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dasein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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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3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13, 2008 1:35 am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dasein79 »

我對這條法案有相反的解讀。

這個條文有利於成立鷹派的醫師工會,因為哪個醫療院所不支持醫師工會的決議,例如:全國醫師大罷工等等,其他會員就可以去瘋狂檢舉不配合罷工的醫師。

不要說什麼了,這條一通過,立刻把全聯會理監事檢舉個十幾輪。

要醫界團結,就靠這條了。

醫界腐敗至此,先靠外力,內除國賊,倒也是良策。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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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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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施肇榮 »

dasein79 寫:我對這條法案有相反的解讀。

這個條文有利於成立鷹派的醫師工會,因為哪個醫療院所不支持醫師工會的決議,例如:全國醫師大罷工等等,其他會員就可以去瘋狂檢舉不配合罷工的醫師。

不要說什麼了,這條一通過,立刻把全聯會理監事檢舉個十幾輪。

要醫界團結,就靠這條了。

醫界腐敗至此,先靠外力,內除國賊,倒也是良策。
有趣、有趣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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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台北市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施肇榮 »

sephy 寫:
施肇榮 寫:
sephy 寫:
施肇榮 寫:
sephy 寫:以下是小弟目前的想法
如有冒犯前輩,請海涵

如果全聯會都悶不吭聲
我想問問它除了收會費之外,還有什麼作用?

它理所當然要代表醫師出聲,不是嗎?
至於要怎麼出聲,是那些聰明的理監事還有法律顧問的事吧?
怎麼會是教基層醫師想辦法? 那還要全聯會幹嘛?

如果是這樣的話
我也是基層醫師
我也繳了會費
幹嘛這星期日還要開會想辦法
乾脆放假去玩
擺濫好了
不是針對個人
但如果全聯會如施大所說的"有在想辦法"
小弟不懂的是
為何都不見它出來捍衛醫師的權利?
為何每次都是喪失先機?
在論壇上早就是一再被拿來討論的事實
只是不知全聯會負責這塊事務的幹部是真的感受不到?

如果全聯會的幹部是作如上述紅字般想法的話
我絕對不會再繳會費
寧可與其他醫師一起把這些錢拿去遊說或請律師都好
重組一個有功能的聯合會也很好
會想要做點事的
一直有在想辦法
專職的醫師以前沒有
現在也沒有
大家都是無給職
只能盡量抽出時間幫忙


愛不愛繳會費是你的事
要去遊說或請律師都好
重組一個有功能的聯合會也可
反正有人來辦事最好
組好通知我入會
到也樂得清閒
全聯會的幹部要不要作事也隨便啊,反正我人微言輕也不能拿他們怎樣
但是在全聯會裡面就很偉大嗎?
沒有為會員謀福利是事實,該不會是只有小弟一個人這麼認為吧?
之前po出的規章有幾樣有作到?
這樣還可以理直氣壯說有在想辦法,實在難以令人信服
還請全聯會說明一下大家所繳的錢是去作什麼用了

既然無給職作的懶散散,那何不改成有給職,好好地作出一番成就來
這樣才不負全聯會的威名,也才是好好地運用會費,您說是嗎?

如果這種條件全聯會幹部也不幹,那就大家來直選吧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那就直選吧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小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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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小豆 »

請問遭檢舉的罰鍰會從下年度的總額中扣除嗎?
是不是被認定違規的金額假設有500w,總額下年度就被砍500w
就算一點根本不到1元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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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HSU
Angel
Angel
文章: 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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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DR.HSU »

直不直選還再其次.找有能力敢做敢為的醫師.有給職全力為3萬名醫師效力.大家賦與他代表的權力給他榮耀˙也監督他的作為.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頭像
DR.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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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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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DR.HSU »

情勢會改變.當壓力排山倒海而來.當羞辱無所不在時.正好可以淬礪出新一代的醫界菁英.未嘗不是件好事.期待浴火鳳凰之再生. (GOODJOB)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boneho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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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boneholder »

拒絕汙名化全聯會應帶領大家上街抗議! (打小人)
另有一疑問到最後會不會是同業舉發最多? (咦)
dasein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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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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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dasein79 »

後來想一想,這個政策實在是太棒了,可以說是全民健保終結者。

第一步是先由地區各基層醫療成立專業檢舉人,專門檢舉不收掛號費的診所,之後就檢舉掛號費收最低的診所。這些診所用「不收掛號費」來討好病人,應該是最不敢拒絕病人各種要求的軟腳診所,連「不收掛號費」這種殺雞取卵的手段都拿出來吸引病人上門了,怎麼敢得罪病人的要求?要從中挑毛病應該比較容易。

第二步是診所圍攻醫院,因為獎金只有10%,先把Quota用光,大家才安全,聯合圍攻醫院,釋出來的$$才夠耗掉Quota,而診所如果不告,就是自己被告,要賺獎金乾脆自己來賺。而醫院體積大,不能說不開就不開,不像診所可以暫時關門避風頭,是圍攻的好對象。

這個政策事實上是逼迫醫師選邊站,站在配合健保、討好病人那一邊的醫師,可就有苦頭吃了。如果能夠讓「加入健保特約行列」變成「被告的代名詞」的話,醫師寧願沒生意,出國避風頭,要不然就是看自費,寧可只收掛號費,不敢申報健保費,不然就得花招百出盡量收自費,這政策等於在催生自費醫療。

如果健保因此倒閉,我可要幫滕西華跟張苙雲立銅像,打幅匾額「眾望所歸」。
w7878892
Int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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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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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w7878892 »

此條文若通過必定吸引職業檢舉人或公司"努力加班工作" !!
徵信社業績暴漲!! 更多人投入職業檢舉或業餘檢舉!!

醫師上法院被判刑罰鍰,被健x局問候,可能成為家常便飯的事!!
(不要啊) (打小人)
以後行醫要小心 "匪諜就在你身邊"
真是醫界的悲哀! 行醫至此地步,不如歸去!
大家真該問候一下我們的頭頭了! (GOODJOB)
頭像
DR.HSU
Angel
Angel
文章: 20167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8:45 pm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DR.HSU »

這種荒謬的制度一旦實施.到時候就所有的醫療院所都自承違規.檢舉也同時萬箭齊發.要求健保局檢警單位都來調查.大家都不能閒著.尸位素餐. (三八萌)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dasein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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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3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13, 2008 1:35 am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dasein79 »

DR.HSU 寫:這種荒謬的制度一旦實施.到時候就所有的醫療院所都自承違規.檢舉也同時萬箭齊發.要求健保局檢警單位都來調查.大家都不能閒著.尸位素餐. (三八萌)
我猜是不會自承違規啦,彼此互相檢舉,公報私仇倒是真的,到時候大概好幾個月都沒人敢執業。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果政府敢這樣幹,我大概要歇業個半年,半年內就轉行當專業檢舉人,看看能不能一個月把一整家醫學中心的醫師通通檢舉完一遍。而且我猜,轉行的絕對不會只有我而已。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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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施肇榮 »

dasein79 寫:後來想一想,這個政策實在是太棒了,可以說是全民健保終結者。

第一步是先由地區各基層醫療成立專業檢舉人,專門檢舉不收掛號費的診所,之後就檢舉掛號費收最低的診所。這些診所用「不收掛號費」來討好病人,應該是最不敢拒絕病人各種要求的軟腳診所,連「不收掛號費」這種殺雞取卵的手段都拿出來吸引病人上門了,怎麼敢得罪病人的要求?要從中挑毛病應該比較容易。

第二步是診所圍攻醫院,因為獎金只有10%,先把Quota用光,大家才安全,聯合圍攻醫院,釋出來的$$才夠耗掉Quota,而診所如果不告,就是自己被告,要賺獎金乾脆自己來賺。而醫院體積大,不能說不開就不開,不像診所可以暫時關門避風頭,是圍攻的好對象。

這個政策事實上是逼迫醫師選邊站,站在配合健保、討好病人那一邊的醫師,可就有苦頭吃了。如果能夠讓「加入健保特約行列」變成「被告的代名詞」的話,醫師寧願沒生意,出國避風頭,要不然就是看自費,寧可只收掛號費,不敢申報健保費,不然就得花招百出盡量收自費,這政策等於在催生自費醫療。

如果健保因此倒閉,我可要幫滕西華跟張苙雲立銅像,打幅匾額「眾望所歸」。
據悉
有幾位公會的理事在卸任後(地區的公會)
就被健保局取締、罰款、停止特約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g96510083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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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47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25, 2009 10:15 pm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g96510083 »

為防止破壞醫病間信任關係,建議刪除此條文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施肇榮 »

g96510083 寫:為防止破壞醫病間信任關係,建議刪除此條文
理由是否可更充實一些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informer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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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2
註冊時間: 週日 9月 07, 2008 12:20 am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informer »

dasein79 寫:我對這條法案有相反的解讀。

這個條文有利於成立鷹派的醫師工會,因為哪個醫療院所不支持醫師工會的決議,例如:全國醫師大罷工等等,其他會員就可以去瘋狂檢舉不配合罷工的醫師。

不要說什麼了,這條一通過,立刻把全聯會理監事檢舉個十幾輪。

要醫界團結,就靠這條了。

醫界腐敗至此,先靠外力,內除國賊,倒也是良策。
不要再內鬥了吧

一代健保就是, 自己人內鬥之下, 才變成奇怪的給付分配

團結的醫學會, 就取得良好的給付點數

槍口一致對外吧

換了一批人真的醫界就會變好嗎 ?
informer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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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2
註冊時間: 週日 9月 07, 2008 12:20 am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informer »

施肇榮 寫:
g96510083 寫:為防止破壞醫病間信任關係,建議刪除此條文
理由是否可更充實一些
其他方向的想法:

病人拿別人的卡片來騙安眠藥, 醫療院所能不能檢舉 ?
( 可能很多人會說, 病人 "還" 沒有違法 )

健保局未依法行政的部份, 如何處罰 (補償醫界) ?
( 前幾年打疫苗的部份沒有編公務預算, 為何不還醫界 ?

~~~

為何病人不用負擔浪費醫療的責任 ?
浪費醫療的責任難道 全部 都是 醫界/健保局 的責任 ?

如過已經罹患口腔癌的病患, 繼續吃檳榔, 又得口腔癌
醫療院所可不可以檢舉這類的病人 ?

DM 病人沒有好好控制血糖, 導致洗腎, 浪費醫療資源,
醫療院所可不可以檢舉 ?

早上病人已經看過 A 診所, 吃了一包就沒效, 下午又跑來 B 診所
醫療院所可不可以檢舉患者浪費醫療資源 ?
Calcium
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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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618
註冊時間: 週日 6月 14, 2009 10:36 am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Calcium »

贊成成立鷹派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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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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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chichang »

施肇榮 寫:
g96510083 寫:為防止破壞醫病間信任關係,建議刪除此條文
理由是否可更充實一些
目前的中央級法令中,有明定這樣的條款嗎?是否是歧視性的法條?
將健保的費用挪為舉獎金,違反第2條
第二條 本保險為強制性之社會保險,於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依本法規定給與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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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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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chunchang »

施肇榮 寫:
g96510083 寫:為防止破壞醫病間信任關係,建議刪除此條文
理由是否可更充實一些
請問 必須過此條文的理由何在? (咦)
yangktj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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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0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6, 2008 3:42 pm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yangktj »

鳴人 寫:
yapi 寫:哪一個行業的檢舉不法人員的獎金是明白寫在法律條文上 ?

如果只有醫療業是如此 表示此條文有羞辱醫療業之嫌 全聯會應代表醫界發出怒吼 (打小人)
請大家動用私人力量,向認識的政治人物反應....
全聯會的怒吼?....您有聽過嗎?
有啊 鼾聲如雷
王明屏
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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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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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王明屏 »

yangktj 寫:
鳴人 寫:
yapi 寫:哪一個行業的檢舉不法人員的獎金是明白寫在法律條文上 ?

如果只有醫療業是如此 表示此條文有羞辱醫療業之嫌 全聯會應代表醫界發出怒吼 (打小人)
請大家動用私人力量,向認識的政治人物反應....
全聯會的怒吼?....您有聽過嗎?
有啊 鼾聲如雷
-------------------------------------------------------
(咦) 喵--喵 (咦)
---看竹何需問主人 ---
---一舞劍氣動四方 ---
---孤問今朝 不問歸途---
王明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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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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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王明屏 »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昨晚署長在全民開講中
說是他加這條上去的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看竹何需問主人 ---
---一舞劍氣動四方 ---
---孤問今朝 不問歸途---
leil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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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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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leilani »

最近較忙,請施大一定參考外行小弟用心PO的

1。罰鍰不是不行,但請「正面表列」違規事項
甚至由「醫界自行提出」也無不可,(加入藥局私賣處方藥 ,
舊藥換新藥……)
但是不可有什麼「其他事項」這種模糊不清的
2。檢舉人提出檢舉,健保局調查,屬干擾正常業務
應有「相對責任」,如保證金
應有「公正第三者」,不然健保局為拿回保證金,會變成
「只要檢舉就成案」
3。檢舉民眾不可行,除非醫師不知情,不然民眾的違規多半
要醫師或醫院「配合」才能完成,對健保局來說
這個「違規」當然算在醫師頭上比較「便宜行事」
待續…有魚來了
最後由 leilani 於 週六 4月 10, 2010 9:26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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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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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鳴人 »

王明屏 寫:(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昨晚署長在全民開講中
說是他加這條上去的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他骨子裡就是仇醫大咖!
卡卡西老師說: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leil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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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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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leilani »

王明屏 寫:(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昨晚署長在全民開講中
說是他加這條上去的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內傷)
這個署長就是愛打嘴炮
加了這條,有考慮後果,有完整配套
有「立法目的」嗎??
加了這條就能達到目的嗎??
還是只是個人仇醫,了私怨??

要做官,也要多看點書,才開口說話
這種水準也能當教授,當署長,真悲哀
Ocean
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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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43
註冊時間: 週三 12月 13, 2006 9:55 am
來自: 海洋國度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Ocean »

檢舉不法在現行制度就有管道
檢舉貪官污錢
為何未將其貪污所得當獎金?
何須針對檢舉醫師就有獎金可拿?
這有歧視醫師行業之嫌
憲法之前不是人人平等?
一切法律與憲法抵觸
不是憲法優先?
如果一定要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
那該普及於所有A錢行為
不該只是聚焦在醫師
署長就可以做違憲的事嗎?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施肇榮 »

王明屏 寫:
昨晚署長在全民開講中
說是他加這條上去的
這一段我有注意到
內容大約是 : 病人第1次就診使用健保
第2次說只要拿藥
不要用健保
診所說不用健保要自費450
病人自己跑到藥局買同樣的要只要30
病人說是健保黑洞

署長就回應說有檢舉專線的立法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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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主任秘書
主任秘書
文章: 9691
註冊時間: 週四 11月 23, 2006 1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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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514 »

施肇榮 寫:
王明屏 寫:
昨晚署長在全民開講中
說是他加這條上去的
這一段我有注意到
內容大約是 : 病人第1次就診使用健保
第2次說只要拿藥
不要用健保
診所說不用健保要自費450
病人自己跑到藥局買同樣的要只要30
病人說是健保黑洞

署長就回應說有檢舉專線的立法
視醫師如草芥的衛生署長,真是全民之福!
wei
CR
CR
文章: 821
註冊時間: 週五 10月 27, 2006 7:02 pm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文章 wei »

無法忘情於挑起階級鬥爭的..........

不到台灣
不知道文革還在搞
共產主義也有成功的一天
並非人民守法就是法治
政府遵守法律原則 不輕易侵害人民權益 才是法治國
auricle
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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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839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來自: 黑心島國

Re: 二代健保從罰鍰中提撥10%以內的金額做為獎金 獎勵全民舉報監督醫療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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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肇榮 寫:
王明屏 寫:
昨晚署長在全民開講中
說是他加這條上去的
這一段我有注意到
內容大約是 : 病人第1次就診使用健保
第2次說只要拿藥
不要用健保
診所說不用健保要自費450
病人自己跑到藥局買同樣的要只要30
病人說是健保黑洞

署長就回應說有檢舉專線的立法
病人可以自己到藥局買藥 ,這藥政漏洞該不該懲罰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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