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聲明: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5項建議
全聯會聲明: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5項建議
全聯會聲明: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5項建議
力求健保改革 勇於迎向蛻變
http://www.tma.tw/meeting/meeting_01_in ... te_id=3535
99年12月9日
立法院預於12月10日再就「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進行審議,醫界身為民眾健康照護者,自當責無旁貸,力求優質醫療環境,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爰此,本會業就「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擬具5項建議,期能解決既存已久之健保陳痾及突破目前健保制度之瓶頸,維護民眾就醫權益:
一、落實對等協商原則,確保民眾就醫權益及品質,建議第5條有關監理會組成之文字修正為「…且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與被保險人代表各不得少於三分之一」。【立法院審查會第5條】
二、考量台灣目前民眾就醫自由、未落實轉診制度、總額預算不足,在未有完整配套措施下,為避免影響新醫療科技及新藥之引進,影響民眾醫療品質,建議增訂「附帶決議」:論人計酬實施前,應先落實轉診制度,並經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與被保險人代表協商同意後實施。【立法院審查會第44條】
三、因現行並無差額負擔之法源依據,實務上常發生病患要求使用尚未納入給付之品項時仍須全額負擔,並不合理,建議訂定藥品及特材差額負擔,並應與醫事服務機構代表協商給付上限。【立法院審查會第45條】
四、建議刪除「藥費目標總額」:
1.在藥費目標制總額下,將導致許多服務可能受排擠,例如新藥引進可能被拒,影響新藥引進速度及醫療品質,造成民眾權益受損。
2.若訂定藥費目標總額,將形成同一健保法下,分為二種不同之規範,其他部門總額為上限制,藥品卻為目標制;藥費維持1點1元,其他部門總額醫療費用卻為浮動點值,有違公平原則。
3.藥費目標制總額下,藥費仍然維持1點1元,且其超出目標時的處理方式,一定比例要從門診(即醫院、基層)總額扣除,反而由醫界與其他醫療團體完全概括承受超支的財務風險,未盡合理。【立法院審查會第62條】
五、實務上,於急診或門診進行之檢驗(查)(如胃鏡、喉鏡…)時,發現有異狀時應即時處置(如:切除胃部息肉、取出咽喉異物…),若要求醫師先開處置單予病人,反增添病人就醫不便及醫療過程之非必要手續,對住院病人亦會造成不便。因此,建議「醫療院所於診療病人後『得』交付處方予病人,於服務機構檢驗、檢查、處置或調劑」。【立法院審查會第72條】
※條文對照表惠請逕至本會網站「二代健保修法專區」參閱。
力求健保改革 勇於迎向蛻變
http://www.tma.tw/meeting/meeting_01_in ... te_id=3535
99年12月9日
立法院預於12月10日再就「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進行審議,醫界身為民眾健康照護者,自當責無旁貸,力求優質醫療環境,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爰此,本會業就「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擬具5項建議,期能解決既存已久之健保陳痾及突破目前健保制度之瓶頸,維護民眾就醫權益:
一、落實對等協商原則,確保民眾就醫權益及品質,建議第5條有關監理會組成之文字修正為「…且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與被保險人代表各不得少於三分之一」。【立法院審查會第5條】
二、考量台灣目前民眾就醫自由、未落實轉診制度、總額預算不足,在未有完整配套措施下,為避免影響新醫療科技及新藥之引進,影響民眾醫療品質,建議增訂「附帶決議」:論人計酬實施前,應先落實轉診制度,並經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與被保險人代表協商同意後實施。【立法院審查會第44條】
三、因現行並無差額負擔之法源依據,實務上常發生病患要求使用尚未納入給付之品項時仍須全額負擔,並不合理,建議訂定藥品及特材差額負擔,並應與醫事服務機構代表協商給付上限。【立法院審查會第45條】
四、建議刪除「藥費目標總額」:
1.在藥費目標制總額下,將導致許多服務可能受排擠,例如新藥引進可能被拒,影響新藥引進速度及醫療品質,造成民眾權益受損。
2.若訂定藥費目標總額,將形成同一健保法下,分為二種不同之規範,其他部門總額為上限制,藥品卻為目標制;藥費維持1點1元,其他部門總額醫療費用卻為浮動點值,有違公平原則。
3.藥費目標制總額下,藥費仍然維持1點1元,且其超出目標時的處理方式,一定比例要從門診(即醫院、基層)總額扣除,反而由醫界與其他醫療團體完全概括承受超支的財務風險,未盡合理。【立法院審查會第62條】
五、實務上,於急診或門診進行之檢驗(查)(如胃鏡、喉鏡…)時,發現有異狀時應即時處置(如:切除胃部息肉、取出咽喉異物…),若要求醫師先開處置單予病人,反增添病人就醫不便及醫療過程之非必要手續,對住院病人亦會造成不便。因此,建議「醫療院所於診療病人後『得』交付處方予病人,於服務機構檢驗、檢查、處置或調劑」。【立法院審查會第72條】
※條文對照表惠請逕至本會網站「二代健保修法專區」參閱。
-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59129
-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 來自: 集合住宅
Re: 全聯會聲明: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5項建議
1.在藥費目標制總額下,將導致許多服務可能受排擠,例如新藥引進可能被拒,影響新藥引進速度及醫療品質,造成民眾權益受損。
新葯引進應新增健保總額費用
2.若訂定藥費目標總額,將形成同一健保法下,分為二種不同之規範,其他部門總額為上限制,藥品卻為目標制;藥費維持1點1元,其他部門總額醫療費用卻為浮動點值,有違公平原則。
3.藥費目標制總額下,藥費仍然維持1點1元,且其超出目標時的處理方式,一定比例要從門診(即醫院、基層)總額扣除,反而由醫界與其他醫療團體完全概括承受超支的財務風險,未盡合理。【立法院審查會第62條】
新葯引進應新增健保總額費用
2.若訂定藥費目標總額,將形成同一健保法下,分為二種不同之規範,其他部門總額為上限制,藥品卻為目標制;藥費維持1點1元,其他部門總額醫療費用卻為浮動點值,有違公平原則。
3.藥費目標制總額下,藥費仍然維持1點1元,且其超出目標時的處理方式,一定比例要從門診(即醫院、基層)總額扣除,反而由醫界與其他醫療團體完全概括承受超支的財務風險,未盡合理。【立法院審查會第62條】
新青安
一貸傳一代
人走債還在
一貸傳一代
人走債還在
- YM1979
- CR
- 文章: 829
- 註冊時間: 週五 7月 02, 2010 4:21 pm
- phjm
- V1
- 文章: 1532
- 註冊時間: 週五 9月 22, 2006 10:37 am
Re: 全聯會聲明: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5項建議
建議全國醫師,image 寫:維持藥價一點一元
藥價黑洞只會越來越大 (挖鼻孔)
全面否定 "藥價黑洞" 一詞,
因為 "藥價黑洞" 乃仇醫者(包括主管機關)為了攻擊醫界, 欲加之罪, 所創之詞!
-
- 註冊會員
- 文章: 36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8, 2009 7:39 pm
Re: 全聯會聲明: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5項建議
藥價一點一元
那這樣如果所有藥物都漲十倍(或是100倍都行)
在和衛生署協商藥價的時候也可以儘量哄抬價格
不就可以完全吃到其他部分的總額了
反正給醫界的錢是總額 民眾和健保局都不會有任何感覺
就變成藥商賺飽飽
其他醫事人員就變成真正的奴隸了
那這樣如果所有藥物都漲十倍(或是100倍都行)
在和衛生署協商藥價的時候也可以儘量哄抬價格
不就可以完全吃到其他部分的總額了
反正給醫界的錢是總額 民眾和健保局都不會有任何感覺
就變成藥商賺飽飽
其他醫事人員就變成真正的奴隸了
-
- 院長級
- 文章: 28839
-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 來自: 黑心島國
-
- R4
- 文章: 453
- 註冊時間: 週四 7月 03, 2008 6:30 pm
-
- V1
- 文章: 1502
- 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13, 2006 9:08 am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10178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全聯會聲明: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5項建議
這是各地醫師公會游說立委的工作分配重點鳴人 寫:完全沒人理的"全五點"! (無盡漩渦)
上禮拜是"全7點",因為已完成2點
所以才減少為5點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 V1
- 文章: 1502
- 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13, 2006 9:08 am
Re: 全聯會聲明: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5項建議
如果採鴨子滑水式,也不錯,但至少也讓會員知道有哪些是正在爭取的。施肇榮 寫:這是各地醫師公會游說立委的工作分配重點鳴人 寫:完全沒人理的"全五點"! (無盡漩渦)
上禮拜是"全7點",因為已完成2點
所以才減少為5點
順便問一下第一點,對等協商本來就是買賣雙方兩方的事,為什麼買賣雙方只有各1/3的議價權,另外的1/3是給健保局嗎?充其量其他人只能算是仲介,根本就沒有議價的權利,為什麼賣方不能要到1/2的議價權,買賣雙方價格談不攏,賣方除了賤價賣還不能不賣,這是哪们子對等協商?
-
- 院長級
- 文章: 28839
-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 來自: 黑心島國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10178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全聯會聲明: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5項建議
目前auricle 寫:非醫界的上限應該1/2
只有一兩個弱女子有辦法跟一大堆黑道老大對等談判嗎 ?
侯彩鳳立委的版本是雇主+被保險人不得少於1/2
黃淑英立委的版本是雇主+被保險人不得少於1/3
一代健保的版本是各1/3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 V1
- 文章: 1502
- 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13, 2006 9:08 am
Re: 全聯會聲明: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5項建議
全聯會應該勇敢一點,直接要到1/2的協商代表,其他別人要怎麼分配是他家的事。auricle 寫:非醫界的上限應該1/2
只有一兩個弱女子有辦法跟一大堆黑道老大對等談判嗎 ?
這種條款,每次派出去協商都被輪暴,然後再丟個2-300塊給你,鼻子摸摸回來,還得感謝大有為的健保局衛生署消費者這些黑道老大慷慨大方。
哪天這些黑道老大得性病,還怪這些弱女子不乾淨,真是聰明的對等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