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給付乳癌初期藥物?健保局:月底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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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給付乳癌初期藥物?健保局:月底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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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1l2ur.html
更新日期:2009/06/11 13:29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1日電)「救命要及時!」,國民黨籍立委黃昭順等人今天呼籲政府,將乳癌初期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範圍,減輕病患負擔及盡快治癒。健保局表示,6月底前將彙整評估資料,研議可行性。


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林鴻池、黃昭順等人今天與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召開記者會,黃昭順指出,乳癌初期標靶治療可節省病情轉移後治療費用約20倍,且包括泰國等其他國家都已將乳癌初期標靶治療納入健保給付,為什麼台灣做不到?


林鴻池說,政府調高菸品健康捐,一年增加稅收新台幣200多億元,乳癌初期標靶藥品納入健保給付每年僅須增加預算9億餘元,希望行政院衛生署盡快將乳癌初期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


曾罹患乳癌的楊麗環表示,台灣乳癌病患多為40歲上下,每名患者背後家庭經濟負擔沉重,早期治療不僅可減低病患痛苦,治癒率高,也可降低後續併發情形,希望相關單位不要以經濟情況不佳為由,拖延預算編列。


乳癌病友協會秘書長林葳婕指出,民國95年台灣新增乳癌病患6895名,96年有1552名婦女因罹患乳癌而死亡。她說,台灣健保僅給付標靶藥物給第四期乳癌患者,但研究顯示,第四期乳癌患者使用標靶治療,存活率低於30%;且一套標靶療程費用平均高達70、80萬元,大多數乳癌初期病患根本負擔不起。


與會的中央健康保險局醫審暨藥材小組主任沈茂庭表示,健保局已請藥事小組會議盡快彙整乳癌初期標靶藥品納入健保給付的評估資料,預計月底前會有完整評估報告出爐,屆時將根據評估報告,進一步研擬將乳癌初期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的可行性。9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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