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牙鑽穿鼻竇 牙醫免賠2010年06月30日蘋果日報
(許淑惠╱台中報導)女子陳娉婷到台中市豐富牙科診所植牙,因醫師誤判牙床高度,在陳女左上顎骨鑽洞造成鼻竇穿孔,台中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起訴牙醫豐富、曾吉杉。陳女另提告求償兩百萬元,台中地院審理認為,兩醫師在術前已審慎評估,鼻竇穿孔是植牙可預期的風險和結果,醫師無過失,昨判決免賠。
「吸冷風就頭痛」
陳女不服說:「公道何在?醫師連X光片都看不準,導致我患鼻竇炎、過敏性鼻炎、失眠,現在吸冷風就頭痛。」牙醫診所昨拒訪,但兩醫師在法院審理時,辯稱植牙過程沒疏失。
本案刑事部分尚未判決,昨民事先判免賠,律師許智捷表示:「法官獨立審判,民事庭法官可以不用等刑事判決結果自行下判斷,但也因此可能出現裁判矛盾,當事人可提上訴釐清有無疏失。」
法院判決書指出,二○○五年六月,陳娉婷到豐富診所植牙,因她左上顎牙骨厚度不足,醫師豐富(五十歲)先填充骨粉,因效果不好,與口腔顎面外科醫師曾吉杉(四十六歲)會診,再做鼻竇增高手術。二○○七年五月,豐富從X光片判斷牙床高度足以植牙,在陳女左上顎骨鑽洞時,鑽零點七公分即鑽穿鼻竇腔。
法院認為,X光片僅顯示二度空間影像,加上填充的骨粉在X光影像易呈透射狀,增加判讀難度,實難苛求基層診所要有電腦斷層做三度空間判讀,認定兩名醫師已盡基層診所植牙應盡的注意義務。
這有因果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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