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得很好, 但最後一句話似乎是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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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套健保改革 署長打烊?
【聯合報╱江東亮/台大公共衛生學院院長】 2011.01.05
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但半套的健保改革,是好的開始嗎?
立法院剛三讀通過國民黨版的二代健保改革方案。修法之後,不但現行監理委員會將與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合而為一,使全民健保的收入與支出決策能更緊密相連,同時與健保管理、醫療品質及財務有關的資訊亦將更公開,有利未來擴大社會監督的力量。
然而,這次修法並未通過「正統」二代健保改革的核心──以家戶總所得為費基的提案,取而代之的是雙軌制。一方面,維持原先六類十四目被保險人,另加受刑人一目,收取百分之四點九一的論口計酬保費,稱為基本保費,另一方面,則針對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所得、股利、利息、租金等收取百分之二補充保費。
對許多人而言,沒有通過家戶總所得制,無疑是一種深深的遺憾,但一些較為樂觀的人,或許會認為我們又朝公平正義邁前一步,因為可以向那些「收入高」或「高收入」的非薪資所得者,收取「應收」的保費。但無論如何,台灣全民健保新增特色──多元費基制度,將為保費的計算及調整,增添複雜和爭辯。
事實上,這次健保修法不但沒有廢止論口計費制度,也未改變六類十四目之間保費分攤不公的現狀,更無確保全民健保永續經營的妙方,顯然下一回合的健保改革已勢在必行,而我們又能從這次修法學到什麼教訓?
第一,我們期待的是有理想的政府?還是務實的政府?就執政黨的立場而言,這次修法雖然也有理想,卻是非常的務實。但若與去年歐巴馬運用政治智慧,在民主黨政治實力式微之下,仍能實現百年來美國人追求全民健保的夢想相比較,是不是可以更有理想一點?因為現在國民黨是立法院的多數黨,而民進黨在執政時即已提出二代健保改革,而且也未曾在院會上反對家戶總所得制。所以,務實是為了什麼?
第二,有趣的是,當二代健保法案送到立法院後,我們看到的是行政院部會之間的不配合,以及執政黨內部的黨政不協調現象。健保改革不是衛生署的家務事,涉及所有部會,因此不是出行政院大門之前,部會之間早已協調過,或至少在行政院會上沒有反對,但為什麼偏偏到了立法院,財政部長才說出「真心話」?而行政院吳敦義院長又不得不一面安慰衛生署署長,一面要解釋沒有「大嘴巴」那回事?至於民主政治下,立法委員為各方民意講話,從五都議長選舉,黨團的約束力似乎要看黨主席的決心和作為,不是嗎?
第三,知識是力量,培根應該沒有錯。二次健保改革,歹戲拖棚,但除了衛生署,對於任何新方案,沒有人知道費率多少,而偏偏衛生署又是不到最後不掀底牌,大家只能猜來猜去,「痛苦萬分」。想想看,堂堂中華民國立法院,竟然沒有行政幕僚可以幫忙做研究,提出科學數據,真是無話可說。
最後,歐吉桑署長,雖然您不適合當署長,但卻是很棒的署長。現在法案已通過,酒店打烊了,歸去,應該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1/01/05 聯合報】
半套健保改革 署長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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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套健保改革 署長打烊?
1.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2. 所謂的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它看起來像是講到問題的徵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所以這種話聽起來很流暢,但它注定是要作廢的。
3.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5條: 本保險處方用藥,每次以不超過三日份用量為原則,外用藥一次得給予五日份用量;偏遠地區,得視病情需要,給予最高七日份用量;對於慢性病人,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
2. 所謂的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它看起來像是講到問題的徵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所以這種話聽起來很流暢,但它注定是要作廢的。
3.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5條: 本保險處方用藥,每次以不超過三日份用量為原則,外用藥一次得給予五日份用量;偏遠地區,得視病情需要,給予最高七日份用量;對於慢性病人,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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