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auricle 寫:調劑權是被誇大的"專業". 這專業度藥師還遠遜於醫師.
何不叫醫師公會辦場行動劇或大型義診活動 .
一邊藥師包藥解說 ,一邊醫師包藥解說.讓民眾當場來評看看誰的專業度夠 ,這樣也許能引起廣大迴響 .
藥師是依據醫師處方調劑
醫師是依自己的處方調劑
我才不要跟藥師比包藥解說
我是醫師
不是藥師
拜託auricle 寫:調劑權是被誇大的"專業". 這專業度藥師還遠遜於醫師.
何不叫醫師公會辦場行動劇或大型義診活動 .
一邊藥師包藥解說 ,一邊醫師包藥解說.讓民眾當場來評看看誰的專業度夠 ,這樣也許能引起廣大迴響 .
相信我kathy 寫:聯合行為 可能會讓 仇醫團體逮到機會大肆抨擊chichang 寫:相信我,我有過看診後親自調劑的經驗。1個小時只能看4-5人kathy 寫:當然 如果全國診所醫師夠有guts
要聯合起來 把自己的藥師全部fire掉
每一家都是自己親自調劑
當作嚴正抗議
也是個手段
有心人 可以串連看看
不過 我還是要澆冷水
我不看好
不過 調劑的問題 大概可以技術性解決 鐵門關起來 ...
診所常用的藥物組合預先包好...
看診完醫師親自交付...
x-man總算抓到你了X-MAN 寫:用藥時OFF LABEL RECOMMENDATION 本來就應該被質疑.mikeshieh 臨床醫療在藥物的使用絕對不是跟藥典裡所記載的一切一模一樣
每一個病人的反應
每一種症狀的癒後
都關係著醫師開下一種藥物的處方
各科的藥物也都不一樣
zyrtec1#hs
難道沒有醫師開1/2#tid嗎為什麼要這樣開
哪一類病人要這樣給
藥師看到之後double check覺得很奇怪
因為藥典沒寫難道我還要把我整套醫學經驗加上藥理學生理學以及病人的病歷調出來
一個一個解釋給他聽
然後讓我的病人等到凌晨半夜才有藥可以服用
然後告訴病人說
這就是保障你的生命
要這樣嗎????
以上的情況大多數診所都不會這樣做
藥師也不會問問題
因為問了就代表自己不懂
那既然都做不到的事
為什麼還要剝奪醫師的調劑權呢
健保永遠也不會倒
這是所有醫師要注意的
不要有太多的奢望
但是只要還給醫師調劑權才是跨出一大步
尤其是LONG ACTING 藥,HALF LIFE 8.3 HRS 時為什麼要TID-DIVIDED DOSE 同時超越建議的總量,因此如果我的藥師對我提出疑問,其實我是感激的.
對於疑問的再確定與 調劑權是無關的.
至於問了就代表自己不懂,我是不認同,有時因為不懂反而沒有疑問.
這還是在既有的窠臼中 , 多數基層醫師的期待的醫師調劑權絕不止這般 .施肇榮 寫:拜託auricle 寫:調劑權是被誇大的"專業". 這專業度藥師還遠遜於醫師.
何不叫醫師公會辦場行動劇或大型義診活動 .
一邊藥師包藥解說 ,一邊醫師包藥解說.讓民眾當場來評看看誰的專業度夠 ,這樣也許能引起廣大迴響 .
藥師是依據醫師處方調劑
醫師是依自己的處方調劑
我才不要跟藥師比包藥解說
我是醫師
不是藥師
凱西大kathy 寫:一系列對話看下來
會有一種錯覺
好像 今天反對醫師有完全調劑權的是 X-man 施大 還是我?
只要我們幾個同意 基層醫師又可以回到以前的年代
請護士 請工讀生幫忙包藥 給藥...
沒有背景的小醫師不敢亂用的吧依現行法規
醫師現階段已經具有的調劑資格確實是不夠好用
但要制衡藥師 不讓他們予取予求 卻也已足夠
凱西大合理的範圍內 老闆和員工互相尊重
不合理的 不聽話的 拿翹的 直接砍掉
基層醫師也不會馬上過不下去
基層醫師有手段可以讓他的員工知道誰是老闆
不會被威脅(薪資 休假...等)
這就夠了
不一定想看看 你fire掉藥師 自己調劑 只是不方便而已
對方可是沒了工作 沒了收入
誰比較能撐?
要想將藥師完全逐出基層?
高舉口號吶喊要完全的調劑資格
然後 讓護士 讓工讀生包藥給藥?
或許可以多瞭解一下戰戰兢兢,可連的基層?如果這是所有基層醫師的想法
那我以後不會在這類的議題再發表任何意見
祝你們好運
這就是基層最痛苦的地方,明明你是老闆確感覺像員工.試問感冒.皮膚病等基層常見的病能自己調劑嗎?適用緊急調劑嗎?kathy 寫:一系列對話看下來
會有一種錯覺
好像 今天反對醫師有完全調劑權的是 X-man 施大 還是我?
只要我們幾個同意 基層醫師又可以回到以前的年代
請護士 請工讀生幫忙包藥 給藥...
好吧 那我在這邊宣誓
我認同醫師有完全調劑權
基層醫師要請護士 請工讀生幫忙包藥 給藥我也沒意見...
星期一開始 上述兩點是不是就能自動成真嗎?
我的看法是
不管多不合理 多痛苦
依現行法規 醫師的調劑資格就是已經被限縮
怎麼責怪以前的醫師沒有守住防線也改變不了現況
要怎麼辱罵現階段公會 全聯會做的不夠
要怎麼期待公投 修法 公聽會
那也全都 緩不濟急
我真的不太懂
被掐著脖子說吸不到氣的情形下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方法可以暫緩燃眉之急
卻被棄之若敝屣 寧可繼續被掐著脖子?
公會直選 真能改變些什麼
即便施大當總統 當立法院院長
法條清清楚楚 白紙黑字寫的東西
就都不是說變就能變的
所謂體制外的路線
事實上就是革命
除非台灣醫界有本事推翻中華 創建台灣醫國
依現行法規
醫師現階段已經具有的調劑資格確實是不夠好用
但要制衡藥師 不讓他們予取予求 卻也已足夠
合理的範圍內 老闆和員工互相尊重
不合理的 不聽話的 拿翹的 直接砍掉
基層醫師也不會馬上過不下去
基層醫師有手段可以讓他的員工知道誰是老闆
不會被威脅(薪資 休假...等)
這就夠了
想看看 你fire掉藥師 自己調劑 只是不方便而已
對方可是沒了工作 沒了收入
誰比較能撐?
要想將藥師完全逐出基層?
高舉口號吶喊要完全的調劑資格
然後 讓護士 讓工讀生包藥給藥?
如果這是所有基層醫師的想法
那我以後不會在這類的議題再發表任何意見
祝你們好運
會kathy 寫: 3.如果醫師專業判斷病情不急迫
病患也自認沒有不舒服到必須立刻用藥
釋出處方籤
即使是3的情況 病人還是會大量流失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家可以想一想
基層醫師在這裡覺得自己很可憐
所有醫師都覺得基層醫師很可憐
有用嗎?
問題是 我們的社會 我們的民眾一點都不覺得醫師很可憐阿!
他們只會覺得
多了一道藥師專業把關 用藥更安全
好像有道理
這個形象 誰塑造的 怎麼塑造的
醫界該多學學
再者kathy 寫:這也能算是 藥師的錯?診斷也正確,衛教很清楚~~只是不給症狀治療的藥
大概會不敵隔壁只看兩分鐘
藥開一大把的醫師
不是藥師的錯kathy 寫:這也能算是 藥師的錯?診斷也正確,衛教很清楚~~只是不給症狀治療的藥
大概會不敵隔壁只看兩分鐘
藥開一大把的醫師
醫療急迫由病人認定?kathy 寫:再者kathy 寫:這也能算是 藥師的錯?診斷也正確,衛教很清楚~~只是不給症狀治療的藥
大概會不敵隔壁只看兩分鐘
藥開一大把的醫師
我沒有說 不給症狀治療的藥
我是說 病人主觀覺得自己很不舒服 希望立刻用藥都算醫療急迫
這種情形下 法律規定 醫師有調劑資格
那他們給藥的錯誤有比台灣多嗎?金城武 寫:在美國,日本
醫師在診所可以配藥,給藥,完全的調劑權(這是日本87%的給藥方式,向診所醫師取藥或向一般坊間藥局藥師取藥,那是日本國民依自己的意願,國家充分給日本國民自由的選擇權)
+1gscdrsurgery 寫:錢林慧君立委籲修法 有條件恢復醫師藥品調劑權--摘錄自94/12/24聯合新聞網
2004-12-24
立委籲修法 有條件恢復醫師藥品調劑權
【中央社台北二十四日電】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錢林慧君今天表示,若有條件恢復醫師藥品調劑權,但不可請領健保「藥事服務費」,可節省健保支出,建議修正藥事法,增列藥品調劑可由醫師代行規定。
錢林慧君(台南市)發佈新聞稿指出,九十二年度全國診所加藥局向中央健康保險局申請「藥事服務費」共約新台幣三十九億元,其中診所請領費用約二十四億元。
錢林慧君表示,若修法有條件恢復醫師調劑權,規定醫師可調劑但不領「藥事服務費」,可以節省健保支出中診所請領的「藥事服務費用」。
她認為,若使醫師可在緊急情況、偏遠地區、藥師請假、醫師聘請不到藥師等情況下可調劑藥品,但不可請領「藥事服務費」,每年約可節省十到二十億元健保的調劑費用;再加上健保局為鼓勵醫師釋出處方箋的「釋出處方箋費用」,一年共可節省三十一億元。
她建議,修正藥事法一○二條,增列第三項「藥品之調劑應以藥事人員為之,藥事人員因故無法配合時,得由醫師代行之,唯不得請領全民健康保險之藥事人員藥事服務費用。」
她認為,醫師代行時,並無法請領藥事人員藥事服務費用,醫師仍舊會將調劑工作的權益釋放給藥師,不會產生醫師與藥師搶飯碗,但是健保的「藥事服務費」卻可降低。
她也認為,在醫藥合作原則下,調劑工作自然以藥事人員為主,若藥事人員因故不能配合時,醫師仍可調劑藥品,可以保障患者身體健康的權利,也是對醫師專業的尊重。
唉經過ㄌ五年還是原地踏步阿......希望至少能做到這個階段...
Kathy 寫: 或許我說的還不夠清楚
我的出發點是以現階段綁手綁腳
對醫師相當不利的法令下
想出一個可能的辦法
如果 藥事法102條2項 那麼輕易就能修法
就不會有這一些討論了
1.醫師專業判斷病情急迫
2.病患主觀覺得自己很不舒服
希望立刻用藥
也是醫療急迫
請他簽一份聲明
以備健保局查核
然後由醫師親自調劑交付
3.如果醫師專業判斷病情不急迫
病患也自認沒有不舒服到必須立刻用藥
釋出處方籤
即使是3的情況 病人還是會大量流失嗎?
只要
1.病人多的診所,聘藥師調劑
2.病人少的診所,醫師親自調劑
3.不符合醫療急迫情形的CASE,處方釋出
短期內能踏出這一步,就已經很理想了
施振榮 寫: 醫師真得很奇怪
明明法律及法院判決文內都承認醫師有調劑權
卻只有醫師還在爭取調劑權
公告無藥師地區部分不是醫師能掌控的
這是要醫師公會及藥師公會協調
醫療急迫情形是屬於醫師客觀的醫療專業判斷
甚至可擴及病人的主觀感覺(許多不需看急診病人,卻掛急診就醫,醫師能拒絕
嗎)
現在醫師要做的是醫療急迫情形定義的共識
調劑只能由醫師或藥師執行
千萬不要再提由小姐或護士調劑
這在任何國家都說不通的)
醫藥分業影響最大的是基層診所.Kathy 寫: 我記得這是上次和施大討論到最後的結論
醫界千萬不能小看這個部分
這是基層診所最後 一線生機
要從這個當出發點 據理力爭 擴大使用!
已經被閹割了 萬不要再自限!
藥事法102條2項
怎麼看都像橫材入灶的法條
和醫師法 醫療法都有牴觸之處
況且
從病患求診到接受治療的整個流程看來
實在很難清楚切割出一塊 只有藥師有資格做的 "調劑"
所以 藥師公會的主要訴求是
藥師才懂藥 他們可以審酌醫師處方的合理性 必要性
促進病患用藥安全!
若只是為了double check
而限縮醫師調劑資格
似乎有違比例原則
因為 用藥相對單純的診所
其實不用勞駕學問淵博的大藥師
出錯的機會本就不大
真正用藥複雜的醫院系統
反而不是藥師公會主張調劑資格的戰場
真有意思
這是司馬昭之心
可惜路人(大眾)不知)
台灣立法院的素質和效率大家不是不知道經過ㄌ五年還是原地踏步
醫療急迫有兩大層面image 寫:醫療急迫由病人認定?kathy 寫:再者kathy 寫:這也能算是 藥師的錯?診斷也正確,衛教很清楚~~只是不給症狀治療的藥
大概會不敵隔壁只看兩分鐘
藥開一大把的醫師
我沒有說 不給症狀治療的藥
我是說 病人主觀覺得自己很不舒服 希望立刻用藥都算醫療急迫
這種情形下 法律規定 醫師有調劑資格
花費這麼多心血 就是希望闡明這件殘酷的事實而在現有醫藥分業制度的法令下, 能夠立即發揮作用的僅有緊急調劑權.那何以全聯會未積極推動, 發文各地方公會轉知會員多加利用?
利用緊急醫療調劑需要公會去推動才容易達成共識, 固守我調劑權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