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myth 寫:poki 寫:
謝謝你的名詞解釋,
那你有沒有問看看美國人, 沒完成internship可不可以考執照?
其實那要看那一州啦, 各有不同, 如加州 ,紐約州, 都和台灣一樣,不必有postgraduate internship,就能考醫師執照,通過後也都和波蘭及台灣一樣,不能馬上在外面獨立執業, 一定要在醫院待兩年的住院醫師, 才能出去開業.
而美國的postgraduate internship事實上就是residency 1st year,也就是我們的住院醫師第一年, 也就是有人已考取執照, 有人還沒有, 但先決條件是已畢業,
也許有人會說,美國或波蘭的postgraduate internship,都是要rotation的 ,所以和台灣的intern實習生是一樣的, 事實上是不一樣的, 因法律上台灣教育部並沒有說intern實習生就是internship, 這個名稱 ,甚至在教育部「實習醫師制度實施要點」也明確指出,實習醫師是指畢業後的實習學程,所以intern實習生的實習內容絕非實習醫師的實習內容.
然國外的畢業前的實習雖沒有intern實習生這個名詞,但實習內容大致是和國內intern實習生一樣,都是臨床實務操作,也都符合考照的實習要求, 只是沒有台式實習生的密醫內容而已,不該
積非成是.
http://www.healthinternship.com/route-t ... hip-usmle/
This exam(USMLE Step THREE) is typically taken at the end of an internship/first year of residency.
On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USMLE, the individual may apply for a license to practice medicine - the only route to working in an unsupervised capacity.
請注意, 把"USMLE" 用"台灣的國考"取代同樣成立: On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台灣的國考, the individual may apply for a license to practice medicine - the only route to working in an unsupervised capacity.
所以無論你是怎樣的說詞, 沒完成an internship/first year of residency, 在美國, 傳統上是不能完成USMLE考試的,
在台灣被要求完成台灣版的"實習" 才能參加國考是很正常的,
你花了很多筆墨於 "實習在畢業前與畢業後", 事實上, 大5以後, 醫學生很少很少回到學校, 只是舉行畢業典禮時間早兩年,晚兩年的差別而已,
在這裡, 你這樣說服不了任何人,
在法律上"實習"跟"internship"是否相同, 必須由法官認定. 但至少在內涵上是一樣的,
除非法官瞎了眼或被收買, 這樣的硬ㄠ要得逞很難
正在走"internship/first year of residency"的, 被叫做intern/resident 也很正常,
有人說在internship course 中也有被叫resident的, 我沒意見, 但這重要嗎?
實習所謂"在監督之下", 是否一定必須R or V在身旁, 我不知道,
我當intern的時候, 有些procedure頭幾次必須Resident在旁邊,
但後來已經很厲害了, 不需要Resident在旁邊也可以做得很好
兩年才能開業的問題, 已經講過, 你要死纏爛打我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