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臨床訓練 牙醫才可開業
【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2010.06.19 02:45 am
今年起,每位牙醫系畢業生,都要經過2年嚴謹臨床訓練才可開業,牙醫師公會認為,增加牙醫臨床實務訓練,可提升口腔醫療品質,也能實質減少醫療糾紛或爭議。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根據醫療法規定,醫師須有2年臨床實務訓練,不過,過去對牙醫師並無指定的訓練內容、機構,每年約 350位牙醫系畢業生,半數以上選擇在診所受訓,實質上已開始單獨執業。
衛生署經2年規畫,擬訂「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並在1萬多家牙醫診所、醫院牙科部門,評定出241家訓練機構。今年7月 1日正式實施,也就是說,今年六月畢業的牙醫系學生,取得證照後,還必須經過2 年臨床實務訓練規範,才能正式獨立開業。
石崇良說,訓練內容強調「全人治療」,包括診所管理實務、國家衛生政策感染控制,及醫學倫理、醫事法律、急救訓練、病人安全等,受訓牙醫須前往偏遠地區提供衛教、義診等服務,是「牙醫師臨床訓練制度的大躍進」。
過去牙醫師臨床訓練,類似學徒制,牙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蘇鴻輝說,牙醫師是否能學習好的執業模式、醫療能力,要看「有沒有上帝保佑」;他不諱言過去的訓練制度,無法完全讓牙醫師具備處理醫療糾紛的能力,可能連病人抱怨都不知道如何處理,因此全聯會全力協助訓練課程、師資,配合執行。
蘇鴻輝說,透過新的臨床訓練制度,可「拉高、拉齊」整體牙醫醫療品質,雖然增加牙醫執業門檻,但可增強牙醫師各方面能力。
【2010/06/1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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