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HEALTH/HEA1/5905631.shtml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
2010.10.13 02:06 am
針對二代健保差額負擔制度,醫界、醫材界代表今天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表示支持,但認為應有配套措施,藥界代表則持反對立場。消基會與民間督保盟另主張,新藥與特殊醫材應納入健保保費年度總額協商,以避免加重民眾負擔。
衛生署副署長陳再晉在會中表示,政府主動提出在二代健保納入這項制度,是希望透過討論獲得最大公約數,並能有效控制成本和提升效益。他提出有人形容健保像「吃到飽」餐廰,但仍要避免浪費,成本控制確有其必要。
立法院今舉辦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差額負擔)公聽會,由立委楊麗環、黃淑英、黃義交、劉建國等舉辦,會中邀請產官學各界表代共同討論。
在支持意見部份,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黃文鴻表示,差額負擔須有配套,以避免對經濟弱勢的民眾造成不平等情形,並應鼓勵民眾使用專利過期的學名藥品。
中華民國心臟學會委員許迺維也表示,差額負擔有其必要性,未來應檢討相同病例,第二次醫療會被核刪醫材給付規定,同時新科技醫材應獨立核實給付。而有關許多耗材未列入健保給付,台灣介入性心臟血管醫學會亦持相當看法。
美國商會醫療器材委員會代表江衍瑾則建議,醫療器材應實施差額負擔,並要有配套措施,同時增列醫療器材差額,讓醫師和民眾對新的器材能有所選擇。
不過,與會藥界代表則持反對意見。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祕書長程馨表示,新藥對健保財務影響有限,且多屬抗癌藥物,台灣沒有條件實施差額負擔。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祕書長蔡佩珊也持反對立場。
消基會與民間督保盟提出納入健保年度總額協商的第三種主張。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如果貿然實施差額負擔制度,不但增加民眾負擔,也會無所適從,新藥品與醫材應納入每年總額協商來微調即可。
對此,民間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也支持納入年度總額協商。她說,差額負擔沒有上限,只會增加慢性疾病患者的財務負擔。
差額負擔制利弊互見 醫藥界意見紛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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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差額負擔制利弊互見 醫藥界意見紛歧
不 這是藥價一點保障一元的後遺症Sidney 寫:那入總額協商
講白一點
就是醫界買單
這是各界(醫界以外)的公約數....
如果藥價跟整體醫療費用一起浮動(這才公平 否則其他護士復建....等等人員為啥也是浮動的?) 這些人就不會整天想著以鄰為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