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1/27 update 寫: 春節期間 克流感擴大適用 Q&A
Q:「高燒持續48小時」中「高燒」的定義?
A:請醫師依臨床判斷並詳實記載於病歷上。
Q:「高燒持續48小時」中「持續」的定義? 是病患主訴在家已經有持續燒48小時即可,還是到院時還在燒才算?
A:請依病患主訴,並詳實記載於病歷上。
Q:已知抗病毒藥劑於48小時內服用最好,但新規定卻說持續發燒48小時可用藥?是否矛盾?
A:發燒為罹患流感後所表現其中一症狀, 持續高燒就是屬於流感併發重症的危險徵兆,基於減少流感重症之防疫立場,將此徵兆納為公費用藥條件。 以藥效而言,症狀發生48小時內服用最好,但是即使超過48小時用藥,對於防範重症來說仍有幫助。
Q:「流感患者之共同居住成員有類流感症狀者」,該「流感患者」定義?
A:以醫師認定為主(不論其為輕症或重症、使用公費或自費藥)。 家中患者已被醫師判定是流感,就是流感患者。
Q:就診病患主述「我家人也有人已得流感了」,該病患即可用藥?
A:是的,請詳實記載於病歷上。毋需另記載其家人之個人資料。
Q:如果某病患沒有同居住者,或其家人沒有流感,單純只有自己有症狀,是否就得自費?
A:是的,因為擴大對象的條件是「同居住者有類流感」,爲避免年節家庭接觸頻繁,易造成流感傳播擴散,所以針對共同居住成員作防疫。 除非該病患符合原列公費用藥條件,始可使用公費藥。
Q:如果病患是在辦公室得到流感呢?其同事也有人已得流感,是否不符合條件?
A:是的,不符合擴大用藥對象。 考量共同居住者其接觸較同事親密且頻繁,又家庭成員多包括小孩或老人,其為流感高危險群,為降低該族群感染後併發重症之風險,故目前僅納入「流感患者之共同居住成員有類流感症狀者」為用藥條件,未納入辦公室同事。
Q:是否要經快篩陽性才能算流感?所以要先自費快篩後,然後若符合公費克流感使用對象,再給公費藥嗎?
不是,快篩檢驗只是確診輔助工具,若經醫生判定為類流感患者,並符合公費用藥任一條件,即可用藥,並不一定需要經過快篩。
Q:新增用藥的對象是否僅須於病歷記載&於抗病毒藥劑資訊系統回報用藥即可? 不需通報為流感重症?
A:是的,只有H5N1調查病例&流感重症通報病例才需額外通報法傳系統。
Q:「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高燒持續48小時(新增)」這和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是否為同一項?
A:是的,原列「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之危險徵兆包括(1)呼吸急促、(2)呼吸困難、(3)發紺、(4)血痰、(5)胸痛、(6)意識改變、(7)低血壓;現新增(8)高燒持續48小時。另兒童之危險徵兆尚包含呼吸急促或困難、缺乏意識、不容易喚醒及活動力低下。
Q:民眾到非公費藥劑配置點院所就醫無法用藥?院所該如何協助民眾獲得藥劑?
A:請轉介病患到合約配置點。
合約配置點一覽表(包括春節期間有急診的配置點)請至流感防治網查詢。
Q:是否只有醫院才適用新增的2項用藥條件,還是診所也適用?
A:所有醫療院所都適用,惟新增2個條件適用期間從即日起至100.2.28止。
Q:何時開始適用?要等到收到公文後才算嗎?
A:即日起,從100.1.25發布新聞稿的那一刻起。
1.病人說了算
把體溫幾度的規定拿掉,採納病人說有發燒的症狀描述;就接觸史也直接採納病人說法。
2.醫師說了算
接觸史認定,醫師認為有就是有
3.辦公室不算
共同居住不包括辦公室
1/21舊的訊息 寫:防疫速訊-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致醫界通函第092號
資料來源: 公關室 Public Relations Office
日期: 2011/1/21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面對流感疫情威脅
-政府疫苗接種及用藥策略雙管齊下嚴陣以待
-民眾認識風險及做好個人防護措施遠離威脅
二、流感疫情流行現況
根據本局監測資料,國內門急診類流感就診率已連續7週上升,急診就診率上週增幅近16%,預估流感疫情於農曆年達高峰,各年齡層之急診就診率以0-6歲幼兒最高,為每萬人有33人,其次為65歲以上族群。自2010 年7 月1 日起累計共785 例流感住院病例,其中主要為H3N2 型季節流感558 例,H1N1 新型流感住院病例194 例,流感感染者併發重症率平均為每千人1.9例,又以年齡65歲以上(每千人6.1例)和未滿6歲(每千人2.7例)者為高危險群。自2010 年7 月1 日起累計共41 例流感住院病例死亡,其中H3N2 流感28 例,H1N1 新型流感13 例。目前社區流行病毒以A/H1N1流感(佔陽性檢體67%)與B型流感(佔陽性檢體18%)為主,主要流行株A/H1N1對青壯年具嚴重影響,因此,青壯年族群千萬別自恃身強力壯,而忽略流感的威脅及預防工作。
另國外流感疫情亦呈升溫狀況,在北美洲 以A型為主,在歐亞洲地區則以H1N1 為主,另外, 北非、印度 則以 B 型為主,南半球之南美洲、南非、澳洲流行病毒株 以AH3為主,若以以色列國家為例該國近幾週至少有28例H1N1重症個案,其中5例為小孩,4例死亡,該國約已有15%人口遭受感染。
五、抗病毒藥劑用藥策略
由於過去H1N1疫苗緩打潮導致很多國人並未接種疫苗,而流感季(現H1N1為主要)已進入高峰,施打疫苗要產生保護力通常在2-3週後。因此,流感抗病毒藥劑是目前重要的武器,罹病後48小時內使用最有效,為因應流感大流行,我國與其他先進國家一樣依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儲備包含口服克流感、吸入劑型瑞樂沙及靜脈注射Rapiacta(Peramivir)等三種劑型之流感抗病毒藥劑,並參照各國使用對象之建議及本署傳染病諮詢委員會-流感防治組之意見,訂定公費抗病毒藥劑之使用對象。
目前本局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包括: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H5N1流感調查病例、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具重大傷病或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經醫師評估需及時用藥之孕婦、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及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正/副指揮官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等(如表二),對於非屬前述狀況之輕症患者則不屬公費抗病毒用藥對象。目前國際間除日本及美國對於免疫力較差之患者於懷疑感染流感時會給予抗病毒藥劑治療外,其餘國家之使用並不像前述二個國家普遍,而且各國的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幾乎都是病患自費或保險給付。
六、流感的危險族群及危險徵兆
兩歲以下兒童、65歲以上成人以及患有慢性心、肺、腎、肝、血液或代謝疾病(例如糖尿病)等潛在性疾病、孕婦、過度肥胖或免疫系統低下者等為感染流感併發重症之高危險族群。
H1N1流感的傳染力很強,但是絕大多數是屬於輕症,上學、上班的民眾,如有發燒、類流感症狀時,至少要在家休息數天,但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持續高燒三天以上、低血壓或嚴重腸胃症狀等危險徵兆,一定要立即就醫及早使用抗病毒藥劑。
幾個重點:
1.流感也會有腸胃道症狀!
2.持續高燒三天,開克流感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