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3 19:14:31
〔中央社〕桃園縣1名推拿員對73歲老翁進行頸部復健時,因扭轉、拉提動作造成老翁頸部嚴重左傾近90度。桃園檢方今天依違反醫師法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領有傳統整復員證書的推拿員,僅能執行按摩推拿,並不能執行醫療業務。40歲的江姓男子於民國96年在桃園縣龜山鄉開設「整復所」,從事推拿業務。
檢方表示,江姓男子在民國96年間對73歲羅姓老翁進行頸部復健時,未注意力道擅自從老翁背後,扣住頸部左右扭轉,並往上拉提,讓頸部關節發出「喀喀」聲響。
檢方表示,老翁回家後情形未改善,頸部竟嚴重左傾近90度,頸部也因無法支撐頭部而產生痙攣,事後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診,檢查後發現因為頸椎受到拉扯,而產生痙攣性斜頸。
全案在老翁陸續奔走多家醫院就診後,認為斜頸疑似為江姓男子動作行為,向檢方提起過失傷害之訴,但因已超過告訴期效,桃園地檢署黃姓檢察官在調查後,認為男子仍違反醫師法中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者,不得執行醫療業務,提起公訴。
老翁復健頸左傾 推拿員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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