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santo 寫:沒打算在波蘭工作 拿當地執業執照幹麻mowball 寫:波蘭的確不准波波在當地執業
因為目前沒有一位波波取得當地執業執照
有英文試題也沒用,沒實習就拿不到當地執業執照
我想未來也不會有台灣波波拿得到 (賊)
這是3歲小兒都知道的常識
抓到了...
既然沒有波蘭當地的執照...
也就是說沒有必要經過波蘭的規定來實習,以取得當地的執照...
換句話說...沒有經過實習...
這可是santo大大您自己說的唷...
版主: 版主005
哦...santo 寫:沒打算在波蘭工作 拿當地執業執照幹麻mowball 寫:波蘭的確不准波波在當地執業
因為目前沒有一位波波取得當地執業執照
有英文試題也沒用,沒實習就拿不到當地執業執照
我想未來也不會有台灣波波拿得到 (賊)
這是3歲小兒都知道的常識
您不知道醫師執照與執業執照的差別嗎?MK 寫:哦...santo 寫:沒打算在波蘭工作 拿當地執業執照幹麻mowball 寫:波蘭的確不准波波在當地執業
因為目前沒有一位波波取得當地執業執照
有英文試題也沒用,沒實習就拿不到當地執業執照
我想未來也不會有台灣波波拿得到 (賊)
這是3歲小兒都知道的常識
抓到了...
既然沒有波蘭當地的執照...
也就是說沒有必要經過波蘭的規定來實習,以取得當地的執照...
換句話說...沒有經過實習...
這可是santo大大您自己說的唷...
所以呀...santo 寫:您不知道醫師執照與執業執照的差別嗎?
不高興嗎?! (被咬了) (被咬了) (被咬了)santo 寫:抓到了...是裝幼稚的特有用語嗎?
只是國內外名詞差別 如美國NE 英國稱NAMK 寫:所以呀...santo 寫:您不知道醫師執照與執業執照的差別嗎?
有沒有實習就顯而易見啦...<==沒有實習可是您說的唷...不是偶ㄟ...
跟是哪種執照無關啦...
不高興嗎?! (被咬了) (被咬了) (被咬了)santo 寫:抓到了...是裝幼稚的特有用語嗎?
有人規定網路上用字遣詞一定要一本正經嗎??
So what?!santo 寫:只是國內外名詞差別 如美國NE 英國稱NAMK 寫:所以呀...santo 寫:您不知道醫師執照與執業執照的差別嗎?
有沒有實習就顯而易見啦...<==沒有實習可是您說的唷...不是偶ㄟ...
跟是哪種執照無關啦...
不高興嗎?! (被咬了) (被咬了) (被咬了)santo 寫:抓到了...是裝幼稚的特有用語嗎?
有人規定網路上用字遣詞一定要一本正經嗎??
台灣有醫師執照一樣要訓練兩年才有資格申請開業執照
M兄, 偶有點懂您的意思,但您所謂的實習是甚麼東東?MK 寫:所以呀...santo 寫:您不知道醫師執照與執業執照的差別嗎?
有沒有實習就顯而易見啦...<==沒有實習可是您說的唷...不是偶ㄟ...
跟是哪種執照無關啦...不高興嗎?! (被咬了) (被咬了) (被咬了)santo 寫:抓到了...是裝幼稚的特有用語嗎?
有人規定網路上用字遣詞一定要一本正經嗎??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googlemyth 寫:
M兄, 偶有點懂您的意思,但您所謂的實習是甚麼東東?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內容那一點不是實習?
您怎麼可以說他們沒實習呢?
你很壞呢! (不要啊)
亂講...googlemyth 寫:M兄, 偶有點懂您的意思,但您所謂的實習是甚麼東東?MK 寫:所以呀...santo 寫:您不知道醫師執照與執業執照的差別嗎?
有沒有實習就顯而易見啦...<==沒有實習可是您說的唷...不是偶ㄟ...
跟是哪種執照無關啦...不高興嗎?! (被咬了) (被咬了) (被咬了)santo 寫:抓到了...是裝幼稚的特有用語嗎?
有人規定網路上用字遣詞一定要一本正經嗎??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內容那一點不是實習?
您怎麼可以說他們沒實習呢?
你很壞呢! (不要啊)
clerkg96510083 寫: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googlemyth 寫:
M兄, 偶有點懂您的意思,但您所謂的實習是甚麼東東?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內容那一點不是實習?
您怎麼可以說他們沒實習呢?
你很壞呢! (不要啊)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者。
實習期滿=實習+一定期間,此期間依本國醫學學制為一年
二個要件都要符合,才能稱為實習期滿,瞭解嗎??
ㄡ!知道了, 但您還沒說出,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為什麼不是實習?沒有一定的其間?g96510083 寫: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googlemyth 寫:
M兄, 偶有點懂您的意思,但您所謂的實習是甚麼東東?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內容那一點不是實習?
您怎麼可以說他們沒實習呢?
你很壞呢! (不要啊)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者。
實習期滿=實習+一定期間,此期間依本國醫學學制為一年
二個要件都要符合,才能稱為實習期滿,瞭解嗎??
波波的畢業前是見習,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googlemyth 寫:ㄡ!知道了, 但您還沒說出,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為什麼不是實習?沒有一定的其間?g96510083 寫: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googlemyth 寫:
M兄, 偶有點懂您的意思,但您所謂的實習是甚麼東東?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內容那一點不是實習?
您怎麼可以說他們沒實習呢?
你很壞呢! (不要啊)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者。
實習期滿=實習+一定期間,此期間依本國醫學學制為一年
二個要件都要符合,才能稱為實習期滿,瞭解嗎??
Google大大,googlemyth 寫:骨醫大 :死骨醫 寫: Google 大大
您也說新法還躺著呢, 那是否就更應該要遵行現行的法規呢? 而且我的文章可是有標出"目前"和"未來"....
台灣的法規是有需要更改的地方, 但是你不能說現在的法規有瑕疵, 就不遵循現有的法條啊....台灣的實習不就一直是如kkk大大所說的這樣嗎? 這樣的實習才是目前教育部認同的實習. 我想您也是過來人, 也曾經經歷過 "Intern is a dog"的階段.
台灣目前的學制, 本來就和國外不同, 怎能比較? 你要考台灣的執照, 當然要按照台灣的遊戲規則來玩啊....就目前來說, 如果沒有實習就想先拿到執照, 那不就等於先拉屎, 再脫褲子嗎? 法規就已經明白的寫出來遊戲的順序規則, 如今因為個人的私利硬搞, 那不如將法規廢除不就好了? 大家一直都在說法律法律, 但是真正遵守的人到底又有多少?
如果這次不是波波的問題, 請問是否有人會馬上去重視這樣的實習制度呢? 不好的東西要改, 但是還沒改之前, 就只有按照原來的法規來走吧...沒按照法規來做的, 不就等於是違法嗎?
我本身也是國外醫學院畢業的, 也是美國醫學制度下的產物, 有沒有實習這個東西, 我可能會比您更清楚吧......
所謂「密醫罪」,即違反醫師法廿八條: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但合於下列各項之一,不罰:
1. 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
2. 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3. 於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應醫療需要,得由直轄市、縣 (市 ) 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為之診察,開給方劑,並 囑由衛生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執行治療。
4. 臨時施行急救
您還認為實習醫師是要被罰的密醫嗎? 這是目前的法令條文, 如果以後不適用的話, 以後會改, 但是現在還是用他來當準則喔....
您果然提出一條現行台灣法律,證明目前台灣intern醫學生的臨床實作內容,很多是違法的,偶沒騙您,真的該罰.
如您寫的--目前的中華民國刑法規定「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不屬於「密醫罪」,但承如那位林口長庚的intern所描述的-「尤其半夜值班時 on Foley, on NG, on Endo, on IV,抽Blood gas,導尿全部自己來.在急診室還替一個ankle sprain 的女病人打 Cast,全都是獨立作業」,這些都有call R起床在旁指導嗎? 若沒人指導,那豈不是密醫? 我們好像將犯法的事都視為理所當然, 未來衛生署的修法若要明定intern醫學生正式也能獨立on call, 值夜班,那是不是這個密醫法也要先修一下,那人民會同意這樣修嗎?
我們的法律真是說一套,作一套,老百姓要聽那一套?
很抱歉, 考選部沒給我回答, 還是貼條文而已....chichang 寫:這次有幾個人是考醫師(一)?santo 寫: 波蘭醫學生此次參加的不是能夠直接拿到醫師證書的醫師(全)
而是醫師(一)
照某些人的論點 這是無任何違法疑慮的
利害bestbsn 寫:波波的畢業前是見習,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googlemyth 寫:ㄡ!知道了, 但您還沒說出,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為什麼不是實習?沒有一定的其間?g96510083 寫: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googlemyth 寫:
M兄, 偶有點懂您的意思,但您所謂的實習是甚麼東東?
波波他們畢業前的實習內容那一點不是實習?
您怎麼可以說他們沒實習呢?
你很壞呢! (不要啊)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者。
實習期滿=實習+一定期間,此期間依本國醫學學制為一年
二個要件都要符合,才能稱為實習期滿,瞭解嗎??
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
何為醫療業務,就是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為非特定多數人之醫療行為均屬之,但不以收取報酬為要件。法令另有規定。
而見習是什麼,一邊學書上的知識一邊進行臨床實作。
波波的臨床課程是一邊lecture,然後再馬上跟在教授屁股後面當背後靈。每一個學科就是一個期間的block,等到所有學科修完,也就畢業了,但這在臨床實務經驗仍然不夠,所以才會需要PGY program來當internship,以增加日後獨立醫療作業的實戰能力。
利害santo 寫:[quote="bestbsn]
波波的畢業前是見習,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
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
何為醫療業務,就是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為非特定多數人之醫療行為均屬之,但不以收取報酬為要件。法令另有規定。
而見習是什麼,一邊學書上的知識一邊進行臨床實作。
波波的臨床課程是一邊lecture,然後再馬上跟在教授屁股後面當背後靈。每一個學科就是一個期間的block,等到所有學科修完,也就畢業了,但這在臨床實務經驗仍然不夠,所以才會需要PGY program來當internship,以增加日後獨立醫療作業的實戰能力。
死骨醫 寫:很抱歉, 考選部沒給我回答, 還是貼條文而已....chichang 寫:這次有幾個人是考醫師(一)?santo 寫: 波蘭醫學生此次參加的不是能夠直接拿到醫師證書的醫師(全)
而是醫師(一)
照某些人的論點 這是無任何違法疑慮的
...
骨醫大bestbsn 寫: 波波的畢業前是見習,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
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
何為醫療業務,就是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為非特定多數人之醫療行為均屬之,但不以收取報酬為要件。法令另有規定。
而見習是什麼,一邊學書上的知識一邊進行臨床實作。
波波的臨床課程是一邊lecture,然後再馬上跟在教授屁股後面當背後靈。每一個學科就是一個期間的block,等到所有學科修完,也就畢業了,但這在臨床實務經驗仍然不夠,所以才會需要PGY program來當internship,以增加日後獨立醫療作業的實戰能力。
證據如下...MK 寫:奇怪了...
Santo大大都說沒有實習了...
怎麼還有人有意見呢??
--------------------MK 寫:證據如下...MK 寫:奇怪了...
Santo大大都說沒有實習了...
怎麼還有人有意見呢??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 ... 9C#p456688
但是考上醫師執照santo 寫:只是國內外名詞差別 如美國NE 英國稱NAMK 寫:所以呀...santo 寫:您不知道醫師執照與執業執照的差別嗎?
有沒有實習就顯而易見啦...<==沒有實習可是您說的唷...不是偶ㄟ...
跟是哪種執照無關啦...
不高興嗎?! (被咬了) (被咬了) (被咬了)santo 寫:抓到了...是裝幼稚的特有用語嗎?
有人規定網路上用字遣詞一定要一本正經嗎??
台灣有醫師執照一樣要訓練兩年才有資格申請開業執照
醫師法第廿八修:googlemyth 寫:骨醫大bestbsn 寫: 波波的畢業前是見習,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
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
何為醫療業務,就是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為非特定多數人之醫療行為均屬之,但不以收取報酬為要件。法令另有規定。
而見習是什麼,一邊學書上的知識一邊進行臨床實作。
波波的臨床課程是一邊lecture,然後再馬上跟在教授屁股後面當背後靈。每一個學科就是一個期間的block,等到所有學科修完,也就畢業了,但這在臨床實務經驗仍然不夠,所以才會需要PGY program來當internship,以增加日後獨立醫療作業的實戰能力。
您所說的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是從那裡來的?
偶只找到醫師法施行細則說Internship是“臨床實務操作”不過據我了解進行醫療業務(非僅實務)應該是實習醫師才能做的事因衛生署的「實習醫師制度實施要點」與教育部的「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都明白指出畢業前的實習無論是所謂的clerk或 intern都屬於實習醫學生,而畢業後才是實習醫師,他們的工作性質和身份自當不同 ,所以實習醫學生應是不該進行醫療業務.
此外假如我們要用internship這個洋字的話應該深入了解他是甚麼東西?
在外國,住院醫師的第一年稱postgraduate internship(又稱PGY- postgraduate year)
1.特色是 要有clinical rotation 需每科都run (但台灣的住院醫師的第一年(R1)都固定在各專科了)
2.目的是 要讓執業醫師無論將來走那科 都有全人照顧的能力(因台灣的醫師太早分科, 常造成會看肚子的,不會看屁股;會看眼睛的,不會看耳朵, 因此台灣一直在努力要做PGY,聽說某些科已做了,但台大的6年制醫科是和外國學制同軌,是肯定有PGY)
3.可以是具有醫師執照 也可以尚未有執照 (依國家不同而定) 但相同點是畢業後.
其實台灣的TMAC也一直在推動第五、六年級接受「有教又有做」的clerkship訓練(據偶所知近來漸有成效),廢除目前「只教不做」的clerk學程與「只做不教」的intern學程,從從床邊的教與做當中進入醫療奧堂。按照TMAC計劃,如果clerkship可以改善達到和歐美學制一樣紮實,第七年實習醫學生課程即可廢止。
許大:hsu 寫:真是要要認輸了
只會在名詞上打轉硬掰
國外的Internship內容跟實際狀況跟台灣有何關係
台灣的法律規定又沒這個字
國考規定的應考資格就是實習期滿且成績及格
實習的定義在國內應該是有共識的吧
(如果連這也要掰就沒辦法了)
管它叫實習醫師還是實習醫學生
這跟應考資格有何牽扯
國外的clerk跟intern跟國內不同又如何
就是要在合格醫師指導下從事實際醫療行為才叫實習
那麼在意國外如何
那就看要去哪一國考執照啊
還有
我們蒙古醫學院畢業的
當初實習是整整被操2年的
見習只有利用寒暑假才去的
嗯 這樣好啦googlemyth 寫:許大:
您的想法正和偶的想法一樣--「國考規定的應考資格就是實習期滿且成績及格」.
的確沒寫或規定甚麼internship, clerkship,
但考選部卻因為波波實習證明上沒寫internship,就認定波波沒實習;
明明波波都是在「合格醫師指導下從事實際醫療行為」,考選部卻說那不算實習
,所以偶才會問法律定的實習是長甚麼樣子.
B大bestbsn 寫:醫師法第廿八修:googlemyth 寫:骨醫大bestbsn 寫: 波波的畢業前是見習,這是醫界的專業認定。
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
何為醫療業務,就是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為非特定多數人之醫療行為均屬之,但不以收取報酬為要件。法令另有規定。
而見習是什麼,一邊學書上的知識一邊進行臨床實作。
波波的臨床課程是一邊lecture,然後再馬上跟在教授屁股後面當背後靈。每一個學科就是一個期間的block,等到所有學科修完,也就畢業了,但這在臨床實務經驗仍然不夠,所以才會需要PGY program來當internship,以增加日後獨立醫療作業的實戰能力。
您所說的實習是在supervisor指導下進行醫療業務是從那裡來的?
偶只找到醫師法施行細則說Internship是“臨床實務操作”不過據我了解進行醫療業務(非僅實務)應該是實習醫師才能做的事因衛生署的「實習醫師制度實施要點」與教育部的「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都明白指出畢業前的實習無論是所謂的clerk或 intern都屬於實習醫學生,而畢業後才是實習醫師,他們的工作性質和身份自當不同 ,所以實習醫學生應是不該進行醫療業務.
此外假如我們要用internship這個洋字的話應該深入了解他是甚麼東西?
在外國,住院醫師的第一年稱postgraduate internship(又稱PGY- postgraduate year)
1.特色是 要有clinical rotation 需每科都run (但台灣的住院醫師的第一年(R1)都固定在各專科了)
2.目的是 要讓執業醫師無論將來走那科 都有全人照顧的能力(因台灣的醫師太早分科, 常造成會看肚子的,不會看屁股;會看眼睛的,不會看耳朵, 因此台灣一直在努力要做PGY,聽說某些科已做了,但台大的6年制醫科是和外國學制同軌,是肯定有PGY)
3.可以是具有醫師執照 也可以尚未有執照 (依國家不同而定) 但相同點是畢業後.
其實台灣的TMAC也一直在推動第五、六年級接受「有教又有做」的clerkship訓練(據偶所知近來漸有成效),廢除目前「只教不做」的clerk學程與「只做不教」的intern學程,從從床邊的教與做當中進入醫療奧堂。按照TMAC計劃,如果clerkship可以改善達到和歐美學制一樣紮實,第七年實習醫學生課程即可廢止。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
械沒收之。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
生或畢業生。
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四、臨時施行急救。
所以實習醫學生或實習醫師必須在醫師指導下執行醫療業務。
台灣醫學系學制拿七年制來說,大七就是internship,就是已經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執行醫療業務,因為畢業後就可以考醫師執照,成為合格的醫師,可以獨進行醫療業務。
而美國四年制或六年制的醫學系,他們的臨床課程在畢業前為見習課程,雖號稱有臨床實作,譬如on NG, on Foley甚至比誰比較會on CVC,以為這樣可以稱作internship,那是大錯特錯的。像美國的clinical course,就是一邊lecture後同時在醫師進行實作,主要在練習何謂臨床技術,什樣麼病人就像書上所寫的一樣典型。但那還不是實習,美國的實習是postgraduate residency,就是要在指導醫師指導下,實際執行醫療行為,以訓練對疾病診斷、處方與臨危處置,如此至少一年再取得USMLE step 3執照。
在文字上打轉是沒有意義的,只要是醫師,一看就知道見習是什麼,而實習是什麼。
臨床訓練是有一定時序與經驗累積,就像台灣七年制醫學系,大五、大六就是見習(有些學校在大六開始做intern的內容了),因為run到該一學科,就是在醫院lecture,一邊接觸病人,此時試著將臨床與書本知識結合的階段。若跳過這階段而去實習,或把見習硬掰為實習,那是外行人的見解。因此台灣醫學系大七的階段,因為信任大五、大六期間,醫學生已經將臨床知能牢記在心,大七的實習就是實戰的運用。
實習就是臨床知能累積到一定程度後才開始的實務訓練,見習期間所累積的基礎才能銜接得上實習。
別打迷糊仗,別再曲解法律,本國法所稱實習依本國法律與習慣googlemyth 寫: B大
再跟您補充先前所說的internship
在外國,住院醫師的第一年稱postgraduate internship(又稱PGY- postgraduate year)
特色是 要有clinical rotation, 需每科都run (但台灣的住院醫師的第一年(R1)都固定在各專科).
目的是 要讓執業醫師無論將來走那科,都有全人照顧的能力. SARS後,台灣才發現台灣的醫師太早分科, 常造成會看肚子的,不會看屁股;會看眼睛的,不會看耳朵, 因此台灣一直在努力要做PGY,其實目前很多科已在做了,他們也都是七年制畢業的,但還是要做幾個月,甚至一年的(PGY)internship. http://www.wretch.cc/blog/honesty1202/8905786
所以偶才一直在說,在這之前的internship,按照台灣教育部的說法,是指還畢業後,但沒考上醫師執照的R(如各小醫院的萬年實習醫師等等,需用別人的章做事),他考上就不算internship.但目前台灣在PGY制度出現後,終於也有真正的internship,
七年級的intern醫學生實習應不算是internship.
internship可以是具有醫師執照,也可以尚未有執照 (依國家不同而定,就台灣的台大6年制PGY的經驗,他們也是先考完國考後再做PGY,因此台灣也應屬前者), 但相同點是畢業後 .
嗯,不同的名稱可能代表相同的意義ranger 寫:......
以美國醫學院為例,採用學士後四年制;
波蘭醫學院有學士後四年制和高中後六年制
台灣醫學院有高中後七年制,高中後六年制和學士後五年制
由於制度的不同,對於clerk,intern,clerkship,internship的定義與認知就不同
所以一定要制度相同的與制度相同的一起比較,才不會產生誤會與紛爭
基本上美國醫學院制度=波蘭醫學院制度=台灣醫學院高中後六年制=post graduate year制(pgy制)
pgy制對於clerk,intern,clerkship,internship的定義如上
(請參考dictionary.com)
奇怪g96510083 寫:別打迷糊仗,別再曲解法律,本國法所稱實習依本國法律與習慣googlemyth 寫: B大
再跟您補充先前所說的internship
在外國,住院醫師的第一年稱postgraduate internship(又稱PGY- postgraduate year)
特色是 要有clinical rotation, 需每科都run (但台灣的住院醫師的第一年(R1)都固定在各專科).
目的是 要讓執業醫師無論將來走那科,都有全人照顧的能力. SARS後,台灣才發現台灣的醫師太早分科, 常造成會看肚子的,不會看屁股;會看眼睛的,不會看耳朵, 因此台灣一直在努力要做PGY,其實目前很多科已在做了,他們也都是七年制畢業的,但還是要做幾個月,甚至一年的(PGY)internship. http://www.wretch.cc/blog/honesty1202/8905786
所以偶才一直在說,在這之前的internship,按照台灣教育部的說法,是指還畢業後,但沒考上醫師執照的R(如各小醫院的萬年實習醫師等等,需用別人的章做事),他考上就不算internship.但目前台灣在PGY制度出現後,終於也有真正的internship,
七年級的intern醫學生實習應不算是internship.
internship可以是具有醫師執照,也可以尚未有執照 (依國家不同而定,就台灣的台大6年制PGY的經驗,他們也是先考完國考後再做PGY,因此台灣也應屬前者), 但相同點是畢業後 .
實習期滿才有考試資格, 實習期滿舉證責任在考生
請提出該當本國大七醫學生實習強度的臨床實做課程...與該課程的訓練期間
別推說你們自己去找阿,證據在波波手上,舉證責任亦在波波上,不舉證就該負不利益之推定------------無醫師法所稱實習期滿情事------不得應考
所以大多數國家都以who出版的World directory of medical schools 為認證根據麥香堡 寫:奇怪g96510083 寫:別打迷糊仗,別再曲解法律,本國法所稱實習依本國法律與習慣googlemyth 寫: B大
再跟您補充先前所說的internship
在外國,住院醫師的第一年稱postgraduate internship(又稱PGY- postgraduate year)
特色是 要有clinical rotation, 需每科都run (但台灣的住院醫師的第一年(R1)都固定在各專科).
目的是 要讓執業醫師無論將來走那科,都有全人照顧的能力. SARS後,台灣才發現台灣的醫師太早分科, 常造成會看肚子的,不會看屁股;會看眼睛的,不會看耳朵, 因此台灣一直在努力要做PGY,其實目前很多科已在做了,他們也都是七年制畢業的,但還是要做幾個月,甚至一年的(PGY)internship. http://www.wretch.cc/blog/honesty1202/8905786
所以偶才一直在說,在這之前的internship,按照台灣教育部的說法,是指還畢業後,但沒考上醫師執照的R(如各小醫院的萬年實習醫師等等,需用別人的章做事),他考上就不算internship.但目前台灣在PGY制度出現後,終於也有真正的internship,
七年級的intern醫學生實習應不算是internship.
internship可以是具有醫師執照,也可以尚未有執照 (依國家不同而定,就台灣的台大6年制PGY的經驗,他們也是先考完國考後再做PGY,因此台灣也應屬前者), 但相同點是畢業後 .
實習期滿才有考試資格, 實習期滿舉證責任在考生
請提出該當本國大七醫學生實習強度的臨床實做課程...與該課程的訓練期間
別推說你們自己去找阿,證據在波波手上,舉證責任亦在波波上,不舉證就該負不利益之推定------------無醫師法所稱實習期滿情事------不得應考
教當地醫學院開一張internship證明啊
語言不通...等等台灣也很寬容不計較了
一個也不敢開出
反而叫台灣去波蘭幫他們找實習證明?
何況評鑑實習也不是幾天樣板戲看看就好
要長期評鑑 要對方完全配合的事
這國外醫學院若有幾十家
單單常駐外國醫學院的教育部特派員就要上百個
誰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