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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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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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5y1w.html

更新日期:2010/05/19 17:51
(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19日電)衛生署原本在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中提出,民眾舉發醫院違規可核撥罰鍰10%作為獎勵金。有立委認為,鼓勵民眾舉發會造成醫病關係緊張,今天在立法院初審時刪除此條文。

日前陸續爆發醫院醫師詐領健保費事件,為了鼓勵民眾檢舉,減少違規,衛生署長楊志良提出,若是非政府機關人員舉發醫院違規,經處分確定,得核撥 10%以內的罰鍰獎勵舉發人。

不過,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下午審查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二代健保法草案)時,多名立委認為獎勵金制度不妥。

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表示,不贊成設立檢舉獎金,因為會導致醫病關係惡化。

民進黨籍立委劉建國說,設立檢舉獎金代表未落實查核,且對健保局是天大的諷刺。

衛生署副署長陳再晉表示,查核確實是主管機關的職責,且人在瑞士參加世界衛生大會的楊志良也透過越洋電話,表達同意刪除這項條文。

衛環委員會最後通過將這項條文刪除;不過,國民黨籍立委黃義交表示,衛生署必須要求醫界公會做成自律條款,並送衛生署及立法院。

二代健保法草案審查20日將針對先前較具爭議性的保留條款,例如家戶總所得上下限、健保費基範圍等進一步審查。
acetaminop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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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文章 acetaminophen »

本來就不應該設立檢舉獎金了,
居然有頭羊會有這種想法,
可見這頭羊要去驗一下CDR,
最後由 acetaminophen 於 週三 5月 19, 2010 7:28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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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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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文章 鳴人 »

奇怪的是,義交委員的要求,好像是把醫師公會當成健保局轄下的公務機關單位?
還要提交立法院?
立委不是我等這些老百姓選出來的嗎?
好大的官威啊!
卡卡西老師說: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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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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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文章 空空空 »

oldlarge 寫:不過,國民黨籍立委黃義交表示,衛生署必須要求醫界公會做成自律條款,並送衛生署及立法院。
所以說

前一陣子速食店炸油使用過久酸化的事件,
必須責成經濟部要求其所屬工會作成自律條款送交經濟部及立法院
那夜市的油也要比照辦理
acetaminop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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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文章 acetaminophen »

鳴人 寫:奇怪的是,義交委員的要求,好像是把醫師公會當成健保局轄下的公務機關單位?
還要提交立法院?
立委不是我等這些老百姓選出來的嗎?
好大的官威啊!
如果衛生署願意把醫療懲戒權下放,這樣其實對醫界的團結是有利的,
如果有立委這麼建議我們醫界反而要贊成,
不過那頭披著羊皮的狐狸也只會打嘴泡說醫界不自律,但我敢說他沒種下放權力給醫師公會或全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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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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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文章 易理 »

滑一跤先生
要不要先自律一下啊???
http://www.camtasia.us/doc/20070516101.txt
王明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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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文章 王明屏 »

鳴人 寫:奇怪的是,義交委員的要求,好像是把醫師公會當成健保局轄下的公務機關單位?
還要提交立法院?
立委不是我等這些老百姓選出來的嗎?
好大的官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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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文章 熊哥 »

易理 寫:滑一跤先生
要不要先自律一下啊???
http://www.camtasia.us/doc/20070516101.txt
你還在討論他私器公用的老問題喔 ! 不知道為甚麼何麗玲最後還是甩了他 ! Why ? 有人知道嗎 ?
傳說中的杜老爺是也 ! http://mypaper.pchome.com.tw/bear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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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ch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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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文章 roach1971 »

其他法律本來就有許多條款可以用來檢舉醫療院所(同樣也是有獎金),根本不需要在健保法特別再訂一條,這樣好像是把醫師當小偷來防了。
原來我家的貓叫米克斯
super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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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文章 superdog »

roach1971 寫:其他法律本來就有許多條款可以用來檢舉醫療院所(同樣也是有獎金),根本不需要在健保法特別再訂一條,這樣好像是把醫師當小偷來防了。
署掌 不知道有沒有作過人格量表?
acetaminop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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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文章 acetaminophen »

superdog 寫:
roach1971 寫:其他法律本來就有許多條款可以用來檢舉醫療院所(同樣也是有獎金),根本不需要在健保法特別再訂一條,這樣好像是把醫師當小偷來防了。
署掌 不知道有沒有作過人格量表?
不好意思,只有人格量表,沒有羊格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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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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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文章 Kian »

熊哥 寫:
易理 寫:滑一跤先生
要不要先自律一下啊???
http://www.camtasia.us/doc/20070516101.txt
你還在討論他私器公用的老問題喔 ! 不知道為甚麼何麗玲最後還是甩了他 ! Why ? 有人知道嗎 ?
我猜的啦,東西再好用,舊了總是會有差吧!? (爽)
yang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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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文章 yang0945 »

oldlarge 寫:二代健保檢舉獎金 立院刪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5y1w.html

更新日期:2010/05/19 17:51
(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19日電)衛生署原本在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中提出,民眾舉發醫院違規可核撥罰鍰10%作為獎勵金。有立委認為,鼓勵民眾舉發會造成醫病關係緊張,今天在立法院初審時刪除此條文。

日前陸續爆發醫院醫師詐領健保費事件,為了鼓勵民眾檢舉,減少違規,衛生署長楊志良提出,若是非政府機關人員舉發醫院違規,經處分確定,得核撥 10%以內的罰鍰獎勵舉發人。

不過,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下午審查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二代健保法草案)時,多名立委認為獎勵金制度不妥。

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表示,不贊成設立檢舉獎金,因為會導致醫病關係惡化。

民進黨籍立委劉建國說,設立檢舉獎金代表未落實查核,且對健保局是天大的諷刺。

衛生署副署長陳再晉表示,查核確實是主管機關的職責,且人在瑞士參加世界衛生大會的楊志良也透過越洋電話,表達同意刪除這項條文。

衛環委員會最後通過將這項條文刪除;不過,國民黨籍立委黃義交表示,衛生署必須要求醫界公會做成自律條款,並送衛生署及立法院。

二代健保法草案審查20日將針對先前較具爭議性的保留條款,例如家戶總所得上下限、健保費基範圍等進一步審查。
這叫笑死人條款
不知是誰提議的
從頭到尾沒有人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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