期就是要提醒公務人員努力辦事gary 寫:我支持延長追討期限
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
5年都不做的事
再給他10年還是一樣的怠惰
才會有時效的限制
以前就是因為公法上請求權沒有時效的問題
一些案子公務人員一直的延宕
所以才會有行政程序法的規範
因此要改變的是辦事的態度、方法
而不是延長時間
民國 88 年 2 月 3 日
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
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Re: 台灣欠稅:欠愈多 欠愈久 就一筆勾消
關中不是要推公務員績效施肇榮 寫:當初立法限制追討期就是要提醒公務人員努力辦事gary 寫:我支持延長追討期限
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
5年都不做的事
再給他10年還是一樣的怠惰
比照
摧得到優等
追討不到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