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模林志玲昨親上法庭,嬌聲控訴《壹週刊》前年未經同意刊登她的豪宅裝修照片,並找風水老師評論裝潢格局,「對我的隱私產生很大威脅,對我的安全感造成很大失落感。」且「用怪力亂神的方式扭曲我自己的價值觀,對我一直努力的正面形象有所傷害。」
台北地院昨開庭期間,林志玲時而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著法官,時而嘟著小嘴陷入沉思;許多法警及書記官聞風而至,爭相在庭外探頭一窺名模風采,林志玲則始終端坐證人席,只有在回答檢辯問題時,偶爾用左手輕扶下巴,十足展現模特兒的優雅姿態。
《壹週刊》2006年5月刊登林志玲台北市「百達富麗」豪宅裝潢照片,報導她與和成小開邱士楷、男星言承旭搞「三角習題」,並引述香港風水師說法,指林宅裝潢格局是「箍陽入首局」,目的是「希望在短時間內釣得金龜婿,早一天封奶收山,嫁為人婦」,遭林志玲控告侵入住宅及加重誹謗罪;事後,撰稿記者李筱雯、副總編輯宋筱玲及港籍執行副總黎慕慈被起訴。
法官昨傳林志玲出庭,她說:「後來居住時『膽戰心驚』,甚至害怕被裝竊聽器、針孔,還請專業人士檢查一遍。」但《壹週刊》法務經理葉錫波庭後表示:「那些圖片是香港《壹本便利》(已經停刊)提供的,我們的記者沒有侵入她家,林志玲也沒看過我們的記者,將研究她是否構成誣告罪嫌。」全案預定本月31日宣判。
法警及書記官聞風而至,爭看名模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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