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1xut0.html
更新日期:2009/12/29 16:47
真是白色巨塔醜聞,國內發生是有史以來最大一起醫生集體犯罪事件,從民國92年開始,由傅建森等人組成的詐騙集團,勾結醫院醫生和病患,調包檢體組織,把沒有罹病的病患變成有癌症的病人,詐領至少超過億元的保險金,目前桃園地檢署已經起訴三名醫生和七名病患。
為了詐領高額保險金,由傅建森等人組成的詐騙集團,從民國92年起,涉嫌陸續投保鉅額癌症保險後,勾結醫事人員,調包檢體組織方式,使得沒有癌症的人變成有癌症的病患,向保險公司申請到好幾千萬的保險理賠,這也是國內第一宗醫生集體詐騙的重大犯罪事件,而涉嫌的醫生都是大醫院的醫生,其中遭起訴的醫生有三人,署立基隆醫院的醫生楊超然、桃園怡仁綜合醫院的賴德興醫生,以及雲林天主教若瑟醫院的醫生吳國精。
而其他涉案的7名病人有王麗翔、盧碧蓮、包然、李美姬、徐國安、楊文嘉,以及傅建森,為了掩人耳目,醫生明知道涉案的病患沒有罹患乳癌和直腸癌,竟然假戲真作,對這七人進行手術和化療,涉案的三名醫生除了遭起訴外,衛生署也依照醫師法的規定,廢止醫師證書,由於這起犯罪案件涉嫌人數眾多,檢察官目前正積極偵辦,不排除陸續起訴其他涉案醫生和病患。(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09 ... 76970.html)
檢體掉包 10多醫院詐保逾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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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體掉包 10多醫院詐保逾億
是病患與非法集團詐騙逾億吧
記者這樣寫好像醫院與醫師得款逾億
下這樣的標題好像醫師與醫院得款上億
涉案醫師真的有得到這麼多嗎?
還是病患與非法集團獲利比較多吧
那些病患為了得到非法利益竟然願意捨棄自己的健康這樣的心態
為什麼不值得探討
是因為政府無能沒辦法創造就業機會
所以才會有病患勾結非法者鋌而走險
甚至危及自己的身體健康
(打小人)
記者這樣寫好像醫院與醫師得款逾億
下這樣的標題好像醫師與醫院得款上億
涉案醫師真的有得到這麼多嗎?
還是病患與非法集團獲利比較多吧
那些病患為了得到非法利益竟然願意捨棄自己的健康這樣的心態
為什麼不值得探討
是因為政府無能沒辦法創造就業機會
所以才會有病患勾結非法者鋌而走險
甚至危及自己的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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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體掉包 10多醫院詐保逾億
有一件事情悶在心裡,百思不解。
究竟是什麼部位,怎麼樣的癌症,可以這樣子變把戲?替用的檢體又是怎麼來的?
台灣人有甲好到休報的習性,這樣的欺騙法,風險非常的大,值得用醫師的資格換取別人的逍遙?
只能感嘆這個社會仇醫的氣氛讓有些醫師都喪失了當醫師的榮譽感。
究竟是什麼部位,怎麼樣的癌症,可以這樣子變把戲?替用的檢體又是怎麼來的?
台灣人有甲好到休報的習性,這樣的欺騙法,風險非常的大,值得用醫師的資格換取別人的逍遙?
只能感嘆這個社會仇醫的氣氛讓有些醫師都喪失了當醫師的榮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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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體掉包 10多醫院詐保逾億
前幾年南部有婦人為了詐取意外保險金.買通別人將自己的手掌砍下來.後來被保險公司識破.最近也發生婦人為了幫弟弟償債.竟然寧可買通殺手將自己殺死.然後詐取保險金.
這些例子都是欠了大筆債務才出此下策.唉!我們的社會病了而且病得很嚴重.
這些例子都是欠了大筆債務才出此下策.唉!我們的社會病了而且病得很嚴重.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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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體掉包 10多醫院詐保逾億
僅起訴,尚未判決,就做出一輩子懲處,會不會罰太重了,處罰輕重要看嚴重度,是否決策者只是想營造知名度和聲望,有較高的民調,要找醫師開刀?很多醫療糾紛若也依如此處理,直接處罰終身不能當醫師,剝奪人民的工作權,其他職業也不會如此,那以後醫師只要犯錯,都沒有改過的機會,又沒有其他一技之長,是否就要去乞討,或改當小偷強盜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 ... ay-fo3.htm
行為離譜 衛署直接開鍘
這是衛生署首度引用醫師法第二十八條,跳過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衛生局直接開罰。三位醫師是前署立基隆醫院的楊超然、桃園怡仁醫院賴德興及前雲林天主教若瑟醫院吳國精。雲林縣醫師公會理事長陳夢熊表示,此舉有嚴重的行政瑕疵,應至少等判決正式出爐或由醫事審議委員會調查裁決,才符合程序正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 ... ay-fo3.htm
行為離譜 衛署直接開鍘
這是衛生署首度引用醫師法第二十八條,跳過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衛生局直接開罰。三位醫師是前署立基隆醫院的楊超然、桃園怡仁醫院賴德興及前雲林天主教若瑟醫院吳國精。雲林縣醫師公會理事長陳夢熊表示,此舉有嚴重的行政瑕疵,應至少等判決正式出爐或由醫事審議委員會調查裁決,才符合程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