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醫療人球 健保局訂照護計畫
2010-06-18 中國時報 張翠芬/台北報導
長照路迢遙▲半癱患者需有人隨時照顧飲食起居,但一個看護日薪約2200元,非一般上班族家庭所能負擔,以致衍生頻頻轉院、進出醫院情形。圖為署立台中醫院急性期過後中長期照護病房區,病患在看護或家人陪伴下在庭院休息。(黃國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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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少醫療人球民怨,中央健保局十七日表示,目前正著手規畫「急性後期整合性照護計畫」,針對中風、車禍或髖關節手術等較常發生趕人爭議的疾病,讓病患掌握治療黃金期,到設有復健團隊的醫院接受後續治療,一旦與醫界取得共識即可上路。
至於病患因家中無人照顧,無法辦理出院的「社會性住院」問題,健保局認為,這不是單純的「醫療問題」,衛生署已著手規畫長期照護與長期照護保險機制來解決。
中風、腦損傷等 先列試辦對象
健保局長鄭守夏表示,衛生署規畫的轉院計畫,需要醫院和病人配合執行。如果病人非要住某家醫院不可,正如同衛生署長楊志良曾說的「台大醫院再蓋十間也不夠」。
健保局指出,將提撥兩億元預算,先以中風、腦損傷、髖關節置換手術的病患為試辦對象,由醫院提供相關的復健,並定期評估病患的進展,失能程度有進步才會給付,病患最長可住院三個月,但因屬試辦性質,初期能收容的人數有限。
掌握治療黃金期 健保負擔費用
健保局醫管組長蔡淑鈴指出,不少病人的病情過了急性期,就應該轉入慢性病床,但部分術後可能出現短期或長期失能的患者,未來可以到設有復健團隊的醫院接受後續治療,掌握治療黃金期,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由健保給付。
對於民眾經常碰到被趕出院的情形,蔡淑鈴表示,健保局從未規定醫院收治病人住院期限為卅天,只是要求醫院說明病人超長住院的理由;醫院也有責任安排轉院,而不是把病人趕走了事,如果民眾受到不合理的對待,歡迎主動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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