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醫護忙躲輻射 遺棄300重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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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福島醫護忙躲輻射 遺棄300重病患

文章 施肇榮 »

truelovecoco 寫:
施肇榮 寫:
truelovecoco 寫:臺灣民眾:醫生賺太多錢,應該要死守到最後一個澳客離開 (爽)
你可以大聲的說
沒這回事 !!
感謝施大指正,感同身受
只是報紙新聞都不是這樣報的啊.... (印堂發黑)

中華民國刑法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以上所謂之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
醫師不屬之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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