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亂的年代 沈淪的醫界- 從朱婉清整容事件談起 ==>From 亞洲大學健康管理學院院長 楊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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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亂的年代 沈淪的醫界- 從朱婉清整容事件談起 ==>From 亞洲大學健康管理學院院長 楊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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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pf.org.tw/post/1/163

亞洲大學健康管理學院院長 楊志良


  世界衛生組織特別在公元2000年出版全球191個國家的醫療保健體系評估報告,其評分標準,除了國民的健康水準佔50%,財務負擔公平佔25%外,對於病人的尊嚴以及隱私的維護則為25%,佔整體的四分之一。我國的醫療法自民國七十五年訂定以來,對於病患隱私權的尊重已有相當重視,甚至在前政府時期,修訂的醫療法中,也特別加強民眾「知的權利」以及病患的個人隱私的保障等,且已送交立法院審議中。 整型外科醫師林靜芸,日前在媒體上大談前中央電台董事長朱婉清的整型過程,連其部位、次數、地點皆如數家珍。姑且不論朱女士本人是否貪瀆,她做為一名病患,仍應受到保障,更不應該落井下石以大曝隱私。此項舉動實違背醫學倫理並觸犯法律。而衛生當局竟然未對這樣的行為採取任何的行動,實是令人匪夷所思! 面對這般病患隱私遭侵犯,明顯違法之情事,醫師團體竟未挺身而出,拿出自律精神,讓人不禁感嘆醫界道德倫理之淪喪!而如此顯而易見之觸法行為,衛生有關當局竟然未積極執法,實踐公權力,也使得醫療法形同虛設。 事實上,這般忽視病患人權的行徑時有所聞,甚至,在許多診間也常遇到同時湧入多名待診患者的情形,這些都已侵犯到病患的權益,也使得病患在求診時毫無任何隱私可言。 要改變這種情況,除了教導民眾瞭解自己本身的就診權益,衛生當局加強執法外,醫師團體本身亦應發揮同儕制約、自律的精神,整體提升醫師的素質和形象,才能使得病患隱私權獲得應有的重視,真正落實醫療法的精神,而不只是紙上空談罷了。
(本評論係原作者個人之意見,不全然代表本會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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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錯亂的年代 沈淪的醫界- 從朱婉清整容事件談起 ==>From 亞洲大學健康管理學院院長 楊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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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錯亂的價值觀的人,就會以自己錯亂的價值觀來指責別人錯亂的價值觀,結果是更亂

醫師洩漏病人的隱私,固然不對。
但是在此之前,政治人物、談話節目的「名嘴」,位了私利或特定目的,不是無的放矢、人身攻擊,被洩漏的隱私,有些還是捏造的,怎沒有人出面指責?當這些東西成為社會常態後,最自律的團體,也會有人因為私利而棄守的。

除了要求醫師不能洩露病人隱私外,還要匡正社會風氣,才是偉大的學者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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