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討回婦女民眾健保剖腹生產被 A 的錢
為了救健保, 健保局向民眾強要了一個便當, 私下卻給特定醫界享用魚翅大餐; 台灣揚威
國際的全民健保制度, 今天卻還得讓婦女民眾借錢生小孩 !
行政院吳院長說: 人民被A的錢, 該退還的, 一毛錢也不能少 !
健保局應窮盡一切所能節流, 才可調漲民眾健保費用
衛生署楊署長說, 病患不需開刀而被開刀, 醫師不僅有違醫學倫理, 更有觸犯法律刑責之
嫌 !
依照我國健保法規定及大法官解釋令: 生育事故為健保給付範圍, 且免部份負擔更無須自
負任何醫療費用差額
所以, 只要您曾於民國95年以後, 不論您是自願或非自願, 或是被醫師指示或誘導而簽具
同意書接受剖腹生產, 並有支付醫療(手術)費用給醫療院所者, 請您將付費收據或其它相
關憑證影本及聯絡電話函寄台北郵政第 xx-yy 號信箱收, 全國各地區均可。本社創立50
年, 本著服務勞工朋友及維護社會弱勢族群公義之職責, 本社一但接獲您的資料將盡快與
您連絡並透過律師團義務性的為您討回權益 ! 台灣省XX之友社、XX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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