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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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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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M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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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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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forester »

醫師有必要讓自己陷入"無過失責任"案件中
再希求法官之「自由心證」讓他無罪嗎?

萬一法官之「自由心證」判有罪呢

所以
在修法之前
還是採防禦性醫療跟保守醫療吧
圖檔把你打醒...都沒米下鍋了. 還想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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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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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newshine »

可是我只看到說醫師不用擔心
但是醫院要負責任
可是像我是開業醫師
我就是經營者
我就要負責任
還說因為要負責任就會去買保險
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還不是都是我在出錢

我看完之後更擔心了呢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yoshi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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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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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yoshi100 »

果然教授都是同一風範,嘴砲而已。既然刑責不對,為什麼不去刑化。
哪家保險公司願意動輒幾百萬至數千萬賠償,就算願意保,也沒有人付得起。

肩難產都可以無過失處罰了,NG都幾千萬。搬出論文幾百篇也無用。
為自己辯解叫做狡辯不認錯。

法律人造的因,很快就可以看出果了。
白紙黑字都可以不算數了。連文章只是判例都不敢說是條文了,出事教授要賠?
sun yc
R4
R4
文章: 447
註冊時間: 週四 2月 19, 2009 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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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sun yc »

醫療法第82條規定:
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第1項)。
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第2項)。

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上字第818號民事判決…按醫療行為非屬消費者保護法適用之對象,故無同法第7條第3項有關企業經營者無過失賠償責任規定之適用…此觀諸醫療法第82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1156號民事裁定表示「…醫療行為並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醫上易字第1號民事判決…關於『醫療機構』在『執行業務』中之責任(並非僅限定於醫事人員),係應以有故意或過失者為限始為負責。

醫療法第82條第2項明定應以故意或過失者為限,始負損害賠償責任,
對於醫療服務責任排除消保法無過失賠償責任之規定。


台灣醫療糾紛現狀
http://decode-medicine.blogspot.com/201 ... y8162.html
最後由 sun yc 於 週一 8月 09, 2010 6:51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goto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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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42
註冊時間: 週五 12月 08, 2006 10:47 pm

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gotowin »

文章有些我是看不懂啦
不過林萍章教授是很傑出的心臟外科醫師
心臟外科技術再好,那有不死人的
有的病患家屬不管三七二十一,死了就要告
林醫師被告太多次,火大了才去唸法律的
他的教授是醫學教授,非法律教授
Easyplayer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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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03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7:13 pm

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Easyplayer »

....本來就不適用無過失責任....
但是能因為這樣就能安心嗎....

醫療上最大的問題在於舉證責任以及證據力的問題....
正常狀況下....特別是刑法....
法官要判刑....要由原告舉證..且證據必須要是嚴格證據(100%的確信)....
只要證據無法達到嚴格證據的要求....哪怕是只有99%....就無法定罪....
問題是在於醫療糾紛下....由醫師舉證....

醫師舉證是無妨....
只要法官接受我們舉證....這樣的狀況下有10%的可能不是我們造成的....
就不定罪....那就不用太擔心....
問題是法官的邏輯有問題....
舉證要證明我們100%沒過失....裁判無罪....
這完全違反無罪推定原則(100%確信才能定罪)....
這樣的邏輯變成只要無法100%證明無罪....也就是只要有1%的可能性....
法官就可以定罪....變成有罪推定....
這與無過失責任....相差無幾....

可怕的不是適不適用消保法....
可怕的是法官恐怖的邏輯....
可怕的是法官故意將過失責任操作成無過失責任....
brian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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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3731
註冊時間: 週一 5月 31, 2010 4:51 pm
來自: 食在不安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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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brian1968 »

gotowin 寫:文章有些我是看不懂啦
不過林萍章教授是很傑出的心臟外科醫師
心臟外科技術再好,那有不死人的
有的病患家屬不管三七二十一,死了就要告
林醫師被告太多次,火大了才去唸法律的
他的教授是醫學教授,非法律教授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眼汪汪) (眼汪汪) (眼汪汪)

他也曾在演講時說過一些保守的話 (怕怕) (怕怕) (怕怕)
新青安

一貸傳一代
人走債還在
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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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012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5:11 pm

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X-MAN »

林教授論點:
消保法商品無過失責任制度設立之目的在於消費者無論如何提高注意度,也無法有效防止損害之發生,於是藉由無過失責任制度之適用,迫使製造商擔負較重之責任。換言之,製造商在出售危險商品時,會將其所可能賠償之成本計入售價之中,亦即使產品危險的訊息導入產品價格之內,帶有分擔危險之觀念在內。此外,製造商在出售危險商品時,也會購買產品責任險,作為將來因無過失責任被求償時賠償之用。當然,產品責任險的保險費也會計入產品的售價之中。也就是說,製造商在出售危險商品的無過失責任,實際上是由消費者全體一同分擔的,並不會特別加重製造商的負擔。同樣道理,若醫療行為適用消保法的無過失責任,醫療院所(醫療企業主)就可購買醫療責任險,分散賠償風險,並給予病患家屬合理的賠償。此外,亦可將無過失責任所帶來的可能賠償之成本計入醫療費用之中,以攤平風險。因此,醫師不必擔心醫療行為適用消保法的無過失責任,因為醫療院所可經由醫療責任險,分散風險。
非常不能認同.

1.為什麼要想醫療行為除罪化,就必須要接受消保法的無過失責任?
2.試問疾病是醫療人員製造的嗎?醫療人員或是醫療院所是疾病製造商嗎? (這是對核心問題,類此錯誤),或是醫療行為是製造業嗎?
3.健保制度下收費多寡是醫療人員醫療院所能片面決定嗎? 這些費用能包括醫糾保費嗎?能轉嫁費用嗎?

非常不能認同.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施肇榮 »

X-MAN 寫:林教授論點:
消保法商品無過失責任制度設立之目的在於消費者無論如何提高注意度,也無法有效防止損害之發生,於是藉由無過失責任制度之適用,迫使製造商擔負較重之責任。換言之,製造商在出售危險商品時,會將其所可能賠償之成本計入售價之中,亦即使產品危險的訊息導入產品價格之內,帶有分擔危險之觀念在內。此外,製造商在出售危險商品時,也會購買產品責任險,作為將來因無過失責任被求償時賠償之用。當然,產品責任險的保險費也會計入產品的售價之中。也就是說,製造商在出售危險商品的無過失責任,實際上是由消費者全體一同分擔的,並不會特別加重製造商的負擔。同樣道理,若醫療行為適用消保法的無過失責任,醫療院所(醫療企業主)就可購買醫療責任險,分散賠償風險,並給予病患家屬合理的賠償。此外,亦可將無過失責任所帶來的可能賠償之成本計入醫療費用之中,以攤平風險。因此,醫師不必擔心醫療行為適用消保法的無過失責任,因為醫療院所可經由醫療責任險,分散風險。
非常不能認同.
1.為什麼要想醫療行為除罪化,就必須要接受消保法的無過失責任?
2.試問疾病是醫療人員製造的嗎?醫療人員或是醫療院所是疾病製造商嗎? (這是對核心問題,類此錯誤),或是醫療行為是製造業嗎?
3.健保制度下收費多寡是醫療人員醫療院所能片面決定嗎? 這些費用能包括醫糾保費嗎?能轉嫁費用嗎?
非常不能認同.
事實上
林萍章教授的說法是沒有錯
X-MAN非常不能認同的原因
只是現實殘酷與理論理想有很大的落差
問題出在於
民眾的認知與現行健保的制度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施肇榮 »

newshine 寫:可是我只看到說醫師不用擔心
但是醫院要負責任
可是像我是開業醫師
我就是經營者
我就要負責任
還說因為要負責任就會去買保險
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還不是都是我在出錢

我看完之後更擔心了呢
這就是在醫院服務的醫師與開業醫師的落差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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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ch1971
V2
V2
文章: 2659
註冊時間: 週二 12月 04, 2007 4:23 pm
來自: 高雄市

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roach1971 »

醫師跟病人之間,不是消費者關係,這是天經地義的。

這就如同就算你繳了學費,老師跟學生(至少,義務教育的學生)絕對不可能是消費者的關係。

義務教育的老師,不能因為學生家長的經濟狀況給予差別待遇。

醫師也不能因為病人的社經地位與權勢來決定要不要提供服務。

所以,至少健保體制底下的醫師,絕對不適用消保法。
原來我家的貓叫米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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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
部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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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679
註冊時間: 週一 9月 25, 2006 11:42 am
來自: Sinying

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polo »

目前,全世界僅台灣「經常的」以刑法嚴厲處罰醫務人員。
這是真的嗎?
那麼到國外行醫將是未來的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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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chen
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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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667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9, 2008 9:45 am
來自: 中壢平鎮

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sjchen »

安全還是第一
會有的風險
我一定都不吝於告訴病人!!

花錢買醫療責任險...那是一定的!!
(現在成本都會提高)

要繼續做下去..一定盡可能做好準備
昂首千丘遠,嘯傲風間;
堪尋敵手共論劍,高處不勝寒 !!!
王明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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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99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16, 2007 10:03 am
來自: 府城小診所

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王明屏 »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怕怕)
不安
(高處不勝寒) 擺出天下第一守勢 (高處不勝寒)
(挖鼻孔) 那才是一切安啦 (泡澡) (好夢) (微笑) (茶) (樂奔)
---看竹何需問主人 ---
---一舞劍氣動四方 ---
---孤問今朝 不問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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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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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空空空 »

希望有一天

大學也適用消保法
如果學生將來作奸犯科
一定是老師們沒有教好

各位老師不用怕
如果有訴訟
我們只處罰學校
學校罰牠個十億、百億
絕對不會罰到教師們的

(學校應該不會被告倒吧!)
Dr.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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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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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Dr. Jason »

某律師:
呵呵......
他還是當醫師比較合適啦.........
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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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X-MAN »

施肇榮
X-MAN 寫:
非常不能認同.
1.為什麼要想醫療行為除罪化,就必須要接受消保法的無過失責任?
2.試問疾病是醫療人員製造的嗎?醫療人員或是醫療院所是疾病製造商嗎? (這是對核心問題,類此錯誤),或是醫療行為是製造業嗎?
3.健保制度下收費多寡是醫療人員醫療院所能片面決定嗎? 這些費用能包括醫糾保費嗎?能轉嫁費用嗎?
非常不能認同.
事實上
林萍章教授的說法是沒有錯
X-MAN非常不能認同的原因
只是現實殘酷與理論理想有很大的落差
問題出在於
民眾的認知與現行健保的制度


施大:
我想你指的應是ITEM 3.
保險制度是經濟分攤救濟制度,如同耳大所提出社會安全制度,
制度可來自私人提供可來自國家提供,但是醫療行為下之社會安全保險制度的建立與消保法無過失觀念是無必然關係.

試舉出世界上那一個醫療先進國家將醫療行為與消保法無過失觀念混為一談?

換句話說保險制度是社會經濟分攤救濟制度,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當保費可以充分覆蓋風險而保費可以充分轉嫁時浮濫的過低的保險申請門檻是對社會無意義且淪落道德風險,難道社會沒有更好更有效率解決方式嗎?
Easyplayer
V1
V1
文章: 1603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7:13 pm

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Easyplayer »

X-MAN 寫:
施肇榮
X-MAN 寫:
非常不能認同.
1.為什麼要想醫療行為除罪化,就必須要接受消保法的無過失責任?
2.試問疾病是醫療人員製造的嗎?醫療人員或是醫療院所是疾病製造商嗎? (這是對核心問題,類此錯誤),或是醫療行為是製造業嗎?
3.健保制度下收費多寡是醫療人員醫療院所能片面決定嗎? 這些費用能包括醫糾保費嗎?能轉嫁費用嗎?
非常不能認同.
事實上
林萍章教授的說法是沒有錯
X-MAN非常不能認同的原因
只是現實殘酷與理論理想有很大的落差
問題出在於
民眾的認知與現行健保的制度


施大:
我想你指的應是ITEM 3.
保險制度是經濟分攤救濟制度,如同耳大所提出社會安全制度,
制度可來自私人提供可來自國家提供,但是醫療行為下之社會安全保險制度的建立與消保法無過失觀念是無必然關係.

試舉出世界上那一個醫療先進國家將醫療行為與消保法無過失觀念混為一談?

換句話說保險制度是社會經濟分攤救濟制度,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當保費可以充分覆蓋風險而保費可以充分轉嫁時浮濫的過低的保險申請門檻是對社會無意義且淪落道德風險,難道社會沒有更好更有效率解決方式嗎?
只要醫療可以任意定價反映"成本"....
無過失責任有什麼問題....
台灣醫療是共慘制度下的東西....
不要拿資本主義的法律架構來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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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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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517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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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newshine »

在法律上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其實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當醫療行為納入消保法裡面
所有的舉證責任都在企業那一邊
無論是企業主
或是提供服務的人
其實都是ㄘㄨㄚˋ咧等
加上醫療的不可確定因素很大
而且牽涉到很多病患的預後問題
所以到後來
醫師變成很難去做任何的處置
但是不處置也是一種錯誤的行為

因此不只是醫院或是診所負責人
醫療提供者
包括醫師
護理人員
藥師
等等都是很可能因此被告
只是醫師通常會負最大之責任

例如眼科裡面的近視眼好了
小朋友來這裡點眼藥水控制
並不表示一定會控制得住
和生活習慣有很大的關係
但是如果以消保法來適用的話
醫師必須舉證為何藥水會無效
我想沒有醫師可以完全了解患者的生活狀況
屆時連近視這種基本的疾病
我可能都不敢看了
(omg) (不要啊) (我不依) (壓力) (怕怕)
頭像
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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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517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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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newshine »

施肇榮 寫:
newshine 寫:可是我只看到說醫師不用擔心
但是醫院要負責任
可是像我是開業醫師
我就是經營者
我就要負責任
還說因為要負責任就會去買保險
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還不是都是我在出錢

我看完之後更擔心了呢
這就是在醫院服務的醫師與開業醫師的落差
不過這是所有負責醫師的共同感受
同時如果大家都不敢開業的時候
醫師只會被醫院欺負而已罷了
DrHead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7244
註冊時間: 週一 4月 28, 2008 1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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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DrHead »

請問律師有排除在消保法的無過失責任賠償範圍嗎?

憑什麼排除在外?
找律師是消費行為啊!!

官司打輸
輸的人有損失
應該找律師賠償啊
管你有沒有過失咧

反正律師賺那麼多....
DrHead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7244
註冊時間: 週一 4月 28, 2008 1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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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載,法律】安啦!醫師,別怕消保法無過失責任

文章 DrHead »

如果律師不用因為法官的裁決要賠償
為什麼醫師要為老天爺的裁決賠償??

法官比老天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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