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許玉君/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015048.shtml
經建會規畫,未來長期照護保險將與健保合併收費,並以提供各種「實物給付」(照護服務)為主,只有家庭照顧者才能申請現金給付。另外,政府將開放外籍家庭看護工,但聘用外勞者僅能申請實物給付(服務),不得請領現金給付。
經建會推出多種長照保險方案,提供民間討論、廣泛收集資料後,才會確定最後政策方向。不過,目前已確定一些基本原則。
官員指出,長期照護保險保費將與全民健保合併收費,未來納保民眾向健保局繳交費用時,收據將明列兩筆費用,一筆是長照保險保費,另一筆是健保保費;兩筆費用會分別進入長期照護基金與全民健保基金,專款專用。
另外,長照保險的給付方式,在開辦初期將以提供各種照護服務的實物給付為主;只有家庭照顧者在接受一定時數專業訓練後,才能申請現金給付,且給付金額為居家服務給付的三成或四成(尚未確定)。中長期可能全面取消現金給付,改為提供照護服務,只保留例外情況,例如居住在長照資源不足的偏遠地區。
例如,家中若有失能者,經評估確認後、可給付價值兩萬元的居家服務,但該家庭卻未申請任何長照服務,僅由家人接受一定時數專業訓練後親自照顧,此時可向政府申請每月六千或八千元的現金給付。
官員說,所謂的「實物給付」是指,機構照護(全日型機構照護)、社區照護(日間照顧、社區復健)、居家照護服務(居家護理、復健、服務及喘息服務),以及其他包括家庭托顧、免付費照護課程、營養、藥師諮詢等創新服務。
給付水準則分為四級,是整合巴氏量表與認知功能行為量表,分為需支援(零級)、照護一級、照護二級與照護三級共四級,以決定實物給付的給付上限。
此外,經建會也確定,開放引進外籍家庭看護工,透過完整的訓練與管理,全面開放各類長照服務申請一定比例的外籍看護工。
至於保費分擔比率,經建會規畫三種方案:第一是比照現行全民健保分擔比率。第二是比照一點五代全民健保。第三是由政府補助四成、受雇者負擔三成、雇主分擔三成;沒有雇主者則需自行分擔六成。
長照保費 與健保合併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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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長照保費 與健保合併收費
十成保費收完forester 寫:收稅+收保費
頗有先進福利國的架勢
可惜
給人民的
只有三等的建設與福利
扣掉五六成的貪污和浪費
有三等的建設和福利已經很好了…… (窮)
- LITTLE 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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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長照保費 與健保合併收費
如果是政府負擔3-6成LITTLE BOSS 寫:我只注意到
雇主又要負擔3-6成 ...... (阿飄)
企業不被慢慢搞死才怪..... (壓力)
它會笨到提案?
這只是從雇主口袋掏錢的方式之一
慷他人之慨
然後大言不慚
都是政府在照顧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