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f7sx.html
更新日期:2010/10/19 04:11
〔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今年台北市腸病毒疫情入秋後仍維持高峰,每週有三百多人通報感染。台北市衛生局上個月接獲檢舉,松山區的私立托兒所有三名學童傳出感染腸病毒,所方卻隱匿通報,衛生局依法開罰三千元,這也是北市首度有托育機構因未落實腸病毒通報作業而遭罰的案例。
被檢舉的這間松山區私立托兒所,為知名連鎖美語補習班旗下企業,九月七日起,陸續有三名學童因腸病毒發病請假,老師知情卻未主動通報,中間曾一度停課,但家長僅懷疑卻不清楚實際原因。衛生局在九月十六日會同社會局派員調查,所方負責人以「代課老師不清楚通報流程為由」解釋,衛生局最後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三千元。
衛生局首度開罰,展現監控疫病流行的決心,但也有人質疑,只罰三千元「不痛不癢」。疾病管制處副處長歐佳齡表示,罰鍰金額雖然不多,重點在警示作用,同時也要求限期改善,並列為日後重點稽查對象。
市府在今年六月十五日公告規定,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在發現學生有疑似手足口病或腸病毒感染案例時,應在發現時起四十八小時內完成校園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這也是公告後首起開罰個案。
歐佳齡也說,過去腸病毒通常在暑假過後,疫情便開始趨緩,但今年輕症個案至今仍沒有下降趨勢;去年同期,此時不到兩百例個案,但現在每週通報人數仍有三百人,除了落實通報,也呼籲民眾仍需持續留意,加強孩童所處環境的衛生及消毒工作,以市售漂白水稀釋一百倍進行環境擦拭,降低腸病毒感染機會。
首例 腸病毒未通報 知名私托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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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首例 腸病毒未通報 知名私托挨罰
我還是不解為什麼腸病毒不論重症與否都要通報, 還要停課,
為什麼要給腸病毒貼標籤, 造成家長與孩童的心理負擔,
一般腸病毒感染死亡率不會比感冒還高ㄚ,
搞得人仰馬翻好像沒甚麼意義與效果!
為什麼要給腸病毒貼標籤, 造成家長與孩童的心理負擔,
一般腸病毒感染死亡率不會比感冒還高ㄚ,
搞得人仰馬翻好像沒甚麼意義與效果!
1.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2. 所謂的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它看起來像是講到問題的徵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所以這種話聽起來很流暢,但它注定是要作廢的。
3.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5條: 本保險處方用藥,每次以不超過三日份用量為原則,外用藥一次得給予五日份用量;偏遠地區,得視病情需要,給予最高七日份用量;對於慢性病人,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
2. 所謂的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它看起來像是講到問題的徵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所以這種話聽起來很流暢,但它注定是要作廢的。
3.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5條: 本保險處方用藥,每次以不超過三日份用量為原則,外用藥一次得給予五日份用量;偏遠地區,得視病情需要,給予最高七日份用量;對於慢性病人,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
Re: 首例 腸病毒未通報 知名私托挨罰
-------------------------Swimmer 寫:我還是不解為什麼腸病毒不論重症與否都要通報, 還要停課,
為什麼要給腸病毒貼標籤, 造成家長與孩童的心理負擔,
一般腸病毒感染死亡率不會比感冒還高ㄚ,
搞得人仰馬翻好像沒甚麼意義與效果!
我也是這麼覺得...
不過, 我不是感染科專家,
不知有沒有感染專家可以說明, 讓我們長一下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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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首例 腸病毒未通報 知名私托挨罰
就醫療院所而言, 只有重症才要通報(依傳染病防治法),
但學校或幼稚園就不論輕重都要通報(依地方的行政命令),
所以才會罰幼稚園而已
但學校或幼稚園就不論輕重都要通報(依地方的行政命令),
所以才會罰幼稚園而已
1.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2. 所謂的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它看起來像是講到問題的徵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所以這種話聽起來很流暢,但它注定是要作廢的。
3.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5條: 本保險處方用藥,每次以不超過三日份用量為原則,外用藥一次得給予五日份用量;偏遠地區,得視病情需要,給予最高七日份用量;對於慢性病人,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
2. 所謂的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它看起來像是講到問題的徵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所以這種話聽起來很流暢,但它注定是要作廢的。
3.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5條: 本保險處方用藥,每次以不超過三日份用量為原則,外用藥一次得給予五日份用量;偏遠地區,得視病情需要,給予最高七日份用量;對於慢性病人,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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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首例 腸病毒未通報 知名私托挨罰
各位大大請息怒!
腸病毒傳染力極高! 雖然檯面上,只有三位小朋友發病,但別忘了它, 有三至五天的潛伏期, 如果大家和我一樣, 在民國八十九年在某東部一家醫院服務, 每兩天就有一位幼兒死於腸病毒重症, 入院不到四十八小時肺出血,急性心肌炎 etc,.........
(怕怕) (被咬了)
腸病毒重症減少,真的是大家重視的結果啊!
東部小醫師 (挖鼻孔)
腸病毒傳染力極高! 雖然檯面上,只有三位小朋友發病,但別忘了它, 有三至五天的潛伏期, 如果大家和我一樣, 在民國八十九年在某東部一家醫院服務, 每兩天就有一位幼兒死於腸病毒重症, 入院不到四十八小時肺出血,急性心肌炎 etc,.........
(怕怕) (被咬了)
腸病毒重症減少,真的是大家重視的結果啊!
東部小醫師 (挖鼻孔)
- shuhuez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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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首例 腸病毒未通報 知名私托挨罰
跟大家分享一下
4+Y/0 MALE
發燒
我在FEVER第四天作VIRUS CULTURE送疾管局
pE;NONSPECIFIC
並轉大廟
CBC/DC CRP都還好
沒住院 叫他觀察
還回來這裡
我跟同事都輟的要死
用了Augmentin+ilosone
弟七天才退燒
我們都沾沾自喜以為是抗生素幫忙
沒想到竟是腸病毒
COXAKIE 5
我發誓沒有水泡沒有皮疹
很奇怪是吧
4+Y/0 MALE
發燒
我在FEVER第四天作VIRUS CULTURE送疾管局
pE;NONSPECIFIC
並轉大廟
CBC/DC CRP都還好
沒住院 叫他觀察
還回來這裡
我跟同事都輟的要死
用了Augmentin+ilosone
弟七天才退燒
我們都沾沾自喜以為是抗生素幫忙
沒想到竟是腸病毒
COXAKIE 5
我發誓沒有水泡沒有皮疹
很奇怪是吧
Re: 首例 腸病毒未通報 知名私托挨罰
剛查一下網路的merck manualshuhuez5460 寫:跟大家分享一下
4+Y/0 MALE
發燒
我在FEVER第四天作VIRUS CULTURE送疾管局
pE;NONSPECIFIC
並轉大廟
CBC/DC CRP都還好
沒住院 叫他觀察
還回來這裡
我跟同事都輟的要死
用了Augmentin+ilosone
弟七天才退燒
我們都沾沾自喜以為是抗生素幫忙
沒想到竟是腸病毒
COXAKIE 5
我發誓沒有水泡沒有皮疹
很奇怪是吧
好像是有可能只引起上呼吸道感染
不過燒那麼多天
挫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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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首例 腸病毒未通報 知名私托挨罰
重症的減少應該是因為流行的type不一樣與大家對重症前兆的警覺,
跟現在的通報方式與停課措施沒有關係,
腸病毒典型的表現(咽峽炎or手足口症) 比例並非100%, 隨著年齡增加而減少,
現在的通報方式只對典型表現的腸病毒有意義,
無助於抑止腸病毒的傳染,
反而造成家長與孩童的壓力與誤解,
沒有感染科的專家背書這樣的通報方式與停課措施
這是地方政府自己的作為,
徒增困擾!
跟現在的通報方式與停課措施沒有關係,
腸病毒典型的表現(咽峽炎or手足口症) 比例並非100%, 隨著年齡增加而減少,
現在的通報方式只對典型表現的腸病毒有意義,
無助於抑止腸病毒的傳染,
反而造成家長與孩童的壓力與誤解,
沒有感染科的專家背書這樣的通報方式與停課措施
這是地方政府自己的作為,
徒增困擾!
turtle 寫:各位大大請息怒!
腸病毒傳染力極高! 雖然檯面上,只有三位小朋友發病,但別忘了它, 有三至五天的潛伏期, 如果大家和我一樣, 在民國八十九年在某東部一家醫院服務, 每兩天就有一位幼兒死於腸病毒重症, 入院不到四十八小時肺出血,急性心肌炎 etc,.........
(怕怕) (被咬了)
腸病毒重症減少,真的是大家重視的結果啊!
東部小醫師 (挖鼻孔)
1.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2. 所謂的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它看起來像是講到問題的徵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所以這種話聽起來很流暢,但它注定是要作廢的。
3.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5條: 本保險處方用藥,每次以不超過三日份用量為原則,外用藥一次得給予五日份用量;偏遠地區,得視病情需要,給予最高七日份用量;對於慢性病人,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
2. 所謂的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它看起來像是講到問題的徵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所以這種話聽起來很流暢,但它注定是要作廢的。
3.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5條: 本保險處方用藥,每次以不超過三日份用量為原則,外用藥一次得給予五日份用量;偏遠地區,得視病情需要,給予最高七日份用量;對於慢性病人,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