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健保 人人有責
2010-08-02 中國時報 【黃煌雄】
半年來,基於監察院「全民健保總體檢」調查工作的需要,我前往處於健保第一線從事醫療服務的醫療院所,進行一次空前密集的訪察。從蘭嶼到小琉球,從金門、馬祖到澎湖,從霧社、梨山到三地門;從台北、台中到高雄都會區;從最基層的診所到最大的醫學中心,大約和兩百家以上醫療院所、超過二千位醫事人員有過真誠的互動。經由這趟深度的「旅程」,更讓我確信,台灣的健保在享有國際性聲望以及「俗擱大碗」美譽的投影下,已經亮起紅燈,並已走到「健保還能存在多久?」的嚴重質疑地步。
而即將在八月分立法院臨時會待審的二代健保法案,是一個超越意識形態的民生法案,也是一個朝野政黨合成提出的超黨派法案,更是一個為了讓「健保不能倒」所需要的關鍵法案,值得大家關注。健保能不能永續發展,這個法案關係重大。
面對每年用掉占健保預算總額一二%的六百多億,來支應六萬多洗腎患者和呼吸器使用患者的現實處境,衛生署似乎莫可奈何,而當這塊預算在現行體制下,未來可能年年增加,衛生署似乎也苦無良策;面對代表台灣一百多年來醫學主流的四大科||內科、外科、婦產科、小兒科,因支付制度的不當而日趨衰微,甚至連醫學院的招生都已亮起紅燈時,衛生署似乎也無能為力;面對健保實施以來,幾百多家地區醫院為市場機制所淘汰,或關門、或轉為診所、或改為專事RCW與洗腎醫院的悲涼景象,衛生署似乎也只能漠然。
面對起始於馬偕醫院、盛行於長庚醫院、流風所及影響整個台灣醫療生態至深且遠的PF制度,衛生署更全然陷於被動、幾無招架之力;面對「旅程」上最常聽到的民眾看病次數多,用藥多,檢查又多的「三多」現象,衛生署雖然幾經努力,但仍然難以扭轉局面;面對高達四千多億健保預算的分配結構與分配項目優先順序是否合乎公平正義原則與健保永續經營的需求,從健保局到衛生署甚至到行政院,因機制的缺乏與資訊的不足,似乎都未能撐起以預算來引導政策走向的角色,以致讓一些利害關係者竟然變成快樂的受益者…。
由於健保承載不少的肯定,包括高納保率、可近性、社區醫療群的推廣、整合性門診的施行,以及最能象徵健保社會連結功能的IDS計畫…,都讓健保獲得掌聲。但掌聲響起的背後,卻不能不嚴肅面對這幅令人憂心不已的畫面。嚴格地說,全民健保的資源配置與決策流程,確已走到應該進行全盤思考與結構調整的時候。
從開辦之初的二千多億年度預算,到明年就要超過五千億,健保與醫療產業已緊密結合在一起,「健保不能倒」更是我們「旅程」上最基本而又最重要的共識。但「健保不能倒」不僅政府有責任、醫事提供者有責任、作為納保者的國民也有責任,只有當全體人民都有「健保不能倒」的自覺,而備加珍惜,並願共同維護時,健保才有可能永續。
在反共抗俄的年代,大家記憶猶新的一句話:「保密防諜、人人有責」;這句話現在已不合時宜,應改為「全民健保、人人有責」,特別是「永續健保、人人有責」。在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值此關頭,全體國人是否懷有「全民健保、人人有責」的體認,願意捨小異,就大同,顧全大局;跨出必要的一步,共同參與推動、監督二代健保法案立法通過的行列,在未來兩周左右,將是一個檢驗與抉擇的時刻。
(作者為監察委員)
和兩百家以上醫療院所、超過二千位醫事人員有過真誠的互動【黃煌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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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和兩百家以上醫療院所、超過二千位醫事人員有過真誠的互動【黃煌雄】
基本上認為整個台灣
每年只要4.5000億,
平均一個人每年只要兩萬,
一天只要出區區60元
那麼所有所有醫療費用就很足夠的人
講的話都在放屁
每年只要4.5000億,
平均一個人每年只要兩萬,
一天只要出區區60元
那麼所有所有醫療費用就很足夠的人
講的話都在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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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和兩百家以上醫療院所、超過二千位醫事人員有過真誠的互動【黃煌雄】
四千多億 是目前總額 這新台幣image 寫:基本上認為整個台灣
每年只要4.5000億,
平均一個人每年只要兩萬,
一天只要出區區60元
那麼所有所有醫療費用就很足夠的人
講的話都在放屁
但事實上目前點值大概0.8多 ~ 0.9多
以健保原始每點一元的精神來看
健保局真正該付的早就已經超過五千億
這還不算被不專業核刪
醫療院所自行斷頭的部分
健保財政黑洞根本不止四百億
如果以醫療院所實際為病人付出的給付
健保財政赤字早已突破每年千億
這些錢未來勢必要由國家概括承受
當然
在這之前台灣應該已經沒有醫療院所能生存
以我們國家目前這種完全不敢從病患端去限制給付的做法
不要說二代健保的 家庭總收入 3%
恐怕總收入8~10 %都還是無法負荷!
因為我們的社會整體而言還不夠守法和自律
(8%是其他幾個有類似健保制度已開發國家保險費率佔薪資比例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 ... 526&WD_ID=
由於日本各項健保制度都面臨財源枯竭和財政赤字的危機,因此2000年日本政府在藥品訂價、診療報酬制度、高齡者醫療制度及醫療提供體系方面進行全面改革;厚生勞動省亦於2002年3月1日經過在野黨審查同意,向國會提交「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建議自2003年4月起受薪族被保險人的部分負擔由原來的20%提高至30%,三歲以下兒童一律20%。另外,由於「政府掌管健康保險」自1993年以來,財務收支即年年赤字,因此修正法案亦建議將「政府掌管健康保險」的保險費率則由月標準薪資(不包括獎金)的8.5%提高到全薪(包含獎金)的8.2%(此修正法案目前已實施)。
依韓國「健康保險法」規定,全民健康保險公司的「保險財務委員會」可以在薪資8%以內自行決定保險費率,但自「全民健康保險財務平衡特別法」實施後,訂定費率的權責轉移至衛生部設立的「健康保險政策審議委員會」。保險費率係每年隨著當年預估的財務狀況調整,並報請衛生部同意即可,不需經過國會。例如2002年底,衛生部將保險費率由3.8%調升至3.94%,員工與雇主分攤比例為各50%。
德國自1883年起實施強制性健康保險,是世界第一個建立社會安全制度的國家,但德國政府不直接辦理健康保險,不補助費用,僅以詳盡的法令規範之。德國「社會安全法」第五部即規範醫療保險,法令強調保險人應自我管理,並由各省政府監督其運作。凡年收入低於法定上限者,必須參加法定健康保險,德國有超過450家以上的疾病基金會負責法定健康保險,法律規定,保險人有權利及義務決定保險費率。但後來政府為避免醫療支出成長過快,數次修法介入保險費率的訂定,例如1977年的「健康保險費用控制法」即要求所有保險人將費率穩定,1996年的Health Insurance Contribution Exoneration Act更要求保險人自1997年1月1日起調降保險費率0.4%,目前費率平均為14%。
荷蘭於二次大戰期間曾被德國統治,其健康保險制度也受德國影響頗深,最早的健康保險法令於1941年公布,隨後於1964年制定「社會健康保險法」,1968年公布「特殊型醫療支出保險」。荷蘭的健康保險因而分為二部分,一是以薪資稅為財源的「特殊型醫療支出保險」,其保障範圍包括長期住院、重大傷病、慢性病等,此部分的稅率為薪資的10.25%;另一項是「社會健康保險」,凡年收入低於政府設定門檻者必須參加。此部分保險費率由共同基金會管理單位考量當年醫療支出向衛生部提出保險費率建議,由衛生部決定統一的費率,併入年度預算法案討論,保險費率因而年年調整。例如1998年保險費率為6.8%,1999年為7.4%,2000年為8.1%,2002年調至7.95%。...
)
真要嚴格控制成長
英國的做法可能效果最好
但是想看看
台灣社會有辦法接受
每年固定額度 用完就只能等
或者 就得自費嗎?
英國醫療系統最令民眾不滿之處即是漫長的就醫等候期,在1999年,等候住院開刀的病人超過一百一十萬人,其中需等待一年以上才可住院開刀的人數達五萬餘人,政府在大選時,以縮短等候期及減少等候名單為競選承諾。不但住院如此,在英國待待第一次門診超過十三週以上的人數也在增加中。
履卦 第 十
九二 履道坦坦 幽人貞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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