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掛號貴 衛局:300元以下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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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掛號貴 衛局:300元以下都合法
診所掛號貴 衛局:300元以下都合法
更新日期:2010/10/28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林明宏/南投報導〕小診所看病竟然比醫院還要貴?縣府衛生局二十七日公布縣內醫院掛號費收費表,結果署立南投醫院等四家醫院掛號費加上部分負擔收費一百三十元,比起坊間多數診所一百五十元便宜二十元;對於診所掛號費高出醫院,衛生局強調,在自由市場競爭下,只要不超過上限三百元都合法。
自訂掛號費從免收到250元
衛生局指出,民眾到醫院、診所看病,除了健保局規定收費的部分負擔(診所五十元、地區醫院八十元、區域醫院二百四十元)外,還有醫院、診所自行訂立的掛號費用,門診掛號費從免收、五十元、八十元、一百元不等;急診掛號費從一百五十元到二百五十元不等;部分負擔為一百五十元到三百元。
民眾怨到診所看小病反吃虧
陳姓民眾指出,衛生署、健保局都希望民眾小病不要去醫院,但是他們乖乖的到基層診所看病,光是掛號費就比醫院還貴,且診所一次只開三天藥,若要比照醫院開一星期的藥,還要自費買藥,如此政策要民眾如何順從。
衛生局表示,有關掛號費用,衛生署認定是「行政費用」,由醫院自行評定,基層診所則依其成本及市場考量訂定,南投市有皮膚科診所掛號費收費一百元,內兒科診所掛號費收費五十、一百元都有;中醫傷科方面,有診所限定看診人數,額滿就不接受掛號。
值得一提的是,在掛號費用一團亂的市場中,南投市何耳鼻喉科從九二一地震後,便不收掛號費,民眾看診只收健保局規定的五十元部分負擔,可說是醫療市場的異數。
更新日期:2010/10/28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林明宏/南投報導〕小診所看病竟然比醫院還要貴?縣府衛生局二十七日公布縣內醫院掛號費收費表,結果署立南投醫院等四家醫院掛號費加上部分負擔收費一百三十元,比起坊間多數診所一百五十元便宜二十元;對於診所掛號費高出醫院,衛生局強調,在自由市場競爭下,只要不超過上限三百元都合法。
自訂掛號費從免收到250元
衛生局指出,民眾到醫院、診所看病,除了健保局規定收費的部分負擔(診所五十元、地區醫院八十元、區域醫院二百四十元)外,還有醫院、診所自行訂立的掛號費用,門診掛號費從免收、五十元、八十元、一百元不等;急診掛號費從一百五十元到二百五十元不等;部分負擔為一百五十元到三百元。
民眾怨到診所看小病反吃虧
陳姓民眾指出,衛生署、健保局都希望民眾小病不要去醫院,但是他們乖乖的到基層診所看病,光是掛號費就比醫院還貴,且診所一次只開三天藥,若要比照醫院開一星期的藥,還要自費買藥,如此政策要民眾如何順從。
衛生局表示,有關掛號費用,衛生署認定是「行政費用」,由醫院自行評定,基層診所則依其成本及市場考量訂定,南投市有皮膚科診所掛號費收費一百元,內兒科診所掛號費收費五十、一百元都有;中醫傷科方面,有診所限定看診人數,額滿就不接受掛號。
值得一提的是,在掛號費用一團亂的市場中,南投市何耳鼻喉科從九二一地震後,便不收掛號費,民眾看診只收健保局規定的五十元部分負擔,可說是醫療市場的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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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診所掛號貴 衛局:300元以下都合法
小診所看病竟然比醫院還要貴?
不是診所太貴
是醫院太便宜
還可以比診所便宜實在太誇張 (打小人)
健保法
第 33 條 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百分之二十。但不經轉診,而逕赴地區醫院門診者,應負擔百分之三十;逕赴區域醫院門診者,應負擔百分之四十;逕赴醫學中心門診者,應負擔百分之五十。前項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費用,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依各級醫療院、
所前一年平均門診費用及前項所定比率,規定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每年公告其金額。
第一項轉診比例及其實施時間,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另定之。
因為健保局沒敢核定太高
所以醫院才有機會比診所便宜
不是診所太貴
是醫院太便宜
還可以比診所便宜實在太誇張 (打小人)
健保法
第 33 條 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百分之二十。但不經轉診,而逕赴地區醫院門診者,應負擔百分之三十;逕赴區域醫院門診者,應負擔百分之四十;逕赴醫學中心門診者,應負擔百分之五十。前項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費用,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依各級醫療院、
所前一年平均門診費用及前項所定比率,規定以定額方式收取,並每年公告其金額。
第一項轉診比例及其實施時間,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另定之。
因為健保局沒敢核定太高
所以醫院才有機會比診所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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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診所掛號貴 衛局:300元以下都合法
對喔...SORRY...小弟記錯了...沒有法規硬性規定...MK 寫:請問為何掛號費收多少還需要衛生局同意?!engel0617 寫:只要經衛生局報備同意...
收多少都可以...
南投衛生局自己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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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診所掛號貴 衛局:300元以下都合法
你覺得醫院便宜而診所貴,
就去醫院看ㄚ,
又沒人限制你不能去看!
診所掛號費本來就應該比醫院貴,
診所規模小, 不能跟醫院比,
自然行政成本高, 這是必然的,
不過診所提供比較方便快速的服務,
不用等掛號,等候診,等領藥,
怎麼可能又要方便又要便宜,
寵壞的台灣民眾! (打小人)
就去醫院看ㄚ,
又沒人限制你不能去看!
診所掛號費本來就應該比醫院貴,
診所規模小, 不能跟醫院比,
自然行政成本高, 這是必然的,
不過診所提供比較方便快速的服務,
不用等掛號,等候診,等領藥,
怎麼可能又要方便又要便宜,
寵壞的台灣民眾! (打小人)
1.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2. 所謂的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它看起來像是講到問題的徵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所以這種話聽起來很流暢,但它注定是要作廢的。
3.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5條: 本保險處方用藥,每次以不超過三日份用量為原則,外用藥一次得給予五日份用量;偏遠地區,得視病情需要,給予最高七日份用量;對於慢性病人,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
2. 所謂的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它看起來像是講到問題的徵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所以這種話聽起來很流暢,但它注定是要作廢的。
3.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5條: 本保險處方用藥,每次以不超過三日份用量為原則,外用藥一次得給予五日份用量;偏遠地區,得視病情需要,給予最高七日份用量;對於慢性病人,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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