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馬路遭車撞 2歲娃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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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aveheart8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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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馬路遭車撞 2歲娃吃罰單
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 ... -life1.htm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
牽小孩過馬路可得小心,沒有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挨車撞不但討不到便宜,不管小孩多小,還會吃上罰單。
裁罰300元 女童家屬錯愕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二月處理復興北路、長安東路一起計程車撞上行人的事故,王姓老婦人帶著二歲多的外孫女外出購物,當時綠燈,兩人橫越長安東路時,老婦人因手上提滿重物,一旁的外孫女步伐沒跟上,兩人距離相差不到一公尺,外孫女沒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被右轉的計程車撞上,當場嚎啕大哭。
事故發生後,員警到場筆錄,小女孩無外傷,送往台安醫院進一步檢查後,醫師研判也無大礙。
中山分局交通隊事後將已成案的交通事故函送台北市交通大隊,交大事故處理組三月初以「行人未依規定行走穿越道路」為由,針對二歲半的徐姓女童開出罰單,裁罰三百元罰鍰。
家屬接到罰單後大感錯愕,不解警方為何針對兩歲半的女娃開罰,透過管道向中山分局及交大陳情,申訴也都被駁回。
小女孩家長徐先生表示,女兒雖然沒有外傷,但身上出現多處瘀青,自責甚深的外婆也說:「被撞到現在快兩個月,外孫女還是動不動就大哭,也不敢在馬路上走。」
徐父表示,原本以為找來交通警察,對受傷的行人比較有保障,沒想到還要受罰。女童的外婆說,她們不是任意穿越馬路,當時因為中午過馬路的人多,孫女是被擠出斑馬線的,「罰單針對未滿三歲的小孩子裁罰,她這麼小,難道會懂罰單意義?」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徐姓女童是交通車禍事故的當事人,開罰是為了釐清肇事雙方責任歸屬,與當事人的年齡大小並無關係。
錯誤「行」為 交大:不罰恐有爭議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李德威表示,如果未釀成事故,針對小女童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開罰,情理上恐怕有爭議,但已成案的交通事故,若不對有錯誤的行為人處罰,一旦女童家屬回頭控告駕駛人,駕駛人也會反控交大瀆職。
交大說,針對未滿十四歲的民眾違反規定,是處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此案開罰的「行為人」是女童,但罰單上會註記監護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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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認為咧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 ... -life1.htm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
牽小孩過馬路可得小心,沒有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挨車撞不但討不到便宜,不管小孩多小,還會吃上罰單。
裁罰300元 女童家屬錯愕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二月處理復興北路、長安東路一起計程車撞上行人的事故,王姓老婦人帶著二歲多的外孫女外出購物,當時綠燈,兩人橫越長安東路時,老婦人因手上提滿重物,一旁的外孫女步伐沒跟上,兩人距離相差不到一公尺,外孫女沒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被右轉的計程車撞上,當場嚎啕大哭。
事故發生後,員警到場筆錄,小女孩無外傷,送往台安醫院進一步檢查後,醫師研判也無大礙。
中山分局交通隊事後將已成案的交通事故函送台北市交通大隊,交大事故處理組三月初以「行人未依規定行走穿越道路」為由,針對二歲半的徐姓女童開出罰單,裁罰三百元罰鍰。
家屬接到罰單後大感錯愕,不解警方為何針對兩歲半的女娃開罰,透過管道向中山分局及交大陳情,申訴也都被駁回。
小女孩家長徐先生表示,女兒雖然沒有外傷,但身上出現多處瘀青,自責甚深的外婆也說:「被撞到現在快兩個月,外孫女還是動不動就大哭,也不敢在馬路上走。」
徐父表示,原本以為找來交通警察,對受傷的行人比較有保障,沒想到還要受罰。女童的外婆說,她們不是任意穿越馬路,當時因為中午過馬路的人多,孫女是被擠出斑馬線的,「罰單針對未滿三歲的小孩子裁罰,她這麼小,難道會懂罰單意義?」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徐姓女童是交通車禍事故的當事人,開罰是為了釐清肇事雙方責任歸屬,與當事人的年齡大小並無關係。
錯誤「行」為 交大:不罰恐有爭議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李德威表示,如果未釀成事故,針對小女童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開罰,情理上恐怕有爭議,但已成案的交通事故,若不對有錯誤的行為人處罰,一旦女童家屬回頭控告駕駛人,駕駛人也會反控交大瀆職。
交大說,針對未滿十四歲的民眾違反規定,是處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此案開罰的「行為人」是女童,但罰單上會註記監護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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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認為咧 ??
- jesuischin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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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過馬路遭車撞 2歲娃吃罰單
這是我劃的重點braveheart8149 寫: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 ... -life1.htm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
牽小孩過馬路可得小心,沒有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挨車撞不但討不到便宜,不管小孩多小,還會吃上罰單。
裁罰300元 女童家屬錯愕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二月處理復興北路、長安東路一起計程車撞上行人的事故,王姓老婦人帶著二歲多的外孫女外出購物,當時綠燈,兩人橫越長安東路時,老婦人因手上提滿重物,一旁的外孫女步伐沒跟上,兩人距離相差不到一公尺,外孫女沒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被右轉的計程車撞上,當場嚎啕大哭。
事故發生後,員警到場筆錄,小女孩無外傷,送往台安醫院進一步檢查後,醫師研判也無大礙。
中山分局交通隊事後將已成案的交通事故函送台北市交通大隊,交大事故處理組三月初以「行人未依規定行走穿越道路」為由,針對二歲半的徐姓女童開出罰單,裁罰三百元罰鍰。
家屬接到罰單後大感錯愕,不解警方為何針對兩歲半的女娃開罰,透過管道向中山分局及交大陳情,申訴也都被駁回。
小女孩家長徐先生表示,女兒雖然沒有外傷,但身上出現多處瘀青,自責甚深的外婆也說:「被撞到現在快兩個月,外孫女還是動不動就大哭,也不敢在馬路上走。」
徐父表示,原本以為找來交通警察,對受傷的行人比較有保障,沒想到還要受罰。女童的外婆說,她們不是任意穿越馬路,當時因為中午過馬路的人多,孫女是被擠出斑馬線的,「罰單針對未滿三歲的小孩子裁罰,她這麼小,難道會懂罰單意義?」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徐姓女童是交通車禍事故的當事人,開罰是為了釐清肇事雙方責任歸屬,與當事人的年齡大小並無關係。
錯誤「行」為 交大:不罰恐有爭議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李德威表示,如果未釀成事故,針對小女童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開罰,情理上恐怕有爭議,但已成案的交通事故,若不對有錯誤的行為人處罰,一旦女童家屬回頭控告駕駛人,駕駛人也會反控交大瀆職。
交大說,針對未滿十四歲的民眾違反規定,是處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此案開罰的「行為人」是女童,但罰單上會註記監護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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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認為咧 ??
既然帶小孩出門大人就該負責小孩安危
不要以為馬路是自家後院
常常喜樂 不住禱告 凡事謝恩
用認養取代買賣,可愛狗貓待認養(品種狗貓也有):
全國動物收容系統
http://www.meetpets.org.tw/pets/dog
http://www.meetpets.org.tw/pets/cat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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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過馬路遭車撞 2歲娃吃罰單
沒錯!smallant 寫:給警察拍拍手
為什麼大車.小車相撞
一定是大車錯
最近常遇到不守規局的腳踏車~
要是我剛好沒睡飽就.....
(阿飄)
輕鬆生活最重要,人活著快樂就好!
- growthc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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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過馬路遭車撞 2歲娃吃罰單
沒事不要開飛碟~smallant 寫:你真的還沒睡醒growthcamp 寫:沒錯!smallant 寫:給警察拍拍手
為什麼大車.小車相撞
一定是大車錯
最近常遇到不守規局的腳踏車~
要是我剛好沒睡飽就.....
(阿飄)
腳踏車在路面
你是用飛的
不會 touch
公會有規定越洋或出大氣層才能用!
不然很容易曝光.....
輕鬆生活最重要,人活著快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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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27, 2006 10:30 pm
Re: 過馬路遭車撞 2歲娃吃罰單
算是braveheart8149 寫: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 ... -life1.htm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
牽小孩過馬路可得小心,沒有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挨車撞不但討不到便宜,不管小孩多小,還會吃上罰單。
裁罰300元 女童家屬錯愕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二月處理復興北路、長安東路一起計程車撞上行人的事故,王姓老婦人帶著二歲多的外孫女外出購物,當時綠燈,兩人橫越長安東路時,老婦人因手上提滿重物,一旁的外孫女步伐沒跟上,兩人距離相差不到一公尺,外孫女沒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被右轉的計程車撞上,當場嚎啕大哭。
事故發生後,員警到場筆錄,小女孩無外傷,送往台安醫院進一步檢查後,醫師研判也無大礙。
中山分局交通隊事後將已成案的交通事故函送台北市交通大隊,交大事故處理組三月初以「行人未依規定行走穿越道路」為由,針對二歲半的徐姓女童開出罰單,裁罰三百元罰鍰。
家屬接到罰單後大感錯愕,不解警方為何針對兩歲半的女娃開罰,透過管道向中山分局及交大陳情,申訴也都被駁回。
小女孩家長徐先生表示,女兒雖然沒有外傷,但身上出現多處瘀青,自責甚深的外婆也說:「被撞到現在快兩個月,外孫女還是動不動就大哭,也不敢在馬路上走。」
徐父表示,原本以為找來交通警察,對受傷的行人比較有保障,沒想到還要受罰。女童的外婆說,她們不是任意穿越馬路,當時因為中午過馬路的人多,孫女是被擠出斑馬線的,「罰單針對未滿三歲的小孩子裁罰,她這麼小,難道會懂罰單意義?」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徐姓女童是交通車禍事故的當事人,開罰是為了釐清肇事雙方責任歸屬,與當事人的年齡大小並無關係。
錯誤「行」為 交大:不罰恐有爭議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李德威表示,如果未釀成事故,針對小女童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開罰,情理上恐怕有爭議,但已成案的交通事故,若不對有錯誤的行為人處罰,一旦女童家屬回頭控告駕駛人,駕駛人也會反控交大瀆職。
交大說,針對未滿十四歲的民眾違反規定,是處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此案開罰的「行為人」是女童,但罰單上會註記監護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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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認為咧 ??
警察的防禦性執法行為嗎? (眼汪汪)
To cure,occasionally
To relieve,often
To comfort,always
-------------------------------------
La Dolce Far Niente,Carpe diem!
To relieve,often
To comfort,always
-------------------------------------
La Dolce Far Niente,Carpe diem!
- braveheart8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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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1689
- 註冊時間: 週六 5月 31, 2008 2:57 pm
- 來自: 地深之源
Re: 過馬路遭車撞 2歲娃吃罰單
這只是一種可能性,並不是說警察就是基於這原因開罰~elephant 寫:算是braveheart8149 寫: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 ... -life1.htm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
牽小孩過馬路可得小心,沒有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挨車撞不但討不到便宜,不管小孩多小,還會吃上罰單。
裁罰300元 女童家屬錯愕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二月處理復興北路、長安東路一起計程車撞上行人的事故,王姓老婦人帶著二歲多的外孫女外出購物,當時綠燈,兩人橫越長安東路時,老婦人因手上提滿重物,一旁的外孫女步伐沒跟上,兩人距離相差不到一公尺,外孫女沒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被右轉的計程車撞上,當場嚎啕大哭。
事故發生後,員警到場筆錄,小女孩無外傷,送往台安醫院進一步檢查後,醫師研判也無大礙。
中山分局交通隊事後將已成案的交通事故函送台北市交通大隊,交大事故處理組三月初以「行人未依規定行走穿越道路」為由,針對二歲半的徐姓女童開出罰單,裁罰三百元罰鍰。
家屬接到罰單後大感錯愕,不解警方為何針對兩歲半的女娃開罰,透過管道向中山分局及交大陳情,申訴也都被駁回。
小女孩家長徐先生表示,女兒雖然沒有外傷,但身上出現多處瘀青,自責甚深的外婆也說:「被撞到現在快兩個月,外孫女還是動不動就大哭,也不敢在馬路上走。」
徐父表示,原本以為找來交通警察,對受傷的行人比較有保障,沒想到還要受罰。女童的外婆說,她們不是任意穿越馬路,當時因為中午過馬路的人多,孫女是被擠出斑馬線的,「罰單針對未滿三歲的小孩子裁罰,她這麼小,難道會懂罰單意義?」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徐姓女童是交通車禍事故的當事人,開罰是為了釐清肇事雙方責任歸屬,與當事人的年齡大小並無關係。
錯誤「行」為 交大:不罰恐有爭議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李德威表示,如果未釀成事故,針對小女童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開罰,情理上恐怕有爭議,但已成案的交通事故,若不對有錯誤的行為人處罰,一旦女童家屬回頭控告駕駛人,駕駛人也會反控交大瀆職。
交大說,針對未滿十四歲的民眾違反規定,是處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此案開罰的「行為人」是女童,但罰單上會註記監護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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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認為咧 ??
警察的防禦性執法行為嗎? (眼汪汪)
我和許多人的想法一樣,本來就應該依法行政,
交通事故中有違反規則的一方就應罰。
不然大家都來"靠妖"一下,沒完沒了~
-
- V4
- 文章: 4281
- 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27, 2006 10:30 pm
Re: 過馬路遭車撞 2歲娃吃罰單
我本來以為會"微罪不舉"呢;
何況當事人是一個2歲娃娃
何況當事人是一個2歲娃娃
To cure,occasionally
To relieve,often
To comfort,always
-------------------------------------
La Dolce Far Niente,Carpe diem!
To relieve,often
To comfort,always
-------------------------------------
La Dolce Far Niente,Carpe diem!
-
- 副院長級
- 文章: 14294
- 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24, 2006 9:04 pm
- 來自: 山水之地
Re: 過馬路遭車撞 2歲娃吃罰單
沒發生車禍elephant 寫:我本來以為會"微罪不舉"呢;
何況當事人是一個2歲娃娃
當然是微罪不舉
發生車禍
就只好依法辦事了
否則
女童家屬要求償
那司機怎麼辦?
非吾小天下 才高而已
非吾縱古今 時賦而已
非吾睨天下 宏觀而已
三非焉罪 無夢至勝
非吾縱古今 時賦而已
非吾睨天下 宏觀而已
三非焉罪 無夢至勝
-
- V3
- 文章: 3631
- 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19, 2007 11:29 pm
- 來自: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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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過馬路遭車撞 2歲娃吃罰單
未成年的小孩不懂事,他的父母總該負責任吧elephant 寫:我本來以為會"微罪不舉"呢;
何況當事人是一個2歲娃娃
小孩沒教好亂跑,被罰當然是應該的
人生三樂事:美酒,老友,好音樂
- taipeior
- V3
- 文章: 3276
- 註冊時間: 週六 11月 11, 2006 2:45 am