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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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c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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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文章 Calcium »

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873499.shtml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10.09.27 03:05 pm

高科技產業日夜加班鬧出人命,業者辯稱工程師工作是「責任制」,勞委會上午嚴正駁斥,強調工作性質是否屬於「責任制」,必須經勞委會核定,製造業從來就不是責任制,希望業者不要濫用。此案已經北區檢查所認定南亞科技違法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移由台北縣政府開罰。

勞保局已經承諾重新開會確認此案是否為職災。而鑑於高科技業超時工作嚴重,勞委會也表示,不排除針對高科技業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等狀況進行專案檢查。

不少業者以「責任制」為由,要求員工加班工作,勞委會表示,根據勞基法規定,「責任制」必須符合勞基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1所定義,係指以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其工作成敗。而且即使經勞委會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核定為「責任制」,事後還要經勞資會議認定合理工時,並經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定,才算完成,「不是老闆說工作是責任制就是責任制」。

勞委會表示,經核定為「責任制」的工作職務不多,包括資訊服務業的主管人員、系統工程師,法律事務所的法務人員,保險業務員,房仲人員,廣告企劃人員等,呼籲資方不要任意以「責任制」為由,要求員工超時工作,否則就是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規定。

勞委會表示,一般勞工加班時間,一個月不能超過46小時,即使經核定為責任制,正常工時也不能超過一天12小時,以南亞科技猝死工程師為例,據家屬表示,事發前半年,該工程師每個月加班超過80小時,前一個月更加班達100個小時以上,都已嚴重違法。

勞委會表示,此案在送請勞保局進行職災認定時,勞委會北區檢查所也同步對南亞科技進行勞動檢查,發現確有超時、未給加班費違法情節,已在今年5月由台北縣政府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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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的工時誰來保障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美國已經立法了
台灣呢?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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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文章 auricle »

在台灣當醫師做到死是應該的.... (阿飄)
alexhuang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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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文章 alexhuang1961 »

老外的科技業

如果主管是老外 ...........準時上下班

如何主管是東方人...........5點開會到7點

我曾經無意間聽到大老闆在上班時間出來看病 看電影 逛街.......他說要舒壓 ..........

一邊打手機要秘書..........5點開業務會..........殊壓完繼續壓榨!

台灣的科技業.......5點開會......開完繼續幹..........這就叫"責任制"......難怪表弟出國後說甚麼都不回

來.....台灣經濟奇蹟就是這樣爆肝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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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文章 amin30 »

勞委會表示,一般勞工加班時間,一個月不能超過46小時,即使經核定為責任制,正常工時也不能超過一天12小時,以南亞科技猝死工程師為例,據家屬表示,事發前半年,該工程師每個月加班超過80小時,前一個月更加班達100個小時以上,都已嚴重違法。

台灣醫院裡的住院醫師們,哪個不是一個月值近10班
每天早上提早上班,到晚上delay下班,假日連值+值班時間另計,幾十年來也沒聽到勞委會ㄞ一聲 (眼汪汪)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
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一簑湮雨任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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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文章 MK »

amin30 寫:勞委會表示,一般勞工加班時間,一個月不能超過46小時,即使經核定為責任制,正常工時也不能超過一天12小時,以南亞科技猝死工程師為例,據家屬表示,事發前半年,該工程師每個月加班超過80小時,前一個月更加班達100個小時以上,都已嚴重違法。

台灣醫院裡的住院醫師們,哪個不是一個月值近10班
每天早上提早上班,到晚上delay下班,假日連值+值班時間另計,幾十年來也沒聽到勞委會ㄞ一聲 (眼汪汪)
因為醫師不適用勞基法...

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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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文章 auricle »

仇醫者的眼光中醫師的肝絕對不是肝 , 爆了無所謂.
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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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文章 RD »

不!在它們的眼光中,
醫師的肝是黑的,是硬的,
不會爆!!!!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熱帶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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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文章 熱帶魚 »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0161

晨會常常提到主治醫師責任制 哈哈 (爽) 都把責任推給醫師啦 (爽) (爽)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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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文章 auricle »

醫師如果被操到爆肝大概還會被恥笑.....

自己身體都顧不好還當甚麼醫師..... (o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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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n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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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文章 amin30 »

MK 寫:
amin30 寫:勞委會表示,一般勞工加班時間,一個月不能超過46小時,即使經核定為責任制,正常工時也不能超過一天12小時,以南亞科技猝死工程師為例,據家屬表示,事發前半年,該工程師每個月加班超過80小時,前一個月更加班達100個小時以上,都已嚴重違法。

台灣醫院裡的住院醫師們,哪個不是一個月值近10班
每天早上提早上班,到晚上delay下班,假日連值+值班時間另計,幾十年來也沒聽到勞委會ㄞ一聲 (眼汪汪)
因為醫師不適用勞基法...

呵呵呵呵...
7:00AM到班~18:00幸運下班(不算任何加班),值班17:30PM~08:00AM*8班,假日只算2班=48小時,一個月只算4週:14.5x8+24x2=116+48=154小時醫師們都曾經是超人
先進國家一直在改進醫師訓練的方式
台灣的一堆號稱醫學中心的還一直在剝削年輕醫師們的青春體力,美其名叫訓練
ex:之前認識有個年輕醫師,連值兩天就腦出血
最後由 amin30 於 週一 9月 27, 2010 11:39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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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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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文章 fat »

MK 寫:
amin30 寫:勞委會表示,一般勞工加班時間,一個月不能超過46小時,即使經核定為責任制,正常工時也不能超過一天12小時,以南亞科技猝死工程師為例,據家屬表示,事發前半年,該工程師每個月加班超過80小時,前一個月更加班達100個小時以上,都已嚴重違法。

台灣醫院裡的住院醫師們,哪個不是一個月值近10班
每天早上提早上班,到晚上delay下班,假日連值+值班時間另計,幾十年來也沒聽到勞委會ㄞ一聲 (眼汪汪)
因為醫師不適用勞基法...

呵呵呵呵...
WHY???不公平!! (無盡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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