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水」≠「游泳」!溺斃家屬告民宿 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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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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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水」≠「游泳」!溺斃家屬告民宿 敗訴

文章 wipten »

「戲水」≠「游泳」!溺斃家屬告民宿 敗訴
TVBS 更新日期:"2011/01/19 13:26" 劉欣逵

新北市雙溪日前傳出溺水意外!一對堂姊妹和家人,一起到坪林一家民宿玩水,但因為河床高低落差大,雙雙溺斃,家屬悲痛,指控坪林鄉的官網上,明明寫著這段區域,「適合全家大小戲水」,同時也認為民宿業者沒有設置安全設備,導致家人溺斃,對鄉長跟民宿老闆提告,但檢察官判定,「戲水」2個字不代表「可以游泳」,所以不起訴處分。

死者家屬望著冰冷的遺體,痛哭失聲,意外發生在去年7月5日,晚間9點5分,18歲的張姓少女和16歲的妹妹,被發現時全身僵硬發白,雙雙溺斃。死者家屬:「叫妳不要下去玩水…。」

這對張姓堂姊妹和家族共20幾人,一起到雙溪平林踏青,當時和2個堂哥一起到民宿旁邊的水潭戲水,沒想到,因為河床高低落差大,姊妹倆被捲入暗流身亡,家屬指控,雙溪鄉公所的網頁,寫著這段區域「適合全家戲水」,但卻沒有告知安全資訊,民宿主人也沒有設置救生設備,家屬憤怒對鄉長和民宿業者提告。死者家屬:「姐姐…快回來。」

但是檢察官認為,「戲水」兩個字不代表「可以游泳」,而且岸邊有豎立「禁止游泳」告示牌,所以2人通通不起訴處分。

民宿老闆說,房客溺斃,也讓他相當痛心,只是水潭屬於公共區域,只能盡量避免到水深的地方,才能減少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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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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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戲水」≠「游泳」!溺斃家屬告民宿 敗訴

文章 pkjiang »

台灣人真的很多都看不懂字
明明寫著斗大的「禁止游泳」,可是就是不信邪要下水去游泳
然後出事了才在那邊抱怨
然後公共場合出問題還要牽拖到民宿
典型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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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戲水」≠「游泳」!溺斃家屬告民宿 敗訴

文章 newshine »

我想是因為有豎立禁止游泳的牌子
才會沒事的

戲水兩字
的確不像是說可以游泳呀
(咦)

不過真的要小心啦
這個案子
如果是死者的家屬
上網寫部落格
不知道會怎樣呢
(咦)
我想該家民宿的業績
可能會降低很多吧
(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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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戲水」≠「游泳」!溺斃家屬告民宿 敗訴

文章 lupin »

(GOODJOB)

重點應該是"岸邊有豎立「禁止游泳」告示牌".....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歐伊斯特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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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戲水」≠「游泳」!溺斃家屬告民宿 敗訴

文章 歐伊斯特拉夫 »

Swimmng more than 10 meters should be emphasized before graduating elementary school . (眼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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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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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戲水」≠「游泳」!溺斃家屬告民宿 敗訴

文章 咖大 »

這是雙輸
喪家失掉孩子
業者失掉顧客群和銀子
沒有贏家

職業活成生活是享受
職業變成志業是遭罪
職業變成入罪是自作孽
職業變成點值是豬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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