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8&t=35173下輩子不當醫生了 寫:個人覺得
醫師公會應該成立一律師團
義務幫忙
由病人直接對健保局提起訴訟
有爭議的就提
久了這問題才會被重視
參考一下
這些人是誰?
就是醫師公會那些人
像王正坤大大,王宏育大大,還有施老大這種會為會員著想的
算是少數吧
版主: 版主013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8&t=35173下輩子不當醫生了 寫:個人覺得
醫師公會應該成立一律師團
義務幫忙
由病人直接對健保局提起訴訟
有爭議的就提
久了這問題才會被重視
記得月修4天MK 寫:請問此處是指單筆還是多筆總合呢??jun 寫: 若健保審查醫師亂刪而且金額夠大(10萬以上)當然可以告健保局
大醫院才有可能單筆超過10萬以上...
但是小診所通常是多筆總合才有可能超過這個金額...
還有,為何是以10萬來算呀??
該不會是以事後病理報告才來說不需要開這一個刀吧...jun 寫: 去年我有一筆門診手術及病理報告核刪約25萬理由是病理報告良性不需要開刀經過申覆及爭審無效
25萬扣掉3萬還賺了22萬...jun 寫:我請ㄌ律師(約3萬)提起行政訴訟告建保局
請問律師是怎麼算的嗎??
是一件Case算三萬...
還是全部算3萬呢??
請問jun大您在這件事情之後...jun 寫:2周後建保局小姐說撤銷行政訴訟就給錢我當然只好不滿ㄉ接受但也很難彌補我一年來心中ㄉ不滿及不平
是否有被盯上呢??
現在很多人忍氣吞聲...
就是怕會被秋後算帳...
KHL 寫:我個人主張行政訴訟.
+1MARKHSU 寫:MD到達滅頂時段,其生存之道,除了仔細看病,寫病歷外,一定要:
1.告審查醫師及告健保局.
2.寄律師簽名的存證信函給健保局及審查醫師.
3.進一步換公會的首腦.
4.成立另一地下團体施壓公會.
因是未具名,只能告健保局rumaf 寫:告審查醫師,小弟到認為若開此例,徒增紛擾而已
畢竟法官亂判,也不會有事(依然是法官)
重要是建立一稽核審查醫師的辦法,讓不肖醫師不要淪為健保局的打手
http://www.exam.gov.tw/EUpLoad/EBOOK/1004/3.htmdasein79 寫: 審查醫師受健保局公務員的委託,從事健保審查業務時的所作所為,應該符合行政法上極廣義公務員,應有刑法上公務員瀆職罪的適用。
推!!!dasein79 寫:八月份我全診所申報的費用被刪到剩下七萬元。我沒打算申覆。我想直接透過刑事告發,跳過健保局,直接告審查醫師(個人)。我也不想用行政訴訟,我想走刑法的公務員瀆職罪。
審查醫師受健保局公務員的委託,從事健保審查業務時的所作所為,應該符合行政法上極廣義公務員,應有刑法上公務員瀆職罪的適用。公務員瀆職的許多罪本刑都超過五年,至少可以告到三審,讓審查醫師從警察局、地檢署、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一路應付下去。吃不完兜著走。
刑事才能聚焦攻擊審查醫師個人,行政訴訟還有健保局那個怪物擋在前面。
給我七萬元,等於就是要我診所關門。
反正瀆職罪是非告訴乃論,至少都二十年以上追訴時效,我從來都不申覆,與其寫申覆單,不如填報案三聯單。
*憲法第24條MK 寫:http://www.exam.gov.tw/EUpLoad/EBOOK/1004/3.htm
各種法規所含攝「公務人員」的範圍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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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政府機關內服務的公務人員因不同法令的規定而有不同的名稱與意義(許南雄,民86:34-36):
一、廣義的稱為「公務員」(憲法第24條、刑法第10條、國家賠償法第2條、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公務員懲戒法各條),即依法令執行公務之人員。
好奇問一下...dasein79 寫:八月份我全診所申報的費用被刪到剩下七萬元。我沒打算申覆。我想直接透過刑事告發,跳過健保局,直接告審查醫師(個人)。我也不想用行政訴訟,我想走刑法的公務員瀆職罪。
TSGHCGH 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DR.HSU 寫:健保局員工就要成為公務員了.享有退休金.他們應該是會怕被告.萬一代誌大條會丟飯碗沒退休金.他們應該更怕纏訟不休.醫師都太軟弱怕麻煩.但是怕麻煩反而越麻煩.
如果醫師覺得被不公平對待時都能爭到底.不怕上法院.醫界便有機會可以擺脫被軟土深掘的命運.如果一年間有3千件行政訴訟.我想對方鐵定告饒.
贊成 !! 是應該 " 反攻 " 的時候了 !! 怕麻煩反而越麻煩 !!
告健保局MK 寫:好奇問一下...dasein79 寫:八月份我全診所申報的費用被刪到剩下七萬元。我沒打算申覆。我想直接透過刑事告發,跳過健保局,直接告審查醫師(個人)。我也不想用行政訴訟,我想走刑法的公務員瀆職罪。
無特定人士...(目前誰審查的,屬於保密資料)
您要如何告發呢??
太好了J&James 寫:這讓我想起有一個跟健保局打過很多交到的學長跟我說過
寫申覆的時候 除了解釋為何需要者樣的處置用藥的話
學長說一定要「善意提醒」一下審查醫師
大意是:若審查醫師還是認為處置或用藥沒必要,將會據實轉告患者是審查醫師刪除藥物,一併告知沒用此藥的風險(例如高血壓被刪就說可能會中風),若因此有後續健康上的問題與損害也會協助患者請求賠償
...聽說申覆成功率會大大提高 (咦) (咦)
不過小弟沒膽這樣寫 (壓力) (壓力) 不知版上有大大試過嗎 (三八萌) (三八萌)
好狠的審查醫師 ! (打小人)dasein79 寫:八月份我全診所申報的費用被刪到剩下七萬元。我沒打算申覆。我想直接透過刑事告發,跳過健保局,直接告審查醫師(個人)。我也不想用行政訴訟,我想走刑法的公務員瀆職罪。
審查醫師受健保局公務員的委託,從事健保審查業務時的所作所為,應該符合行政法上極廣義公務員,應有刑法上公務員瀆職罪的適用。公務員瀆職的許多罪本刑都超過五年,至少可以告到三審,讓審查醫師從警察局、地檢署、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一路應付下去。吃不完兜著走。
刑事才能聚焦攻擊審查醫師個人,行政訴訟還有健保局那個怪物擋在前面。
給我七萬元,等於就是要我診所關門。
反正瀆職罪是非告訴乃論,至少都二十年以上追訴時效,我從來都不申覆,與其寫申覆單,不如填報案三聯單。
我也覺得應該要有,這樣可方便會員申訴,也可對健保局起喝阻作用! (打小人)下輩子不當醫生了 寫:個人覺得
醫師公會應該成立一律師團
義務幫忙
由病人直接對健保局提起訴訟
有爭議的就提
久了這問題才會被重視
想看戲的童鞋,可能要慢慢等。高射炮擊的經驗我有(我當住院醫師時就到地檢署告過自己醫學中心的院長--不是我母校的醫學中心),快十年前的事了,結果打不贏那隻老狐狸,被反告毀謗,總之損失慘重。還好,我學得非常多實戰經驗:dasein79 寫:八月份我全診所申報的費用被刪到剩下七萬元。等於就是要我診所關門。
反正瀆職罪是非告訴乃論,至少都二十年以上追訴時效,我從來都不申覆,與其寫申覆單,不如填報案三聯單。
真好, 很便宜,金城武 寫:病人是律師
而且是上警察廣播電台講解的大律師
常常說
老朋友了(20年老病人).........若有需要........一審算3萬元...........
(眼汪汪) (眼汪汪)dasein79 寫:想看戲的童鞋,可能要慢慢等。高射炮擊的經驗我有(我當住院醫師時就到地檢署告過自己醫學中心的院長--不是我母校的醫學中心),快十年前的事了,結果打不贏那隻老狐狸,被反告毀謗,總之損失慘重。還好,我學得非常多實戰經驗:dasein79 寫:八月份我全診所申報的費用被刪到剩下七萬元。等於就是要我診所關門。
反正瀆職罪是非告訴乃論,至少都二十年以上追訴時效,我從來都不申覆,與其寫申覆單,不如填報案三聯單。
1. 法律系上課的那些,全數僅供參考。信不信由你。刑法也可以類推適用,有罪推定,任意夜間審訊。
2. 沒有瞄準好,絕對不能發砲,不然會被反咬到死。我沒傷到他,只是讓他丟臉,但他卻讓我三天兩頭跑法院,跑到都快崩潰。
3. 最好的攻擊時間,是對方卸任時。因為卸任後,權力已失,責任依舊要負,但人在這時候往往最鬆懈。
慢慢等吧!如果真的開火,我會把經過寫成「告健保審查醫師,第一次就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