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健保補助款 改中央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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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補助款 改中央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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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1y0fo.html
更新日期:2010/01/01 01:07 【台北訊】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勞工保險條例與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政府應負擔的勞保費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負擔的健保費補助款,統一改由中央政府負擔,杜絕爭議。


行政院發言人蘇俊賓昨天上午於行政院新聞局舉行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立法院修法後,施行日期授權行政部門訂定,但條文不溯既往,既有地方政府的欠費,當然要繼續還。


行政院表示,現行勞保費補助是依被保險人身分類別,分別由中央政府及直轄市政府負擔比率不等的補助款,但直轄市政府對計算方式有不同意見或財政困窘,長期積欠應分擔的保費政府補助款,造成勞保財務嚴重衝擊。


行政院說,截至去年十月底,台北市政府與高雄市政府長期積欠應分擔的勞保費已達新台幣五六八億元,希望修法促使勞保財務更健全並永續發展,保障勞工生活。


【台北訊】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相關法令修正案,直轄市與縣市的勞健保補助款改由中央負擔,不溯及既往。健保局表示,這是健保財務的好消息,欠費縣市也已提出計畫,今年加速償還舊欠費。


行政院發言人蘇俊賓昨天在新聞局記者會,說明院會通過「勞工保險條例」與「全民健康保險法」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直轄市與縣市應負擔的勞健保費補助款,可望改由中央政府負擔,但不溯及既往,既有地方政府的欠費要繼續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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