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位法官逆轉改判殺警雙凶 先後逃脫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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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位法官逆轉改判殺警雙凶 先後逃脫死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1wj1f.html
前台北縣刑警大隊小隊長林安順十二年前在警匪槍戰中殉職,高院更五審宣判,依然與更二審對槍殺林安順的凶手認定迥異,更二認定陳達民是凶手而判死刑,共犯李得陽殺人罪獲判無罪定讞,更五卻認李才是凶手,對陳改依殺人未遂判無期徒刑。如今形同沒有凶手,家屬不禁要問,到底是誰殺了我的親人?
十二年前台北縣發生一件震驚社會的警匪槍戰案,造成員警一死二重傷。案發起因於林安順率隊員許振發、李仁和前往中和市錦和路查緝持槍毒販李得陽、陳達民時,雙方發生槍戰,林安順身中七槍死亡,許振發眉心中彈,造成左半身癱瘓,李仁和則是腿部中彈。
更二審共犯改無罪 檢未上訴定讞
事發迄今,死者家屬依然身處無盡的哀痛中,重傷者依然拄著拐杖為謀生而努力生存,可是這起案件的真相,卻在十二年後,因為法院的不同認定,愈來愈模糊了。
本案涉案的兩名嫌犯陳達民、李得陽先後落網,兩人依共同殺人罪起訴,一審均被判死刑,但更二審認定陳殺人,李殺人部分則獲判無罪,僅依無故持有槍械判刑五年。由於檢察官蔡瑞宗未提上訴,讓李得陽判決定讞,陳的部分則依職權上訴。
林安順家屬當時即質疑,時任高檢署公訴檢察官蔡瑞宗,就李得陽殺人死罪部分,未依職權上訴涉瀆職,透過台北縣議員林國春向監察院陳情。不過,北檢調查認定蔡審酌判決理由及其認事用法均無違背法令,並在二日簽結。
同法官更五審 否決主犯改為無期
林安順家屬接獲北檢書函後,心灰意冷,沒想到,昨日收到高院更五審判決書,發現三年前原本認定陳達民殺人,並讓李得陽逃過殺人死罪的更二審法官洪光燦,在更五審擔任審判長時,竟出現前後判決相互衝突結果,認為陳僅犯下殺人未遂,真正的殺人凶手為獲判無罪定讞的李得陽。
林安順家屬表示,當初因更二審認定陳達民為連續殺人累犯處死刑,李得陽才得以從死刑改判無故持有槍械輕罪,加上蔡瑞宗未提起上訴而定讞,導致李得陽目前能逍遙法外。事隔三年,同一法官竟推翻自己先前的判決,形成只有死者卻無殺人凶手的怪譚,院檢的司法作為,叫家屬如何心服口服?
前台北縣刑警大隊小隊長林安順十二年前在警匪槍戰中殉職,高院更五審宣判,依然與更二審對槍殺林安順的凶手認定迥異,更二認定陳達民是凶手而判死刑,共犯李得陽殺人罪獲判無罪定讞,更五卻認李才是凶手,對陳改依殺人未遂判無期徒刑。如今形同沒有凶手,家屬不禁要問,到底是誰殺了我的親人?
十二年前台北縣發生一件震驚社會的警匪槍戰案,造成員警一死二重傷。案發起因於林安順率隊員許振發、李仁和前往中和市錦和路查緝持槍毒販李得陽、陳達民時,雙方發生槍戰,林安順身中七槍死亡,許振發眉心中彈,造成左半身癱瘓,李仁和則是腿部中彈。
更二審共犯改無罪 檢未上訴定讞
事發迄今,死者家屬依然身處無盡的哀痛中,重傷者依然拄著拐杖為謀生而努力生存,可是這起案件的真相,卻在十二年後,因為法院的不同認定,愈來愈模糊了。
本案涉案的兩名嫌犯陳達民、李得陽先後落網,兩人依共同殺人罪起訴,一審均被判死刑,但更二審認定陳殺人,李殺人部分則獲判無罪,僅依無故持有槍械判刑五年。由於檢察官蔡瑞宗未提上訴,讓李得陽判決定讞,陳的部分則依職權上訴。
林安順家屬當時即質疑,時任高檢署公訴檢察官蔡瑞宗,就李得陽殺人死罪部分,未依職權上訴涉瀆職,透過台北縣議員林國春向監察院陳情。不過,北檢調查認定蔡審酌判決理由及其認事用法均無違背法令,並在二日簽結。
同法官更五審 否決主犯改為無期
林安順家屬接獲北檢書函後,心灰意冷,沒想到,昨日收到高院更五審判決書,發現三年前原本認定陳達民殺人,並讓李得陽逃過殺人死罪的更二審法官洪光燦,在更五審擔任審判長時,竟出現前後判決相互衝突結果,認為陳僅犯下殺人未遂,真正的殺人凶手為獲判無罪定讞的李得陽。
林安順家屬表示,當初因更二審認定陳達民為連續殺人累犯處死刑,李得陽才得以從死刑改判無故持有槍械輕罪,加上蔡瑞宗未提起上訴而定讞,導致李得陽目前能逍遙法外。事隔三年,同一法官竟推翻自己先前的判決,形成只有死者卻無殺人凶手的怪譚,院檢的司法作為,叫家屬如何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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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同位法官逆轉改判殺警雙凶 先後逃脫死刑
發現三年前原本認定陳達民殺人,並讓李得陽逃過殺人死罪的更二審法官洪光燦,在更五審擔任審判長時,竟出現前後判決相互衝突結果,認為陳僅犯下殺人未遂,真正的殺人凶手為獲判無罪定讞的李得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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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法官,兩次事實認定相反,這樣的裁判品質 (打小人)
檢察官不會做各彈痕鑑定嗎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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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法官,兩次事實認定相反,這樣的裁判品質 (打小人)
檢察官不會做各彈痕鑑定嗎 (打小人)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王維‧<酌酒與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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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同位法官逆轉改判殺警雙凶 先後逃脫死刑
我有個不同的觀點
如果,真的無法分辨到底是哪個人殺的
是不是的確不應該任意選擇一個人判殺人罪?
如果法官的觀念是「人死了就一定要找一個人負責」
那是不是醫療中死亡的病患也一定要找一個醫師負責?
即使證據根本不足?
如果,真的無法分辨到底是哪個人殺的
是不是的確不應該任意選擇一個人判殺人罪?
如果法官的觀念是「人死了就一定要找一個人負責」
那是不是醫療中死亡的病患也一定要找一個醫師負責?
即使證據根本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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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同位法官逆轉改判殺警雙凶 先後逃脫死刑
當然是,肯承認錯誤也很好....sheepin 寫:我有個不同的觀點
如果,真的無法分辨到底是哪個人殺的
是不是的確不應該任意選擇一個人判殺人罪?
如果法官的觀念是「人死了就一定要找一個人負責」
那是不是醫療中死亡的病患也一定要找一個醫師負責?
即使證據根本不足?
問題是法官裁判的品質
連基本的一致性都沒有
又不是普通的失竊詐騙案
這麼嚴重的案子
沒有新事證下
"同一個人""同一份資料"分別出現無罪跟死刑?(主謀一定是死刑)
判決品質.... (打小人)
就像同一份檢體或電腦斷層
醫師一下完全正常一下已經癌症末期
害病人沒有治療
一定被告到不能執業為止
政府可以一直印鈔票,卻不能印土地
- alira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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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同位法官逆轉改判殺警雙凶 先後逃脫死刑
不同法官有不同判決我勉勉強強能接受g96510083 寫:發現三年前原本認定陳達民殺人,並讓李得陽逃過殺人死罪的更二審法官洪光燦,在更五審擔任審判長時,竟出現前後判決相互衝突結果,認為陳僅犯下殺人未遂,真正的殺人凶手為獲判無罪定讞的李得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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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法官,兩次事實認定相反,這樣的裁判品質 (打小人)
檢察官不會做各彈痕鑑定嗎 (打小人)
同一個法官同一case見解居然天差地遠
那我就不能不佩服台灣的司法官了
早就說了 有沒有拜拜很重要
法官子肇逃關說案 北檢:自由心證無違法
士大夫之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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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同位法官逆轉改判殺警雙凶 先後逃脫死刑
sheepin 寫:我有個不同的觀點
如果,真的無法分辨到底是哪個人殺的
是不是的確不應該任意選擇一個人判殺人罪?
如果法官的觀念是「人死了就一定要找一個人負責」
那是不是醫療中死亡的病患也一定要找一個醫師負責?
即使證據根本不足?
妳說的很對,完全認同
但是找出那個殺人的人,個人認為是件很重要的事
只能說以台灣這樣的品質
這件重要的事,沒有辦法交給台灣的法律系統
而之前被認為是殺人的,又有多少是冤枉的
光想到就打冷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