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研擬醫師法施行細則界定實習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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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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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研擬醫師法施行細則界定實習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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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波蘭大學醫學和牙醫學學歷未來是否可以繼續報考專技考試,考選部次長董保城表示,衛生署正在制訂醫師法施行細則,明確規定醫學實習的認定標準。明年起就依照施行細則認定是否完成實習,以及是否可以參加國家考試。


今年第2次專技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考試及醫師分試考試第一試,持波蘭大學醫學系、牙醫學系學歷報考者,考選部採取「暫准報名、緩發考試及格證書」處理,其中應考人考試及格後,必須在國內經評鑑合格的教學醫院實習期滿成績及格,才可以發給及格證書。並且 高考醫師分試考試第一試及格者,也應先完成實習,才可應第二試。應考人同時必須簽署行政契約,同意暫准報考、緩發及格證書的處理方式,否則不准報考。考選部次長董保城表示,醫師、牙醫師專技高考學歷由教育部認定、實習由衛生署認定,考選部則是負責考題,從95年開始持波蘭大學醫學、牙醫學學歷的考生開始參加國家考試一直都是准許報考。但是到去年9月隨著新舊考試委員交接之後,發現醫學實習認定還沒有明確規範。而衛生署正在研擬的醫師法施行細則將會針對醫學實習清楚界定 。


考選部強調,有關波蘭醫學學歷報考專技高考,所以權宜措施僅止於這次考試。明年起無論國內外醫學學歷都一體適用衛生署的醫學實習認定標準。


(2009/7/23 下午 07:01:45 趙經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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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fa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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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研擬醫師法施行細則界定實習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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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從波蘭大學畢業後要如何實習 (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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