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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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感謝 施大 & VPN 團隊的起義
慢慢的有機會和立委溝通了
雖然能不能成功還未知
但是還需要更多人的幫忙 ( 編輯文宣 , 到處放火 )
拜託有興趣的大大,能拔刀相助
公開回信 或 PM 皆可
拜託拜託
人力不足,需要後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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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VPN 公聽會應該沒問題, 但是可能需要有大大潤飾一下新聞稿auricle 寫:需要甚麼文宣?
論壇應該要成立智庫小組了 ! (眼汪汪)
詳情請洽 VPN 領導大大
外國人 A 健保的議題,在施大的指示下, 散彈打鳥,
目前已有幾位立委辦公室有回應, 但需要明確的修法條文,
還在等施大提供
至於外國人 A 健保公聽會, 目前似乎是個誤會, 還需要有人揭竿起義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小弟是想, 或許可以弄成
"律師 A 健保"
( 結合之前 鼎律聯合法律事務所 頭版廣告 )
原本 醫療院所/健保局 的 行政疏失/法規不完備, 在律師的挑唆下
變成法律疏失, 真正得利的是律師。
而且風險大的四大科已經人走了, 如果加上這個監督條款
那更沒有人要走了。會造成醫界人才斷層,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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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go! go!go!informer 寫:VPN 公聽會應該沒問題, 但是可能需要有大大潤飾一下新聞稿auricle 寫:需要甚麼文宣?
論壇應該要成立智庫小組了 ! (眼汪汪)
詳情請洽 VPN 領導大大
外國人 A 健保的議題,在施大的指示下, 散彈打鳥,
目前已有幾位立委辦公室有回應, 但需要明確的修法條文,
還在等施大提供
至於外國人 A 健保公聽會, 目前似乎是個誤會, 還需要有人揭竿起義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小弟是想, 或許可以弄成
"律師 A 健保"
( 結合之前 鼎律聯合法律事務所 頭版廣告 )
原本 醫療院所/健保局 的 行政疏失/法規不完備, 在律師的挑唆下
變成法律疏失, 真正得利的是律師。
而且風險大的四大科已經人走了, 如果加上這個監督條款
那更沒有人要走了。會造成醫界人才斷層,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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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是的 (眼汪汪) (眼汪汪) (眼汪汪)informer 寫: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感謝 施大 & VPN 團隊的起義
慢慢的有機會和立委溝通了
雖然能不能成功還未知
但是還需要更多人的幫忙 ( 編輯文宣 , 到處放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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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 我的看法與你相同
我在論壇上PO了一篇 一人一信請問衛生署 醫改會..............
就是點火 叫那些人知道
你只要看看回應 就大概知道 會應程度 如何了
(窮) (窮) (窮)
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其實 , 民眾都被誤導成醫界靠藥價黑洞A錢,...informer 寫: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
那麼, 我們也就推所有用藥改由健保局統一採購,物流,分發.
從此黑洞不屬我們,這10%獎勵制度草案自然就可廢了!
卡卡西老師說: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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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讚 贊成 同意 所見略同 觀念一致 心有戚戚焉鳴人 寫:其實 , 民眾都被誤導成醫界靠藥價黑洞A錢,...informer 寫: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
那麼, 我們也就推所有用藥改由健保局統一採購,物流,分發.
從此黑洞不屬我們,這10%獎勵制度草案自然就可廢了!
既然討厭黑洞 就收起來自己做
由史以來 健保局說了就算 為何不一了百了呢
誰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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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請立委豬公們放行吧 ! (三八萌)鳴人 寫:其實 , 民眾都被誤導成醫界靠藥價黑洞A錢,...informer 寫: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
那麼, 我們也就推所有用藥改由健保局統一採購,物流,分發.
從此黑洞不屬我們,這10%獎勵制度草案自然就可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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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要再楚囚相對了
這個 10%條款 不是用來對付要價黑洞鳴人 寫:其實 , 民眾都被誤導成醫界靠藥價黑洞A錢,...informer 寫: ......10% 獎勵條款, 雖然大家都反對, 但好像要有個明確的說明
....
那麼, 我們也就推所有用藥改由健保局統一採購,物流,分發.
從此黑洞不屬我們,這10%獎勵制度草案自然就可廢了!
是罰鍰金額的 10%
比如說詐健保, 行政罰之後, 如果有罰鍰 10% 歸檢舉人
藥價差是合法的,只是二代健保希望用定型化契約
來分配費藥價差 eg: 50% 歸醫療院所 50% 歸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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