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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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藍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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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文章 杜藍伊 »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委員鈞鑒︰

請讓我們的孩子能找到一條回鄉的路!
經過一年多來的紛紛擾擾,雙方已逐漸達成以下共識:

1﹒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願接受無名額限制之國內實習一年﹙現已施行中,但有名額限制﹚
2﹒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得不參加學歷甄試考試。﹙舊生適用舊法﹚

這是我們最卑微的要求,懇請委員玉成

也懇請我們的台灣鄉親同胞不要斷絕我們回鄉的路

留學海外醫學生及家長一同 敬呈 99-06-01
WEIAY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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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文章 WEIAYNE »

杜藍伊 寫: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委員鈞鑒︰

請讓我們的孩子能找到一條回鄉的路!
經過一年多來的紛紛擾擾,雙方已逐漸達成以下共識:

1﹒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願接受無名額限制之國內實習一年﹙現已施行中,但有名額限制﹚
2﹒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得不參加學歷甄試考試。﹙舊生適用舊法﹚

這是我們最卑微的要求,懇請委員玉成

也懇請我們的台灣鄉親同胞不要斷絕我們回鄉的路

留學海外醫學生及家長一同 敬呈 99-06-01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委員鈞鑒︰

請讓我們的子孫能找到一條治病的正確道路!
經過一年多來的紛紛擾擾,雙方已逐漸達成以下條件:

1﹒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應該無條件接受有名額限制之國內實習一年﹙現已施行中,但有很公平的總量管制名額限制﹚
2﹒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得無條件參加學歷甄試考試。﹙王有王法,波波別鑽漏洞﹚

這是我們最卑微的要求,懇請委員玉成

也懇請我們的波蘭鄉親同胞不要回鄉斷絕我們想為民眾做點事的路

全國醫學生及全國民眾 敬呈 99-06-02
d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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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文章 docs »

WEIAYNE 寫:
杜藍伊 寫: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委員鈞鑒︰

請讓我們的孩子能找到一條回鄉的路!
經過一年多來的紛紛擾擾,雙方已逐漸達成以下共識:

1﹒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願接受無名額限制之國內實習一年﹙現已施行中,但有名額限制﹚
2﹒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得不參加學歷甄試考試。﹙舊生適用舊法﹚

這是我們最卑微的要求,懇請委員玉成

也懇請我們的台灣鄉親同胞不要斷絕我們回鄉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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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讓我們的子孫能找到一條治病的正確道路!
經過一年多來的紛紛擾擾,雙方已逐漸達成以下條件:

1﹒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應該無條件接受有名額限制之國內實習一年﹙現已施行中,但有很公平的總量管制名額限制﹚
2﹒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得無條件參加學歷甄試考試。﹙王有王法,波波別鑽漏洞﹚

這是我們最卑微的要求,懇請委員玉成

也懇請我們的波蘭鄉親同胞不要回鄉斷絕我們想為民眾做點事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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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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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AYNE 寫:
杜藍伊 寫: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委員鈞鑒︰

請讓我們的孩子能找到一條回鄉的路!
經過一年多來的紛紛擾擾,雙方已逐漸達成以下共識:

1﹒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願接受無名額限制之國內實習一年﹙現已施行中,但有名額限制﹚
2﹒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得不參加學歷甄試考試。﹙舊生適用舊法﹚

這是我們最卑微的要求,懇請委員玉成

也懇請我們的台灣鄉親同胞不要斷絕我們回鄉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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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鈞鑒︰

請讓我們的子孫能找到一條治病的正確道路!
經過一年多來的紛紛擾擾,雙方已逐漸達成以下條件:

1﹒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應該無條件接受有名額限制之國內實習一年﹙現已施行中,但有很公平的總量管制名額限制﹚
2﹒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得無條件參加學歷甄試考試。﹙王有王法,波波別鑽漏洞﹚

這是我們最卑微的要求,懇請委員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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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文章 kathy »

杜藍伊 寫: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委員鈞鑒︰

請讓我們的孩子能找到一條回鄉的路!
經過一年多來的紛紛擾擾,雙方已逐漸達成以下共識:

1﹒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願接受無名額限制之國內實習一年﹙現已施行中,但有名額限制﹚
2﹒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得不參加學歷甄試考試。﹙舊生適用舊法

這是我們最卑微的要求,懇請委員玉成

也懇請我們的台灣鄉親同胞不要斷絕我們回鄉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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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過分了

終於承認學制不同 沒有實習了?
無名額限制?
要是一年回來六百個沒有實習過的醫學系畢業生
也要國內的醫學院擠出名額讓你們實習?
每家醫院能協助訓練多少個實習醫師都是固定的

好一個舊生適用舊法

醫師法第四條 之一 修正於 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依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以外國學歷參加考試者,其為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區或國家以外之外國學歷,應先經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始得參加考試。

立法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依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以外國學歷參加考試者﹐其為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區或國家以外之外國學歷﹐應先經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始得參加考試
醫師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九一00四五一一三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四條
第 13 條 本法第四條之一所稱歐洲,指歐洲聯盟會員國
持外國學歷參加考試者,其在本法第四條之一所定地區或國家之學歷,應
以實際在該等地區或國家修畢全程學業始予認定。
西元2004年(民國93年)以後
陸續有12個東歐國家加入歐盟會員國:塞浦路斯Cyprus、捷克Czech Republic、愛沙尼亞Estonia、匈牙利Hungary、拉脫維亞Latvia、立陶宛Lithuania、馬爾他Malta、波蘭Poland、斯洛伐克Slovakia、斯洛文尼亞Slovenia、保加利亞 Bulgaria和羅馬尼亞 Romania。

真要說適用舊法 法律公布施行之時 波蘭根本就不在適用範圍
一開始的先鋒部隊利用了法律文字的不夠嚴謹
可以不用經過甄試直接取得考試資格
消息傳開來以後
這個管道一下子從幾個人暴增到幾百人
再來希望能橫柴入灶 直接頭過身過

確實是紛紛擾擾 你們說有共識那就是有共識吧
只是讓我對於醫界 特別是已經位居一定權位的醫界高層徹底死心
難怪醫界會被瞧不起

誰要斷絕你們的歸鄉之路了
依你們的經濟能力
要搭頭等艙返台大概沒頭沒都不皺一下

我們, 至少我個人的疑慮自始至終都在於
對台灣醫學教育的衝擊
對台灣醫療制度的衝擊
以及對於醫療安全的憂慮

真要說卑微的請求
也是我們這群既無家財萬貫
也無政經媒體實力的小醫師所該做的吧

適可而止吧
這個缺陷不設法彌補
很快台灣醫界就會被東歐軍團攻陷了
整個台灣醫學教育會倒向 考過國考為最高原則

為了 自己的利益
導致整個社會這麼大的動盪
甚至可能危及台灣的醫學教育和醫療體系

大概也超出你們原先的預料吧?!

人微言輕

這大概也是我最後一次對這個議題發言了

我只是忍不住好奇

裡面的人想出去

你們卻拼了命要自己小孩子進來

無非是衝著 你們已經累積的背景和資源 可以讓孩子少奮鬥十幾 二十年

有現成的事業可以繼承

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

我們好像也沒什麼資格批評

但願 你們為你們孩子做得一切

不會是揠苗助長 不會愛之適足以害之

畢竟 你們既無法替孩子活

也不可能看顧孩子一輩子的

不是嗎?
履卦 第 十

九二 履道坦坦 幽人貞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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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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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文章 hjh »

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
全部都是用國家名
只有歐洲是用洲名....... 大大小小的國家都被包進去了
又沒說國際班除外
這種漏洞到底是故意的還是怎樣??
那些波還真是暗爽死了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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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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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GOODJOB)
kathy 寫:
杜藍伊 寫: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委員鈞鑒︰

請讓我們的孩子能找到一條回鄉的路!
經過一年多來的紛紛擾擾,雙方已逐漸達成以下共識:

1﹒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願接受無名額限制之國內實習一年﹙現已施行中,但有名額限制﹚
2﹒海外九大地區已入學醫學生得不參加學歷甄試考試。﹙舊生適用舊法

這是我們最卑微的要求,懇請委員玉成

也懇請我們的台灣鄉親同胞不要斷絕我們回鄉的路

留學海外醫學生及家長一同 敬呈 99-06-01
不要太過分了

終於承認學制不同 沒有實習了?
無名額限制?
要是一年回來六百個沒有實習過的醫學系畢業生
也要國內的醫學院擠出名額讓你們實習?
每家醫院能協助訓練多少個實習醫師都是固定的

好一個舊生適用舊法

醫師法第四條 之一 修正於 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依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以外國學歷參加考試者,其為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區或國家以外之外國學歷,應先經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始得參加考試。

立法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依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以外國學歷參加考試者﹐其為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區或國家以外之外國學歷﹐應先經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始得參加考試
醫師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九一00四五一一三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四條
第 13 條 本法第四條之一所稱歐洲,指歐洲聯盟會員國
持外國學歷參加考試者,其在本法第四條之一所定地區或國家之學歷,應
以實際在該等地區或國家修畢全程學業始予認定。
西元2004年(民國93年)以後
陸續有12個東歐國家加入歐盟會員國:塞浦路斯Cyprus、捷克Czech Republic、愛沙尼亞Estonia、匈牙利Hungary、拉脫維亞Latvia、立陶宛Lithuania、馬爾他Malta、波蘭Poland、斯洛伐克Slovakia、斯洛文尼亞Slovenia、保加利亞 Bulgaria和羅馬尼亞 Romania。

真要說適用舊法 法律公布施行之時 波蘭根本就不在適用範圍
一開始的先鋒部隊利用了法律文字的不夠嚴謹
可以不用經過甄試直接取得考試資格
消息傳開來以後
這個管道一下子從幾個人暴增到幾百人
再來希望能橫柴入灶 直接頭過身過

確實是紛紛擾擾 你們說有共識那就是有共識吧
只是讓我對於醫界 特別是已經位居一定權位的醫界高層徹底死心
難怪醫界會被瞧不起

誰要斷絕你們的歸鄉之路了
依你們的經濟能力
要搭頭等艙返台大概沒頭沒都不皺一下

我們, 至少我個人的疑慮自始至終都在於
對台灣醫學教育的衝擊
對台灣醫療制度的衝擊
以及對於醫療安全的憂慮

真要說卑微的請求
也是我們這群既無家財萬貫
也無政經媒體實力的小醫師所該做的吧

適可而止吧
這個缺陷不設法彌補
很快台灣醫界就會被東歐軍團攻陷了
整個台灣醫學教育會倒向 考過國考為最高原則

為了 自己的利益
導致整個社會這麼大的動盪
甚至可能危及台灣的醫學教育和醫療體系

大概也超出你們原先的預料吧?!

人微言輕

這大概也是我最後一次對這個議題發言了

我只是忍不住好奇

裡面的人想出去

你們卻拼了命要自己小孩子進來

無非是衝著 你們已經累積的背景和資源 可以讓孩子少奮鬥十幾 二十年

有現成的事業可以繼承

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

我們好像也沒什麼資格批評

但願 你們為你們孩子做得一切

不會是揠苗助長 不會愛之適足以害之

畢竟 你們既無法替孩子活

也不可能看顧孩子一輩子的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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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文章 doc92018 »

我是沒想那麼多 我只是想到假如以後intern也有波波 假如又剛好遇到我的R也是波波 那等於我收一床病人至少要care三個人 除了照顧好病患之外 還要照顧好我的intern和R 不要讓他們亂搞 一想到我就全身發抖 各位波爸波媽最好直接把醫師法修成波蘭醫學院畢業後可以直接接手家族事業 不要放出來糟蹋我們 更不要糟蹋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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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醫師法修正案

文章 newshine »

doc92018 寫:我是沒想那麼多 我只是想到假如以後intern也有波波 假如又剛好遇到我的R也是波波 那等於我收一床病人至少要care三個人 除了照顧好病患之外 還要照顧好我的intern和R 不要讓他們亂搞 一想到我就全身發抖 各位波爸波媽最好直接把醫師法修成波蘭醫學院畢業後可以直接接手家族事業 不要放出來糟蹋我們 更不要糟蹋病患
不用擔心
上面的波波VS和波波院長
都會跳出來幫忙的啦
哈哈哈
(壓力) (不要啊)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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