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6意外 死者皆無勞保難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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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6意外 死者皆無勞保難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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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e4dh.html
更新日期:2010/10/01 14:07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日電)國道6號北山交流道新建工程工安意外,1名台籍領班莊永和及6名非法外勞死亡。勞委會今天表示,經查莊永和與6名外勞全都沒有投保勞保,勞保各種死亡給付,一毛都拿不到。


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表示,北山交流道新建工程工安意外,經勞委會初步調查,判斷莊永和是6名非法外勞的雇主,非法外勞沒有依法投保勞保不令人意外,但莊永和本人也沒有投保,以致雖然在工作現場發生意外死亡,卻無法請領職災死亡及勞保死亡給付。


依勞工保險法規定,勞工因職災死亡,若有投保勞保年資達2年以上,家屬依法可領取5個月喪葬津貼及40個月勞保投保薪資死亡給付;若沒有投保的本地勞工,可依職災勞工保護法規定,以基本工資計算,給予5個月喪葬津貼及40個月死亡給付,此外,還可以領取新台幣10萬元家屬補助。


 雖然莊永和是與勞工一同參與工作的小包商,不過,勞委會表示,莊永和仍應被視為雇主,勞保及職災保護法的適法對象是受僱勞工,因此莊永和仍無法領取給付。


郭芳煜表示,莊永和雖然是雇主,但因與勞工一同工作,依法仍可與受僱勞工一同投保勞工保險,與勞工享有同樣權益,沒想到莊永和沒有投保,勞委會也很意外。


除了職災與勞保死亡給付外,有投保的職災死亡勞工,若家中有年長父母或年幼子女等情形,遺屬還能領取每月不低於3000元的遺屬年金,根據勞委會統計,有7名在台工作因職災死亡外勞,其家屬現在仍逐月領取遺屬年金。


郭芳煜表示,勞保是勞工工作基本保障,有工作就要投保勞保,勞委會呼籲外勞應依規定在合法申請外勞工地、工廠工作,才能獲得與本地勞工相同的工作保障,雇主也不要僱用非法外勞。一旦查獲依法可處15萬元到75萬元罰鍰,勞委會已函文要求各縣市政府查獲雇主僱用非法外勞時,應從重處罰。991001
la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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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國6意外 死者皆無勞保難給付

文章 lapa »

如果是受雇醫師醫師死後
勞保會給你 43900X15+ 10,000= 758,500 元的奠儀

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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