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myth 寫:bestbsn 寫:
波波的畢業前是見習,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
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
何為醫療業務,就是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為非特定多數人之醫療行為均屬之,但不以收取報酬為要件。法令另有規定。
而見習是什麼,一邊學書上的知識一邊進行臨床實作。
波波的臨床課程是一邊lecture,然後再馬上跟在教授屁股後面當背後靈。每一個學科就是一個期間的block,等到所有學科修完,也就畢業了,但這在臨床實務經驗仍然不夠,所以才會需要PGY program來當internship,以增加日後獨立醫療作業的實戰能力。
骨醫大
您所說的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是從那裡來的?
偶只找到醫師法施行細則說Internship是“臨床實務操作”不過據我了解進行醫療業務(非僅實務)應該是實習醫師才能做的事因衛生署的「實習醫師制度實施要點」與教育部的「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都明白指出畢業前的實習無論是所謂的clerk或 intern都屬於實習醫學生,而畢業後才是實習醫師,他們的工作性質和身份自當不同 ,所以實習醫學生應是不該進行醫療業務.
此外假如我們要用internship這個洋字的話應該深入了解他是甚麼東西?
在外國,住院醫師的第一年稱postgraduate internship(又稱PGY- postgraduate year)
1.特色是 要有clinical rotation 需每科都run (但台灣的住院醫師的第一年(R1)都固定在各專科了)
2.目的是 要讓執業醫師無論將來走那科 都有全人照顧的能力(因台灣的醫師太早分科, 常造成會看肚子的,不會看屁股;會看眼睛的,不會看耳朵, 因此台灣一直在努力要做PGY,聽說某些科已做了,但台大的6年制醫科是和外國學制同軌,是肯定有PGY)
3.可以是具有醫師執照 也可以尚未有執照 (依國家不同而定) 但相同點是畢業後.
其實台灣的TMAC也一直在推動第五、六年級接受「有教又有做」的clerkship訓練(據偶所知近來漸有成效),廢除目前「只教不做」的clerk學程與「只做不教」的intern學程,從從床邊的教與做當中進入醫療奧堂。按照TMAC計劃,如果clerkship可以改善達到和歐美學制一樣紮實,第七年實習醫學生課程即可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